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原工商局),定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能信息,聯系電話:0898-63823022網站地址:進入網上辦事大廳辦公地址:定安縣定城鎮見龍北一橫路 ;辦公時間:工作日8:00-12:00;14:30至17:30

聯系電話:0898-63823022
網站地址:進入網上辦事大廳
辦公地址:定安縣定城鎮見龍北一橫路 ;
辦公時間:工作日8:00-12:00;14:30至17:30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執行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和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
(二)貫徹執行全省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政策規定、地方性法規、規章、發展戰略,貫徹執行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和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方面的政策措施。研究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改革,研究提出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定安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負責全縣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貫徹執行省市場監督管理相關規劃,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相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加快形成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和公平開放統一高效的市場環境。
(四)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負責組織實施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建立健全社會信用獎懲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五)承擔全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實施及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依法依授權組織查處重大、跨區域和上級部門交辦的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六)承擔全縣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依授權開展反壟斷執法工作,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
(七)負責對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實施和指導商標權、專利權確權和侵權判斷標準,做好相關政策銜接和信息通報等工作。組織和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八)負責全縣宏觀質量管理。負責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應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產品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組織落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九)負責全縣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檢工作。建立并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一)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并組織實施。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按規定權限辦理食品質量安全管理的行政許可。負責監管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
(十三)負責藥品流通環節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醫療器械質量的檢查和處罰,配合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開展有關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管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計量管理工作。落實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監督指導計量技術機構工作。規范、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五)負責全縣標準化管理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的制定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示范,推動標準實施。組織參與國內外標準化活動。全面實施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
(十六)負責全縣認證認可和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合格評定和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指導認證行業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推進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
(十七)負責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等工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及時依法處置,如不予立案應及時告知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并作出說明。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予以協助。
2.與縣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結合本縣實際,制定并實施本縣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對食品安全標準執行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收集、匯總,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通報。
4.與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醫療保障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三醫聯動”改革和醫聯體創新發展,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4、定安縣工商局電話
5、定安工商局網站
7、定安縣中心市場
10、定安縣工商局官網
內容來源申明:本文內容均來源于網絡收集整理,如有信息錯誤、侵權,請聯系我們處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