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對于土地使用權能拍賣嗎?土地使用權受到侵犯如何處理?,一、法院對于土地使用權能拍賣嗎?可以,只要是屬于被執行人所有的,就可以拍賣。法院欲將被執行人名下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變現,則必須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的規定履行行政的審批手續,
可以,只要是屬于被執行人所有的,就可以拍賣。法院欲將被執行人名下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變現,則必須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的規定履行行政的審批手續,再依法進行。
1、及時有效的查封
不論土地使用權被抵押與否,在法院依法處置前,都應進行查封,這是執行的基礎。
所謂及時,是指在債務人尚未來得及對其土地使用權進行處分前查封。只要沒有進行訴前保全或訴訟保全,那么,在執行程序開始就應該對已經掌握的土地使用權進行查封。否則,債務人為了逃避執行,極有可能將土地使用權出租、變賣或對其他債務進行抵押,這將造成執行上的困難甚至不能。
2、合法的評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47條的規定,在對土地使用權進行拍賣前,“應當委托依法成立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價格評估”。
3、公正的拍賣
委托合法的拍賣企業是公開拍賣的前提。應根據《拍賣法》第11條、第12條的規定,對受托企業進行審查,只有符合法定條件的拍賣企業,才有資格成為受托對象;對拍賣依法進行監督是公正拍賣的保證。監督的內容應定位在對拍賣程序的審查上,法院不可能也不必對拍賣的全過程實施監督,因為根據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拍賣企業應當對其拍賣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負全部的法律責任。
4、有效的轉移
拍賣成交后,執行法院應及時將拍賣標的物轉移給買受人。這種轉移含有標的物的占有和使用權證照的辦理兩方面的內容。人民法院有協助買受人合法占有標的物的義務,必要時,可會同有關方面的力量將土地非法占有者清除出場;人民法院有協助買受人辦理產權證照義務,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應立即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產權的過戶手續,人民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并向土地管理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請求土地管理部門依法協助辦理土地使用權的過戶手續。
大多數情況下,土地的所有權都是屬于國家的,而公民往往只擁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如果現實生活中存在債權債務糾紛,法院能將出讓土地使用權直接拍賣的,需要注意的是,法院拍賣土地使用權時要注意的問題很多,比如要及時的對該土地進行查封,不然拍賣的程序無法順利的進行。
土地使用權受到侵害可以請求當地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讓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復土地原狀、再或者是賠償損失;不過也可以到有管轄權限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處理。總之根據個人的情況來選擇解決問題的辦法。
他人非法侵占土地使用權人所使用的土地,是對土地使用權人的占有使用權的侵害。當土地使用權受到侵犯時,土地使用權人有權依法采取措施保護其權利,土地使用權人也可以到法院起訴,請求保護對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所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規定:侵犯土地所有權或者便用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犯,賠償損失;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被侵權的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個人土地使用權受到侵犯怎么辦?
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任何組織和個人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發包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
(二)違反本法規定收回、調整承包地;
(三)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轉讓或者土地經營權流轉;
(四)假借少數服從多數強迫承包方放棄或者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
(五)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
(六)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七)剝奪、侵害婦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
承包合同中違背承包方意愿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有關不得收回、調整承包地等強制性規定的約定無效。
在我國的土地使用權的保護中,土地雖然說個人是沒有土地所有權的,但是個人是有土地使用權的,在個人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時,該土地就可以被使用人進行支配,其他人在沒有經過當事人的同意,進行使用該土地就是侵權行為,情節不嚴重的會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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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黎雪雁律師
來源:頭條-法院對于土地使用權能拍賣嗎?土地使用權受到侵犯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