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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遷糾紛起訴狀怎么寫:1.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地址。被告:自然人則同上;法人,則要備注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職位。2.訴訟請求:請求法院判令******3.事實和理由:(結合證據說明事實理由)結尾可加上:被告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宅基地使用權,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依據《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公正處理。此致4.落款:**人民法院起訴人:xxxxx年xx月xx日。
起訴狀的專業性強,建議咨詢律師后委托律師代書。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遞交起訴狀。起訴狀是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書狀。起訴狀應包括以下內容:(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公民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工作單位及職務、住址和聯系方式,法人寫明法人全稱、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職務、委托代理人姓名、單位職務、地址,律師則寫明所在律師事務所即可;(2)有具體明確的訴訟請求;(3)有起訴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4)證據和證據來源;(5)當事人簽名蓋章和簽署的日期。
1、起訴。起訴人在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作出6個月內起訴。2、審查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狀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3、答辯。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有關材料,并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4、開庭。宣讀開庭秩序---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評議。5、作出判決。6、上訴。對于不服一審判決的,應當收到判決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7、開庭審理或書面審理。8、判決或裁定。依法改判或裁定撤銷一身裁定、維持原判決或裁定、裁定發回重審。9、申訴。
應該根據最近實施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除上述第二款規定的材料外,顯然行政機關(政府)還應當向法院提交房屋征收決定書、申請強制執行的申請書。
第一點,沒有下行政裁決就拆了住房,違反規定。第二點,對于行政裁決不服,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我國《行政訴訟法》規定,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行政行為的相對人以及其他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提起訴訟。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訴狀時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登記立案。
購房前,有必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買房應有明確的目標 理性和有規劃的消費是購房的前提。買房前,應根據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實際情況來確定適合自己的樓盤。未必非要買大的房屋、未必要買三室兩廳、未必非要復室等等,未必要一步到位。而是應從自己的實際情況出發,認真規劃,選擇能滿足自己居住需求的房屋就好,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額外負擔,而培養理性、有梯度的消費觀更重要。買房首付款的積累買房首付的積累是購房的關鍵。首先,初定一個目標,比如畢業后5年內支付一個首付款,那么就為了實現自己這個目標,合理的分配自己的收入。每月固定的留出一部分資金出來,制定出一個定期定額的計劃。因為如果開通了定期定額的強制儲蓄計劃,那么每個月必須得固定提出一筆資金,從而意味著可用資金必定減少,那么消費一定可以更加理性。點點滴滴的積累就是一筆財富。此外,建議也可先向父母借首付款,日后陸續返還,縮短積累時間和降低潛在的漲價成本。買房范圍的篩選選擇適合自己的樓盤——購房量力而行。面積小、首付少、總價底的樓盤適合年輕人。購買商品房最好在臨近的單位上班,否則,現在年輕感受不到路途遙遠的累,等年齡大了,就會追悔莫及的。建議可購買市中心的二手小房子或是新開盤的小戶型。二手小房子的優勢是交通便利、配套方面成熟、價格相對優惠;此外,由于年輕人的工作流動性還相當大,所以考慮一個交通合適的地方,即使工作變換而搬遷,出行還能依舊方便。新開盤的小戶型的優勢是戶型更合理、居住舒適性較高、未來投資回報率相對較高。居住環境的選擇(一)買房只看到某個樓盤的一個亮點還不夠,還要去綜合的考慮其它因素,如戶型、內部環境、物管服務、生活成本等。(二)要看小區臨什么路,周邊居住的人群怎樣,開發商在樓盤打造上是否做了隔音、降噪、防塵處理。(三)沙盤漂亮,并不肯定樓盤實景就漂亮,樓盤漂亮最終應實現與沙盤一致,當從沙盤模型變為實景時,需開發商有這樣的執行團隊,它的專業、用心程度、理念、建筑用材等。所以不要被沙盤所迷惑。(四)樓間距。