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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房屋拆遷的行政法規和當地政府的政策規定,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移地安置的,都是一次性提供安置房源給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挑選。而拆遷實踐中,拆遷人在此之前都給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發書面通知,通知他們在一定期間挑選自己看好的房屋且簽訂相關協議。如果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對拆遷人提供的房源沒看好而放棄,那么他要重新主張安置房屋就必須在接到選房或看房通知單后,在其規定的最后一天期限內次日起兩年內主張自己的權利。否則就會因訴訟時效而喪失自己的勝訴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之規定,賠償請求人要求國家賠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為被確認違法后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關于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而且,此請求實效適用關于時效中止的規定,即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被拆遷人在遇到行政機關強拆時既可以在針對行政機關強拆行為提起的行政訴訟中一并提出行政賠償的請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也可以首先確認行政機關的行政強拆行為違法,待法院判決確認其違法性后,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要求,由賠償義務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對賠償數額有異議,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房子被非法強拆當事人有權對征收決定、征收補償決定、限期拆除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提出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由人民法院審查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被拆遷人在遇到行政機關強拆時既可以在針對行政機關強拆行為提起的行政訴訟中一并提出行政賠償的請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也可以首先確認行政機關的行政強拆行為違法,待法院判決確認其違法性后,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要求,由賠償義務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對賠償數額有異議,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在沒有任何政府法律文件的強拆行為,在實踐中很難直接提起復議和訴訟。原因有兩點:其一、因為沒有政府批準文件,執行強制拆除的人員身份無法確認,也不知道其是代表個人實施還是政府部門實施,也就是說你根本無從知道實施強制拆除行為的是誰或者是哪個部門。其二、在復議或立案環節,由于你主張是某政府部門的非法強拆但是卻拿不出相應的證據,要么不予立案要么駁回起訴。
1、強制拆遷屬于行政執法范圍,的確屬于行政訴訟。2、行政訴訟要獲得立案,必須有證據證明行政機關的執法依據、引用法規錯誤才能立案。如果只是執法機關沒有按照時限發通告等等枝節問題,那么不會立案。如果你有合法的產權,但行政機關不承認你的產權,由此強拆的。
強拆必須具備哪些條件:一、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遷;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強制執行。實踐中有些市、縣人民政府不守法,違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法院不能依法進入強制執行程序,進行強制拆遷。二、強制拆遷以補償決定為前提如果沒有補償決定,任何單位都不能采取強制拆遷。實踐中,可以強制拆遷的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簽訂了補償協議,不搬遷的;二是作了補償決定,既不搬遷又不按照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三、必須對被征收人給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房沒有提供貨幣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的不能強制拆遷。四、征收補償決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準予執行:1、明顯缺乏事實根據;2、明顯缺乏法律、法規依據;3、明顯不符合公平補償原則,嚴重損害被執行人合法權益,或者使被執行人基本生活、生產經營條件沒有保障的;4、明顯違反行政目的,嚴重損害公共利益;5、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或者正當程序;6、超越職權;7、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不宜強制執行的情形。
首先要明確幾個問題:1、弄清楚拆遷行為是否合法,也就是說這個拆遷項目,是否已經核發了房屋拆遷許可證;辦理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前期批件是否健全(含立項、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批準書或使用證(國家規定未辦理征地手續的集體土地不能由集體經濟組織(村)以外的房地產開發商開發建設));如果沒有就說明拆遷行為違法;2、在有關部門強制拆遷前,是否已經履行這些程序:1、拆遷單位(開發商)已和你就補償安置問題進行了充分的協商,給你的補償是否符合不低于法律規定的標準,并是否有協商記錄(與你協商的書面記錄);2、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拆遷辦或其上級部門)是否已給你送達拆遷裁決受理文書(含拆遷單位申請裁決的申請書、受理文書、通知你答辯的答辯通知和答辯狀);3、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否已組織行政調解(事前向你送達行政調解通知書);4、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否向你送達行政裁決書,并告知相關的權利和義務;5、強制拆遷前,是否已組織有社會公信部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參加的聽證會,并聽取了你的陳述。如果沒有,就說明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程序違法。如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沒有下達行政裁決書,是典型的違法行為,那么這件事的解決有兩個途徑:1、到當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千萬記住是民事訴訟,不是行政訴訟(因為依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拆遷未經過行政裁決不能提起行政訴訟),訴訟請求是侵犯你的財產權,訴訟對象是強制拆遷執行部門,法律依據是《民法通則》、《物權法》及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建設部《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2、通過信訪程序解決。建議你到當地人大的信訪接待部門(受政府控制小一些,因為從你陳述情況看,分明有政府部門的因素),或向當地政府市委主要領導反映,或向上一級的建設管理部門反映(如當地是地級市,就到省建設廳)。但是,由于信訪時間比較長還有其他因素,建議你還是通過司法程序解決,更好一些。如果你能夠查實,該項目的前期批準文件不齊備(重點看兩方面:1、有沒有正式批件2、批件的時間是否在房屋拆遷許可證前),那么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就是典型的違法行政,你可以就房屋拆遷許可提起行政訴訟并附帶民事賠償,訴訟請求是違法審批,訴訟對象是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法律依據是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房屋被拆遷適用訴訟時效,房屋拆遷決定作出的為行政機關,適用行政訴訟時效,我國法律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行政違法拆遷的應當賠償。《國家賠償法》第4條第3項規定,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請求國家賠償的,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申請,或者在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中一并提出賠償請求。賠償義務機關應當在兩個月內決定是否賠償,對于不賠償決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行政機關違法強制拆除原告房屋,人民法院判決予以行政賠償時,賠償標準不得低于原告依照征收補償方案可以獲得的征收補償標準。原告請求賠償依照征收補償方案可以獲得的獎勵,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擴展資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之規定,賠償請求人要求國家賠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為被確認違法后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關于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而且,此請求實效適用關于時效中止的規定,即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被拆遷人在遇到行政機關強拆時既可以在針對行政機關強拆行為提起的行政訴訟中一并提出行政賠償的請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也可以首先確認行政機關的行政強拆行為違法,待法院判決確認其違法性后,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要求,由賠償義務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對賠償數額有異議,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參考資料:搜狗百科-《國家賠償法》
正確答案:C 解析:《行政訴訟法》第十七條規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第十九條規定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所以本題選C
《行政訴訟法》第十四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行政案件。第十五條規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一)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二)海關處理的案件;(三)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規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由此可知,我國的第一審行政訴訟案件大多數是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滿足法律規定的條件下的案件才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具體到拆遷行政訴訟來說,如果侵犯到被拆遷人合法權益的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那么應當向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如果是其他行政機關做出的行政行為,比如城鄉規劃部門、國土資源部門、城鄉房屋登記機構等行政機關,則應當向基層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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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法院網-行政訴訟中房屋被強拆,行政訴訟中房屋被強拆案例
投稿:李毅
內容審核:鄧海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