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運律師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之規定
申請人:劉女士
辦案律師: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辦案律師
被申請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案情回顧
劉女士為河南省某村村民,位于河南省某村組的房屋、承包地及承包地上的養殖場因某城中村改造建設項目被征收,劉女士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拆除過程中受到了侵犯,因此來到了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想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王有銀主任在仔細研究了案件詳情后,迅速制訂了爭取合法權益方案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協助爭取合法權益。
圣運律師決定先協助劉女士向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申請信息公開,要求其書面公開: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落實情況;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對象、項目、標準以及費用籌集辦法等信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收到信息公開申請后,既未向劉女士作出任何答復,也未表示需延長答復期限。
圣運律師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之規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未履行政府信息公開職責,應屬于程序違法,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圣運律師決定通過向行政復議機關提起行政復議的方式協助劉女士爭取合法權益。
復議結果
在復議機關查明案情事實后,確認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的《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落實情況信息公開的答復》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