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征地政策措施進行改進完善的八個方面,
指導思想: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指導,以堅持“發展、創新、節約、穩定、為民”為要求,全面落實“以人為本”,實現市委、市政府城市建設和管理目標,順應建設工作重心下移并同步推進征地拆遷工作重心下移,在保證政策連續性、穩定性的同時,不斷完善政策體系,突出依法行政,切實保障征地拆遷各方的合法權益,創新工作機制,激發主體活力,強化協調配合,形成社會合力,提高征地拆遷的工作效率,使我市征地拆遷工作走上依法、規范、有序的軌道,為推進城市化戰略和構建“和諧杭州”創造條件。
基本原則:
---依法創新原則。依照現有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征地拆遷工作程序,依法加快征地拆遷工作步伐。立足現實、創新思維、實事求是、與時俱進,不斷完善政策體系,確保征地拆遷依法、規范、有序進行。
---利益兼顧原則。統籌兼顧征地拆遷各方的利益,切實保障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建立健全征地拆遷工作的保障機制和激勵機制。
---市場主導原則。在國有土地城市房屋拆遷的進程中,充分引入市場機制,以市場價格為客觀標準,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保障市場公平,形成良好的市場氛圍。
---重心下移原則。順應城市建設、管理工作重心下移的趨勢,將政府投資項目征地拆遷責任主體下移到區政府(管委會),擴大區政府(管委會)的責任與權限,激發各區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推動征地拆遷工作。
---聯動推進原則。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四級〔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聯動,有關協同部門積極配合、各司其職,共同做好相關工作,促進征地拆遷工作順利推進。
一、運用市場機制,建立健全國有土地市場化的征地拆遷補償機制
國有土地實施住宅房屋拆遷,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拆遷管理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據城市發展的需要,要以貨幣安置為主、實物安置為輔。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按照市場價格評估的原則確定補償價格,由其自行購買商品房或二手房。價格評估按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實施。被拆遷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被拆遷房屋和安置用房應由同一家房地產評估機構根據市政府批準的《杭州市區城市房屋拆遷住宅貨幣補償基準價》評估,以拆遷安置房進行安置并結算差價。安置房源為高層住宅的,可增加原建筑面積10%的安置面積(增加面積不低于5平方米),此部分面積安置價格按成本價結算。
對國有土地“住改非”房屋的補償,按房屋權屬證書上載明的用途實施補償安置,同時結合被拆房屋的實際使用情況,考慮其綜合因素,根據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提供的合法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和完稅憑證,按批準的合法經營面積,另行根據住宅評估價的一定比例給予一次性補助,具體補助標準由市房管局另行制定。
二、探索創新,進一步完善集體土地征地拆遷補償辦法
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可采取貨幣補償或開發性安置補償兩種。未撤村建居村符合開發性安置用地政策的項目征用集體土地中的農用地(不含林地),經報市政府批準后可享受10%開發性安置指標,與之相配套的因項目引起的農居安置用地所涉及轉為建設用地的農用地(不含林地),也可享受10%開發性安置指標,用于被征地的行政村或集體經濟組織解決被征地農民生產、生活等具體問題,國土資源、發展改革、規劃部門要及時辦理核發指標、立項、規劃選址等工作,加快指標落實的進程。各區在規劃區級工業用地內應預留一定量的村鎮企業拆遷安置用地。
四、設立最低標準,加強被征地拆遷人的基本保障
法律分析: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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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劉佳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對征地政策措施進行改進完善的八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