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上辦事大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能信息,聯系電話:0371-69691614網站地址:進入網上辦事大廳辦公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正光路11號。郵編:450018。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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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豫政辦〔2015〕110號)規定,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與專項規劃、區域規劃與市縣規劃,完善規劃制度。統籌協調省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編制申報管理,負責會簽或聯合上報需報省政府批準的規劃,銜接需要安排省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項目的規劃。負責建立健全科學制定、有效實施、及時評估和動態調整發展戰略規劃的制度機制。
(二)綜合協調宏觀經濟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宏觀調控協調機制,推進宏觀調控目標制定和政策手段運用機制化。研判經濟發展趨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優化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報告。
(三)負責監測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全省經濟運行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并提出調控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四)參與分析研究全省財政、金融運行情況,研究提出政府性融資的政策措施,貫徹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土地政策,擬訂并組織實施價格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組織擬訂促進股權投資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及其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發展和制度建設。與有關部門共同推進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和調整省管重要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等。負責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
(五)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省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全省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全省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六)承擔固定資產投資綜合管理職責,擬訂全省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負責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銜接平衡需要申請中央政府投資、安排省級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目錄和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明確投資審批、核準、審核的范圍、標準和程序。統籌平衡涉及省財政性建設資金的項目。安排省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指導政策性貸款建設資金使用方向和省政府政策性投資公司固定資產投資活動。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擬訂擴大民間投資的政策措施,建立重大項目社會公開發布制度。指導協調礦產、能源、資源等領域重大項目國際合作。牽頭組織全省特重大自然災害的災后恢復重建規劃編制,協調有關重大問題。審批省政府投資項目和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概算、初步設計。指導全省工程咨詢業發展。
(七)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我省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現代城鎮體系、自主創新體系、現代市場體系的戰略、目標、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并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工作;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服務業發展,指導和推動服務業載體平臺建設,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研究擬訂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技術產業、產業技術進步的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并組織實施;統籌推進、綜合協調產業聚集區發展工作;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統籌信息化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
(八)統籌推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城鎮化發展,推進落實區域發展總體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完善空間規劃體系。承擔組織編制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并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負責區域經濟合作的統籌協調;研究提出全省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中原城市群建設及其他區域空間布局等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并組織實施。
(九)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的責任,監督執行全省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并根據經濟運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與國家銜接調整進出口總量計劃,提出糧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省級儲備計劃。
(十)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全省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和人口政策,參與擬訂全省衛生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民政、殘疾人等發展政策;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政策的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一)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與低碳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并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文明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提出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規劃布局并協調實施節能減排重大項目,綜合協調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應對氣候變化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負責研究提出全省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的建議,牽頭擬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會同行業管理部門擬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及政策,制訂統一的制度、規范和程序,建立健全第三方評估機制,推動發展和規范第三方評估機構;負責對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審批、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出具節能審查意見。
(十二)承擔全省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和重大建設項目稽察責任,起草全省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和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年度省重點項目選擇指導目錄;組織對省重點項目建設進度實施監督,協調解決重點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全省稽察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和政府投資項目稽察;指導和協調全省招投標工作,依法對省重點項目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在省人民政府重點項目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重大項目聯審聯批的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全省口岸、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建設管理和運行協調工作,統籌協調國際通道網絡和通關環境建設。
(十四)起草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十五)組織落實國家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組織編制全省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六)整合建立全省統一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十七)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規定,河南省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河南省價格舉報中心)、河南省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局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直屬機構。管理河南省能源規劃建設局,河南省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中原經濟區、省鄭汴新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鐵路建設協調辦公室為臨時機構,掛靠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駐鄭州航空口岸辦事處為河南省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的派出機構。
10、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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