莆田城廂區農村房屋拆遷補償,莆田市農村宅基地審批的新政策有哪些,要求各縣(區)人民政府應合理劃定農村居民住宅禁建區、限建區和適建區。規定在禁建區內不得審批農村居民住宅;限建區內屬于危房的,允許利用舊宅基地或閑置宅基地翻建,層數不得超過三層,
要求各縣(區)人民政府應合理劃定農村居民住宅禁建區、限建區和適建區。規定在禁建區內不得審批農村居民住宅;限建區內屬于危房的,允許利用舊宅基地或閑置宅基地翻建,層數不得超過三層,人均建筑面積不得超過60平方米;適建區內居民可新建、翻建住宅。翻建的舊宅基地必須有合法權源資料或符合登記條件。
農村宅基地的審批的流程和政策一直以來是比較嚴格的,不少省市也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出臺了相關的政策。那么,莆田市農村宅基地審批新政策有哪些呢?我們在管理宅基地的時候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會為大家帶來相關的法律知識的介紹。
莆田市農村宅基地審批新政策
為進一步完善農村居民住宅建設管理,有效遏制“兩違”行為,近日,莆田市政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就農村住宅的組織、規劃、用地、建設、審批流程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出臺一系列措施。
1、限建區內允許“舊翻新”
要求各縣(區)人民政府應合理劃定農村居民住宅禁建區、限建區和適建區。規定在禁建區內不得審批農村居民住宅;限建區內屬于危房的,允許利用舊宅基地或閑置宅基地翻建,層數不得超過三層,人均建筑面積不得超過6 0平方米;適建區內居民可新建、翻建住宅。翻建的舊宅基地必須有合法權源資料或符合登記條件。
2、“一戶一宅”不得超標
莆田市政府要求必須嚴格執行宅基地使用標準,即農村居民新申請宅基地的,必須符合“一戶一宅”的規定,且每戶原則上不得超過宅基地面積最高限額,即3人以下每戶8 0平方米,4-5人每戶1 0 0平方米,6人以上每戶1 2 0平方米,層數不超過三層(底層層高不超過4.5米,二、三層每層層高不超過3.6米),建筑面積不超過3 6 0平方米;利用空閑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建設居民住宅的,每戶可以增加不超過3 0平方米的用地面積,層數不超過三層,總建筑面積不超過4 5 0平方米。獨生子女戶或二女戶申請住宅用地的,可按增加1人計算宅基地面積。
3、鼓勵舊宅基地調整使用
對農村居民住宅使用承包地的,規定要求所在地村(居)委會應當調整數量、質量相當的土地歸原承包方繼續承包經營;沒有條件調整承包地的,村(居)委會或者負責拆遷安置的單位應當向原承包方支付土地補償費,補償費用不得低于我市現行征地補償標準。農村居民建房用地的土地補償費由村(居)委會收取,住宅小區的土地補償費用由小區內的建房戶分攤繳納,個人建房的由建房戶繳納。另外,政府鼓勵舊宅基地調整使用,嚴格控制農村居民點用地總量,優先安排無房戶和危房戶,優先利用村內閑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為節約集約用地,鼓勵多戶聯合建設多層和小高層住宅。
4、5個鎮為審批權下放試點
莆田市將荔城區西天尾鎮、城廂區東海鎮、涵江區白沙鎮、秀嶼區埭頭鎮和北岸管委會東埔鎮作為農村建房審批權下放鄉(鎮)試點。上述試點鎮的村民因無住宅或現有宅基地面積明顯低于法定標準且人均住宅建筑面積不超過6 0平方米,需要新建或擴建住宅的;同戶中兄弟姐妹或者子女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要求分戶,且人均住宅建筑面積不超過6 0平方米的;因國家或者集體建設、實施城鎮、鄉、村莊規劃以及進行公共設施與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拆遷安置的;因發生或防御自然災害,需要安置的;原有住宅屬D級危房需要拆除重建的;向中心村、集鎮、小城鎮或者農村住宅小區集聚的;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可填寫《農村居民住宅用地和建設申請表》,向(居)委會提出申請,經村(居)委會審查 ,每個月依法召開一次村委會議或者村民代表大會,對申請材料和農村住宅建設宅基地安排情況進行審議,在本村張榜公布,在1 5日內本村居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負責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批。鄉(鎮)人民政府根據不同情況審批于10個工作日內核發相關批準書并放樣驗收。住宅驗收合格后,村民可持相關審批材料和驗收合格證明到縣(區)人民政府和市房屋主管部門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通知還指出,除了西天尾等5個農村建房審批權下放試點鎮外,其他(鄉)鎮目前仍按照《福建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規定,上報縣(區)人民政府審批。
綜上所述,關于莆田市農村宅基地審批的新政策,我們要注意,首先,政策中指出限建區內允許“舊翻新”,但是“一戶一宅”不得超標,而且,政策中提出鼓勵舊宅基地調整使用,這樣可以促進農村宅基地的合理有效的利用。
法律分析:農村宅基地的審批條件有:因國家或集體建設、移民、災毀等需要遷建、重建的;)實施城市、村莊和集鎮規劃或舊村改造,需要調整拆遷的;現有宅基地面積尚未達到本辦法規定限額標準需重建、擴建的;已具備分戶條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積尚未達到本辦法規定限額標準需重建、擴建的等。
法律依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宅基地:
(一)因國家或集體建設、移民、災毀等需要遷建、重建的;
(二)實施城市、村莊和集鎮規劃或舊村改造,需要調整拆遷的;
(三)現有宅基地面積尚未達到本辦法規定限額標準需重建、擴建的;
(四)已具備分戶條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積尚未達到本辦法規定限額標準需重建、擴建的等。
一、農村宅基地建房新政策
