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時間準確時間怎么填,土地使用稅稅源采集土地取得時間怎么填,土地使用稅稅源采集表中的土地取得時間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具體分為以下兩種情況:一、如果是征收的耕地,那么取得時間應填寫為批準征收之日起滿1年的日期,因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
土地使用稅稅源采集表中的土地取得時間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具體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一、如果是征收的耕地,那么取得時間應填寫為批準征收之日起滿1年的日期,因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九條,耕地自批準征收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
二、如果是征收的非耕地,取得時間則應為批準征收的次月,因為同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九條,非耕地自批準征收次月起就需要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
在填寫時,請務必確保時間的準確性,以避免可能的稅務問題。
1、首次進行城鎮土地使用稅信息采集:申報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信息采集→提示“未找到該納稅人的宗地信息”→【確定】→進入“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信息采集(優化版)”界面→【新增】→進入“宗地總體信息維護”界面,根據實際情況填寫納稅人類型、土地使用權人識別號、土地使用權人名稱、土地使用權證號、地號、土地名稱、土地取得時間、土地取得方式、占用土地面積、土地性質和土地用途,行政區劃為“萊城區”,所屬街道為“鵬泉街道辦事處”,土地坐落詳細地址為該宗土地坐落地址,所屬主管稅務所為萊蕪市地方稅務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局分局管理科→【保存】→提示“維護對應土地應稅明細信息”→【確定】→進入“維護土地應稅明細信息”界面→【新增】→選擇土地登記為城市土地—一級土地(12.00),土地面積,有效期起、止,自動帶出→【保存】→【確定】,本流程結束。2、修改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信息:申報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信息采集→【確定】→進入“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信息采集(優化版)”界面→【維護應稅】→進入“維護土地應稅明細信息”界面→【修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信息→【保存】,本流程結束。3、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申報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信息采集→進入“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信息采集(優化版)”界面→【進入申報表】→提示“未發現有當期申報數據”→【確定】→進入“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優化版)”界面,稅費所屬時期起為“每季初”,稅費所屬時期止為“每季末”,納稅期限為“按季申報”→【進入申報表】→進入“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表”界面,檢查申報數據確認→【申報】→【確認】→【打印】即可打印“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優化版)回執”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表”→【繳款】,完成申報繳稅。4、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信息填寫:申報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信息采集→進入“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信息采集(優化版)”界面→【進入申報表】→提示“未發現有當期申報數據”→【確定】→進入“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優化版)”界面,稅費所屬時期起為“每季初”,稅費所屬時期止為“每季末”,納稅期限為“按季申報”→【進入申報表】→【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稅明細申報表】,根據實際減免稅情況進行填寫→【保存】法律依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八條 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第九條 新征收的土地,依照下列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一)征收的耕地,自批準征收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二)征收的非耕地,自批準征收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法律主觀: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規定是: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征收范圍是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征收標準是每平方米年稅額最低0.6元、最高30元。
法律客觀:《土地管理法》第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的稅額幅度內,根據市政建設狀況、經濟繁榮程度等條件,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稅額幅度。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將本地區土地劃分為若干等級,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稅額幅度內,制定相應的適用稅額標準,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執行。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經濟落后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本條例第四條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經財政部批準。
法律分析:土地增值稅稅源采集界面 1.納稅人登陸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 2.點擊【非按期申報】【財產和行為稅稅源信息報告】 3. 點擊【土地增值稅稅源采集】,進入土地增值稅稅源采集界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法律分析:
土地增值稅稅源采集界面 1.納稅人登陸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 2.點擊【非按期申報】【財產和行為稅稅源信息報告】 3. 點擊【土地增值稅稅源采集】,進入土地增值稅稅源采集界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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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金瑤
內容審核:張曙光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