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需要簽訂協議嗎,土地征收協議誰簽字有效 ,法律分析:我們國家的土地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公有制,也就是國有和集體所有,因此,農村土地所有權屬于村集體,而農民享有的是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農村征地,實際上就是把原本屬于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征
法律分析:
我們國家的土地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公有制,也就是國有和集體所有,因此,農村土地所有權屬于村集體,而農民享有的是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農村征地,實際上就是把原本屬于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征收為國有,因此,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由代表國家的地方政府與代表村集體的村民委員會簽訂,這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前提是經過村民會議或者村民會議授權。征收土地,除了村集體失去土地所有權,被征地農民也失去了土地承包經營權,因此,征地也需要與被征地農民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這個協議原則上來說應當是征收方來簽訂,但是出于順利實施征地的需要,征收方也可以授權地方政府或者委托村委會來與農民簽訂,而未經書面委托,村委會沒有權利與村民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條 征用土地實行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兩級審批,取消市、縣人民政府征用土地的審批權。 國務院批準征用土地的權限是:
(1)征用基本農田。除國家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開基本農田保護區,需要占用基本農田外,其他建設都不得占用基本農田。
(2)征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
(3)征用其他土地70公頃以上。其他土地指耕地以外的土地,包括林地、草地、養殖水面、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游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等。
征地協議不是必須要件。
關于征地協議問題。征地協議是新《土地管理法》實施以前,征地單位與被征地單位就征用土地面積和補償、安置等問題簽訂的協議,是征地項目申報的必備要件。為保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和第四十八條分別規定國家征用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并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推行征地公告制度和進行征地補償登記,增加了征地的透明度,有利于加強民主監督。通過征地公告,可以使農民了解征用土地的范圍、目的、征用土地的批準機關及征地補償的標準等,取得農民對國家征用土地的支持和諒解,并反映農民的合理意見,保護他們合法的權益。
因此,征地協議不再是征地項目申報工作的必備要件,雖然一些地區目前仍延續過去簽訂征地協議的做法,但這并不是征地的法定程序。
一、簽訂征地協議時需要注意什么
對于有關個人用地征地協議來說,絕大多數人可能還是不太熟悉。因此,寫個人征地協議時要注意以下事項:
1、在簽訂的過程中,嚴格審查簽訂協議的主體是否合法,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2、要注意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協議的當事人是否有能力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3、要明確約定協議履行的程序;
4、要仔細審查協議的內容是否有不利于自己的不公平條款,如果存在損害自己利益的條款,要及時與對方協商修改。
在簽訂個人征地協議時,一定要仔細審查合同協議的內容,也不可違法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二、怎么簽訂征地協議
1、市、縣國土資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圍內發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征地范圍、面積、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安置途徑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者搶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補償范圍。
2、市、縣國土資源局會同被征地所在地的鄉鎮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內容征詢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記錄在案,根據村委會或村民提出的意見分別處理并協調解決。
村委會或村民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補償方式有異議的,市、縣國土資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鄉鎮政府,應告知被征地相對人有權提出聽證申請,并依法組織聽證。
3、市、縣國土資源局會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實地調查被征土地的四至邊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積,地上附著物種類、數量、規格等,并現場填制調查表一式三份,由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和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共同確認無誤后簽字。
4、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應當就協議主要內容按照村民大會或者村民代表大會議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決議。
村委會作為被征收主體的,簽訂協議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應當向農村村民公示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法律分析:
對農村房屋進行拆遷的,由房屋所有人和征收拍賣部門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才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法律分析:
我們國家的土地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公有制,也就是國有和集體所有,因此,農村土地所有權屬于村集體,而農民享有的是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農村征地,實際上就是把原本屬于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征收為國有,因此,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由代表國家的地方政府與代表村集體的村民委員會簽訂,這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前提是經過村民會議或者村民會議授權。征收土地,除了村集體失去土地所有權,被征地農民也失去了土地承包經營權,因此,征地也需要與被征地農民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這個協議原則上來說應當是征收方來簽訂,但是出于順利實施征地的需要,征收方也可以授權地方政府或者委托村委會來與農民簽訂,而未經書面委托,村委會沒有權利與村民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條 征用土地實行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兩級審批,取消市、縣人民政府征用土地的審批權。 國務院批準征用土地的權限是:
(1)征用基本農田。除國家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開基本農田保護區,需要占用基本農田外,其他建設都不得占用基本農田。
(2)征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
(3)征用其他土地70公頃以上。其他土地指耕地以外的土地,包括林地、草地、養殖水面、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游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等。
征地協議不是必須要件。
關于征地協議問題。征地協議是新《土地管理法》實施以前,征地單位與被征地單位就征用土地面積和補償、安置等問題簽訂的協議,是征地項目申報的必備要件。
為保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1999年1月1日起實施的《土地管理法》對征地程序進行了重大改革,其中第四十六和第四十八條分別規定國家征用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并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推行征地公告制度和進行征地補償登記,增加了征地的透明度,有利于加強民主監督。通過征地公告,可以使農民了解征用土地的范圍、目的、征用土地的批準機關及征地補償的標準等,取得農民對國家征用土地的支持和諒解,并反映農民的合理意見,保護他們合法的權益。
因此,征地協議不再是征地項目申報工作的必備要件,雖然一些地區目前仍延續過去簽訂征地協議的做法,但這并不是征地的法定程序。
一、什么是土地補償費
土地補償費是指因國家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對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補償。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征收土地補償包括青苗、地上物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二、土地征地補償費可以繼承嗎
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具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在土地補償費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補償費收益份額保留和繼承,在安置方案確定前死亡的成員不能保留補償費收益份額,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具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在補償費分配后死亡的也不發生份額保留的問題。
1、在土地征用前死亡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其在集體經濟組織內的有關權利已經依法由其繼承人繼承,在土地征用時的土地補償費分配權利應由其繼承人享有,死者本人不再有相關權利份額保留。
2、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具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在補償費分配前死亡的,因其在安置方案確定時具有成員資格,當時就開始享有分配權利,事后的補償費實際分配僅是權利的實現方式,公民生前合法擁有的權利應作為個人遺產繼承,因而應在分配時應保留其權利份額并由其繼承人繼承。
3、在安置補償方案確定時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并在補償費分配后死亡的人員,因其已經實際取得補償費,實現了分配權利,其取得的補償費自然計入個人財產由其繼承人人繼承,當然不存在權利份額保留的問題。
●土地征收需要簽訂協議嗎合法嗎
●土地征收需要簽訂協議嗎
●土地征收需要本人簽字嗎
●土地征收需要簽訂協議嗎法律
●征收土地要什么文件簽字才有效
●土地征收必須經誰同意
●土地征收必須經過誰批準
●土地征收必須經過哪個部門同意
●土地征收的必須經什么批準
●土地征收必須經
●土地征收協議誰簽字有效
●土地征收協議誰簽字有效
●農村土地確權咨詢電話
●土地征收協議應由誰簽
●土地征收協議書
●土地征收協議書怎么寫范文
●征收土地協議書是每位村民都簽嗎
●土地征收合同簽字圖片
●土地征收必須要簽協議嗎
●土地征用合同協議書范本起草
●土地征收錢多久到賬,土地征收款一般多久到賬: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土地征收后還有補貼嗎,征地農民退休工資?: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土地征收后怎么賠償,國家征用土地怎么賠償: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土地征收的錢多久能拿到,土地征收多久能拿到錢: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土地征收后土地性質改變了嗎,農村土地征收后土地性質變嗎: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土地征收后歸屬,已經被征收的土地屬于誰的: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河南土地征收價格表,河南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2020: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拆遷補償款贈與,被贈與的房屋拆遷補償款屬于誰: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河南省土地征收標準最新,河南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2020: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上海土地征收房屋補償方案,上海市集體土地征收安置補償標準: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上海土地征收補償政策解讀,2021上海動遷新政策 補償細則詳細解讀: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2021上海土地征收補償政策,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補償: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拆遷裝修補償款,房屋拆遷裝修怎么賠償: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廣西土地征收補償標準2021,廣西農業補貼政策2022標準: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四川土地征收補償標準2021,四川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3: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四川省土地征收賠償標準是多少,四川土地征用賠償標準: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四川省土地征收賠償標準最新,川府函2020217號征地補償標準: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四川省土地征收賠償標準文件,四川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四川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四川農村征收土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土地征收需要簽訂協議嗎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舒依然
內容審核:郭建煒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