1.蓋房前的批準
在蓋房之前,必須先向當地的村委會提出申請,然后在村委會同意后,到鄉鎮建設辦公室進行審批,最后在獲得產權證書后才能蓋房。
2.遵守一戶一房
對于農村土地權明確規定了宅基地權的確認,實行一戶一房的政策。對于個別情況有必要事先申報和批準。
3.標準建筑面積
對于一戶一房的建筑面積有規定。例如,居住人口少于三人的農村小農戶,房屋申請面積不得超過75平方米;對于居住人口為四到五人的中型農村家庭,建筑面積不超過110平方米。不同地區有不同的面積要求,必須根據當地的宅基地政策檢查并批準特定要求。
4.符合建筑標準
農村宅基地建設之前是要進行合法審批的,對于面積、高度、用地都是有要求的,農村房屋布局分為垂直分戶(指建筑層數2-3層)和水平分戶(建筑層數4-5層),每層建筑高度不得超過3.3米。另外禁止在耕地等區域建房,如果私自建房將面臨被拆除。
5.保證農村戶口
宅基地建設新規明確規定農民具有宅基地建設的權利,對于買賣的宅基地,非農村戶口的人來說,宅基地建設將不被允許。如果子女是城市戶口,父母去世后繼承的,繼承的是宅基地上的房產,并不是宅基地,而且不能對宅基地上的房屋進行翻建和重建的。
6.禁止在7個地區建房
從2021年開始,村民應注意不要在以下地區建造房屋:
1.永久性基本農田保護區;
2.有安全隱患的區域;
3.生態保護紅線核心區;
4.江湖河流保護區;
5.道路施工控制區在側面;
6.需要計劃和控制的領域;
7.給高壓走廊區域供電區域。
二、宅基地的其它相關政策
1.非農戶口不能建房;
2.宅基地超出面積要征稅;
3.宅基地有償地退出。
另外關于宅基地的買賣還不能跨越兩條紅線:
第一是不得以買賣宅基地為出發點來獲取利益。
第二就是不可以以退出農村宅基地作為進城落戶的條件,農村的農民進城落戶的就需要退出宅基地。
此外,宅基地不得違反一戶一宅一證。一戶一宅即一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且在此建房。“一戶”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多個人,通常是以公安部門印發的戶口簿為準,如果戶口簿上登記的是一家四口人,那么這一家四口人就作為一戶,該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一宅”是指一處宅基地,村民一戶在本村只能擁有一塊集體建設用地。
三、宅基地使用權的法律規定
根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農村建房審批程序: 1、符合條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請。 2、村民小組、村委會通過(簽署意見、村委蓋章)。 3、國土規劃所派員現場選址勘察(簽署意見并蓋章)。 4、鎮分管土管領導審核(簽署意見并蓋章)。 5、申請人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6、國土規劃所會同相關部門、人員放線定界。 7、復核驗收、發放土地證。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法律分析:農村宅基地批判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宅基地面積不超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且每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2、宅基地未占用永久基本農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第四十四條 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按照國務院規定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機關批準。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外,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莆田農村拆遷補償標準
●莆田市城廂區拆遷
●2020年莆田拆遷
●莆田市拆遷
●福建省莆田市農村拆遷賠償標準
●莆田農村拆房補償標準2020
●莆田拆遷賠償方案
●2021年莆田最新拆遷
●2020莆田拆遷
●2021年莆田拆遷
●莆田市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
●莆田市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
●莆田農村宅基地面積標準是多少平米
●莆田宅基地越來越難批了
●莆田宅基地補償標準
●莆田如何申請宅基地建房
●莆田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村宅基地
●莆田 宅基地
●福建莆田農村宅基地最新政策
●福建省莆田市農村宅基地面積標準
●杭州城廂樓房拆遷補償,杭州老小區拆遷補償標準:今日樓房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城廂區拆遷官司律師收費標準最新,城廂區拆遷官司律師收費標準:今日拆遷說法百科
●來賓市房屋拆遷補償單價表,來賓城廂村什么時候有拆遷計劃:今日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城廂區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4最新版,城廂區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4最新:今日拆遷說法百科
●福建莆田市人民政府關于莆田市城廂區2018年度第七批次征收(使用)土地的公告: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莆田城廂區農村房屋拆遷補償,莆田市城廂區拆遷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章雅文
內容審核:郭建煒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