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葛先生等人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 :中衛市某鎮人民政府【案情回顧】 寧夏葛先生等人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 :中衛市某鎮人民政府
【案情回顧】
寧夏葛先生等人是中衛市某村村民,曾從其他人處有償轉讓耕地,隨后在案涉耕地上建造了彩鋼房建筑物進行編制、加工枸杞等經營活動。幾年前,當地縣政府下發了執法檢查通知,要求鎮政府、各直屬機構對全縣范圍內的違法建筑進行拆除、清理,葛先生等人修建的建筑物被納入該范圍。縣自然資源局也隨即向葛先生等人作出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并對其建筑物進行了拆除。葛先生等人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嚴重受損,無奈之下,決定來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迅速啟動了辦案程序。圣運律師協助葛先生等人梳理了案件的關鍵性材料,整理案涉征收項目違法的相關證據,隨后協助葛先生等人提起了訴訟程序,請求確認強拆行為違法。在一審、二審的審判過程中,法院以葛先生等人的建筑物未經登記備案屬于違建為由,駁回了葛先生等人的訴訟請求。在圣運律師的支持下,葛先生掌握了多方面有利證據,隨后提起了再審申請。
圣運律師認為,依據我國《城鄉規劃法》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從中得知,有權認定違章建筑的行政機關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鎮政府無權認定案涉建筑物為“違法建筑”。不僅如此,其更未出具任何證據證明葛先生的建筑違法,在這樣的情況下,就以違法建筑為名將其非法強制拆除,顯然損害了葛先生的合法權益。
【訴訟結果】
當地高院經審理后,認為一審、二審的認定錯誤,裁定中衛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對本案進行再審。該結果為葛先生等人的維權之路增加了信心,期望圣運律師能協助葛先生等人盡快取得維權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