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補償標準是如何制定的?,重慶巴南區(qū)土地征收賠償標準,一、重慶巴南區(qū)土地征收賠償標準征收巴南地區(qū)的土地,被征收可以獲得的補償金數額可能為幾十萬元,具體的補償金可以用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相
征收巴南地區(qū)的土地,被征收可以獲得的補償金數額可能為幾十萬元,具體的補償金可以用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相加。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qū)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qū)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qū)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yǎng)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yǎng)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制定。
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布。我國法律規(guī)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fā)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征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征地補償水平。如今實施的征地補償標準已超過規(guī)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時調整,將不予通過用地審查。各類具體的價格補償標準由區(qū)縣物價局依據當地經濟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況進行定價。
三、哪些情況不給補償?
下列地上建(構)筑物、青苗、林木等附著物一律不予補償:
1、不具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和農村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
2、非法占用集體土地或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修建的建(構)筑物;
3、擬征地告知后搶栽搶種的青苗、花草、林木;
4、超過批準使用期限或未確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臨時用地上的建(構)筑物;
5、天然野生雜叢。
根據重慶市巴南區(qū)征地相關政策,征地補償項目包括土地補償費、青苗費及安置費等。巴南區(qū)征地補償標準是當地政府綜合各種因素制訂的,符合當地社會經濟發(fā)展狀況。重慶巴南區(qū)土地征收賠償標準,這個問題在上述文章中已經給出了非常明確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刻咨詢”按鈕,咨詢北京圣運律師網專業(yè)律師。
●重慶市巴南區(qū)國家征地文件
●重慶巴南區(qū)土地征收賠償標準公示
●重慶市巴南區(qū)土地征用賠償辦法
●重慶市巴南區(qū)土地征用賠償辦法
●重慶市巴南區(qū)征地辦公室電話
●巴南區(qū)征地補償新標準
●2021年巴南區(qū)征地賠償標準
●重慶巴南區(qū)土地征收賠償標準公示
●巴南區(qū)拆遷征地公告
●巴南區(qū)占地賠償標準2020年
●征地補償標準是如何制定的呢
●征地補償標準是如何制定的政策
●征地補償標準怎么算
●征地補償辦法
●征地 補償標準
●征地補償標準新規(guī)定
●征地補償政策
●征地補償的程序和補償項目
●征地補償的流程
●征地補償國家標準
●2022年最新版《重慶市巴南區(qū)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實施辦法》出爐: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2022年最新版《重慶市巴南區(qū)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實施辦法》出爐: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內容審核:北京圣運律師
來源:頭條-重慶巴南區(qū)土地征收賠償標準,征地補償標準是如何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