樓間距寬是保障業主生活寧靜、私密、視野寬闊,也是景觀打造的一個平臺,但沒有很好利用平臺打造景觀造成寧靜、私密、舒適的環境,它同樣不是好小區。反之,樓間距不是特別寬,但它有這樣的理念和團隊去打造優美、舒適、健康的環境,同樣稱得上好小區。(五)看小區的綠化、娛樂等設施是否健全。出行時間之考慮購房前還應考慮出行的時間成本。因為我們不難發現,穿越城市的時間成本和交通成本正變得越來越昂貴。開車或乘公交車的上班族,若平均一天有兩個小時花在交通上,一年就有約一個月的時間待在車里。如果把這每天花掉的兩個小時集中起來,連續不斷地坐一個月車,或不眠不休地開一個月車,就能體會其時間數量的可觀了。反之,如果把這些時間花在工作上或其他方面,則能創造更多的效益。如果再將時限放大到30年,時間成本的價值就顯得驚人了。故,提醒要買房的朋友,把握5公里生活圈,是衡量購房效益和購房質量的一個有效參數,支出的成本越小,表明所購房屋的性價比越高。這樣一來,買房后額外付出的錢也會越來越少。買房常識的學習買房前,最好學習一些房地產基礎知識。房屋因為涉及的金額巨大,支付它是一個比較專業的行為。在有條件容許的情況下,可以為自己聘請專業人士來參謀,比如聘請律師為自己在認購房屋、交納定金與首付款、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等情形時提供專業幫助。對購房費用的了解在確定了買房的目標和范圍之后,一些購房的基本費用是一定要提前計算的,雖然這些費用表面看起來似乎不多,還有些是固定值,但是與以后的房屋總價結合起來計算的話,它們的費用還是一筆不小的支出。購買二手房相關費用購買二手住房相關費用有:中介費,測繪費(有土地證的,測繪時不需交費,沒有土地證的,測繪費); 評估費,交易費用:契稅,登記費,印花稅,手續費,營業稅:個人購買并居住不足一年,按銷售價減去購入原價后的差額的3%繳納,由賣方繳納。另外,假如在購買時,賣方申明所賣房屋的標價為凈價,則意味著在雙方交易過程中產生的所有稅費均由買方承擔。以上只是通常所需交納的購房費用,而買不同的房需要交納的費用是因人而異。開發商資信的考察在選擇好地段及房屋基本情況后,就是要考察開發商資信的問題了。開發企業的資質等級,標志著開發企業的實力、信譽和經營管理水平,高資信的開發企業,其工程工期和工程質量都會有所保障。大開發商并不等同于有信譽的開發商。開發商自信從以下方面考察:(一)開發商的財務狀況。開發商的資產負債狀況直接表明其財務狀況,也能反映其履約能力。審查的文件主要有各年度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二)開發商在此之前與第三人之間的履約情況。買方應了解開發商在與第三人履約時的一貫態度和信譽。開發商對待第三人的態度不僅可能被用于對待我們,而且可能直接影響到其履約能力。例如,一旦被他人依法追究違約責任并在訴訟或仲裁中敗訴,開發商要承擔違約責任,減少其經濟資源,履約能力便相應地受到影響。為此應調查了解:1、開發商是否作為被告人或被申請人已經陷入或將要陷入重大的訴訟、仲裁;2、是否存在已經審理終結且開發商負有給付義務,同時有關判決或裁定尚未履行完畢的案件;(三)了解開發商從事商品房的開發、建設是否存在以及何種程度上存在違法違規的情況,預測其可能遭致的行政處罰三,評估其可能被處罰后所要承擔的經濟義務。如果違法違規情節比較嚴重,應預見項目被責令停建、緩建甚至拆除建筑物等可能性。(四)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到開發商以前的樓盤了解業主的評價,有的開發商有好的口碑,業主會客觀的介紹,多找幾個業主打聽就可以。注意事項綜合以上九點,可能不全面,甚至會遺漏一些重要的提醒項目,但這些只是買房前期的一些注意事項與必要準備。而其后認購、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才是買房環節中最重要的環節,里面涉及不少法律風險,也就是買房者真正挑戰房產商霸王條款的一環節,傳說中的“五證二書”的奧秘都在其中,相關注意事項隨后會為大家奉上。
民事上訴狀上訴人:廣州市xxxx檢驗所,住所地:廣州市某大廈x樓法定代表人:xxx,xx上訴人因不服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2006)越法民三初字第xxxx號民事判決書,現提出上訴。上訴請求:請求法院撤銷一審判決中的第一項判決,依法改判為:廣州市xxx路xx號xxx單元中xx.x平方米的單元面積歸原告所有,xx.x平方米的單元面積歸上訴人所有。上訴理由:一、一審原告關于公攤面積增大補償的訴訟請求超過了訴訟時效,應當予以駁回。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1996年,上訴人安置原審原告回遷之后的數年之內一直未對公攤面積的問題向上訴人提出過異議,也沒有向上訴人或法院主張過關于公攤面積增大要求進行補償的問題,因此原審原告關于要求對于公攤面積增大的部分進行補償的訴訟請求早已超過了訴訟時效,依法應當予以駁回。二、一審法院認為上訴人違反關于公攤面積的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無法律和事實依據。首先,舊《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條拆遷補償實行產權調換、作價補償,或者產權調換和作價補償相結合的形式。產權調換的面積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積計算。作價補償的金額按照所拆房屋建筑面積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結算。舊《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產權調換的面積以市房地產管理局核發的房地產證或權屬證明書記載的合法建筑面積計算。根據上述規定,原審原告與上訴人之間的產權調換的面積的計算應當按照原審原告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積計算。上訴人拆遷補償的建筑面積遠遠超過了原審原告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積,因此,上訴人不應再對原審原告進行額外的產權補償,一審法院判決上訴人再補償原審原告x.x㎡建筑面積無法律依據。其次,從《劃撥建設用地拆遷房屋產權補償協議書》第一條和第三條的約定可以看到,雙方約定的產權補償的面積和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都是以建筑面積為準的,因此,在發生實測面積與約定面積的誤差時,應當以建筑面積為標準來計算。