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有了補償款 87歲老伯想自己支配 兒子想要來瓜分,南湖區七星鎮一住宅小區87歲的吳正清老伯,與兩個兒子為拆遷補償款如何處置發生糾紛。前幾天,他們來到七星司法所,找老娘舅丁家林幫忙調解。父子為錢鬧矛盾吳正清與老伴在拆遷前一直與小兒子吳小華
南湖區七星鎮一住宅小區87歲的吳正清老伯,與兩個兒子為拆遷補償款如何處置發生糾紛。前幾天,他們來到七星司法所,找老娘舅丁家林幫忙調解。
父子為錢鬧矛盾
吳正清與老伴在拆遷前一直與小兒子吳小華共為一戶。平時兩個老人的日常生活主要由小兒子照顧。后來,吳正清的老伴因病去世,吳老伯仍與小兒子同住。
拆遷剛開始時,吳老伯曾與兩個兒子為贍養及拆遷補償款的事情請鎮綜治辦調解過,當時,三方當事人同意,老人由兩個兒子共同贍養,拆遷補償款也由兩個兒子平分。
如今,吳老伯覺得,老伴已去世,自己不能身無分文,他要有自己的經濟支配權,不能把所有補償款都讓兩個兒子分了。因此他提出,補償款由他自己保管、處置。于是,父子3人到七星司法所找老娘舅調解。
剛開始,老娘舅勸導他們維持原來的協議,希望他們原則上堅持自己作出的承諾。想不到的是,這個建議遭到3個當事人的一致反對。
吳老伯堅持認為,他享受到的補償款應該由他自己做主,不能全給兩個兒子。
大兒子吳順華想從父親的補償款中拿到分給他的一半錢,提出今后父親由兄弟兩家3個月一次輪流贍養。
小兒子吳小華提出,父母長期居住在他家中,以前父母的生活哥哥從不過問,現在哥哥想要父親輪流居住,他表示同意,但因此要平分父親的一半補償款,他不能接受。
老娘舅發現吳家小兒子與父親關系不錯,于是單獨做小兒子的工作,“你爸爸年紀大了,長期住在你家,已經習慣了,換來換去住,對老人生活不利,況且老人又不愿意住到你哥哥家。”經勸導,小兒子接受了老娘舅的建議,表示一切聽從老人的意見。
大兒子吳順華堅持要把父親如今剩下的4萬多元補償款存入銀行,存折上寫父親的名字,密碼由他一個人設置,父親和弟弟要動用這筆錢,必須征得他的同意,從銀行取多少,取出的錢派什么用場,他必須清楚。
吳老伯聽了大兒子的話,頓時氣不打一處來,罵大兒子沒良心,而大兒子也不甘示弱,竟與87歲的老父親大吵大鬧起來。幸虧老娘舅及時勸阻,才避免父子倆發生肢體沖突。
贍養老人是法定義務
針對大兒子吳順華的態度,老娘舅義正詞嚴地指出,老人的合法權益理應得到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以某種理由剝奪或限制老人的經濟處置權。
老娘舅說,現在老人身體健康,精神很好,思路清晰,應尊重老人的自主選擇。大兒子又提出,父親今后的生活、醫療等費用以及百年后的喪葬費用與他無關,由弟弟吳小華一人負擔。弟弟看到哥哥長期以來與父親關系不和,無奈之下,答應了哥哥的要求。
老娘舅提出異議,認為父子關系自然存在,作為兒子理應報答養育之恩,贍養父母,子女有義不容辭的責任。但大兒子吳順華與吳老伯一致堅持,兩人要在經濟上“劃清界限”,只在情感上維持父子關系,無奈之下老娘舅只得尊重他們的選擇。
經老娘舅情真意切地說服教育,大兒子吳順華最后表示,今后會盡到自己的孝心對待父親,并把“經常看望、關心父親”寫進了調解協議。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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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劉鵬飛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拆遷有了補償款 87歲老伯想自己支配 兒子想要來瓜分,拆遷有了補償款 87歲老伯想自己支配 兒子想要來瓜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