而且,在2006年x月xx日,原審原告已經向上訴人支付了協議書第三條約定的按照建筑面積計算的超面積購房款xxxx元(x㎡×xxx元),原審原告的做法等于是認可了面積差異的處理應當是以建筑面積為標準,因為如果原審原告對公攤面積的差異有異議,是不會同意支付超面積購房款的。由于上訴人實際補償給原審原告的建筑面積超過了約定的建筑面積的27.7平方米,因此,上訴人并沒有違約,不應對原審原告進行補償。第三,雖然《劃撥建設用地拆遷房屋產權補償協議書》中約定了公攤面積,但是按照國家規定的公攤面積計算方法,將近xxx㎡的建筑面積只分攤x㎡的公攤面積顯然是不可能的,這樣的約定違反了《民法通則》規定的公平原則。此外,此項約定違反了建設部《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則》的規定,根據《合同法》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約定無效,因此,x㎡的公攤面積的約定無效,應當按照房地產測繪所測繪的結果來確定公攤面積才是公平合理的。綜上所述,上訴人認為一審判決無法律和事實依據,因此請求二審法院判決撤銷原判決第一項,依法進行改判。此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人:廣州市xxxx檢驗所20xx年x月xx日
行政機關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物必經程序:1、調查取證階段(案件調查及現場勘察記錄、調查詢問筆錄等)2、立案告知階段(立案審批表、限期拆除告知書)3、審核決定階段(處理審批表、限期拆除決定書)4、強制執行階段(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強制執行決定書、強制拆除公告)說明:1、其中《限期拆除決定書》、《強制執行決定書》為說理式文書,連同《限期拆除告知書》、《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須按照《民事訴訟法》送達要求給當事人,當事人若不在現場或拒絕接收,可在違建現場張貼除《強制執行決定書》以外的有關文書。2、部分法律文書時限:其中《限期拆除告知書》、《限期拆除決定書》、《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等文書之間開具時間視違法建筑物的面積、社會影響程度等情況合理而定。《強制執行決定書》必須給當事人留足最長三個月的訴訟期限。《強制拆除公告》可以與《強制執行決定書》一并發放,或者在《強制執行決定書》期滿前發放。3、有關現場核查的問題:應在分別開具《限期拆除告知書》、《限期拆除決定書》、《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后按合理期限內對當事人是否自拆情況進行核查,填寫《核查情況登記表》。對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的程序,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下稱行政強制法)作了嚴格規定,即第四十四條規定:“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注:回遷房,在二手市場上市的回遷房約占整個二手市場的10%。回遷房如何購買?回遷房有著新建商品房無可比擬的地理優勢和價格優勢,但因為回遷房出賣人暫時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使得買受人在購買該類房產的過程中存在一定的風險。購買回遷房需要注意哪些問題?下文為您詳細介紹。 一、什么是回遷房 回遷房,專指建立在國有出讓土地上,為私有房屋被拆遷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安置的,現在尚未取得但將來一定能夠取得個人房屋權屬證書的房屋。但建立在集體土地或者國有劃撥上的舊村(居)改造房屋不是本文討論的范圍。 二、購買回遷房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 未取得房產證回遷房能否買賣,買賣雙方簽訂的回遷房買賣協議能否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該條真實的立法意圖不在于禁止預售商品房的再轉讓,而在于方便行政管理,不屬于合同效力取締性規范。只要是出賣人有《拆遷協議》和《回遷證》,即取得對房屋的準所有權,有權對其所安置的房屋進行處分。因此,只要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不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在取得《房地產證》之前,可以轉讓房屋,買賣雙方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有效。 (二)房屋交易稅由買方負擔的約定是否有效 回遷房的買賣涉及到兩次稅費的繳納:一次是原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是需要繳納的稅費,另一次是原房主轉讓時產生的稅費,這兩次稅費應當如何承擔,應當在合同中予以明確約定。 對于房屋交易雙方約定屋交易稅由買方負擔,這一約定并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因此,如果合同當事人約定由合同相對人或第三人實際繳納稅款,并不違反法律規定,也不損害國家利益,對其約定應認定為有效。 (三)需要特別注意的問題 1、嚴防“一房數賣” 回遷房買賣無法辦理預告登記,這就為出賣人“一房數賣”留下漏洞可鉆,一旦房價高漲,違約成本過低,出賣人極有可能將房屋出售給他人。在房屋買賣合同都有效的情況下,辦理了交付或者登記手續,才能產生物權變動的法律效果。出賣人將商品房數次出賣所簽訂的合同,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均應當是有效的合同。購買時一定要注意。 2、必須約定房產過戶和交房的時間 簽訂回遷房買賣協議時,出賣人并沒有取得房產證,無法辦理過戶手續。因此,一定要約定房產過戶的時間,實踐中雖然不能保證何時取得房產證,但要寫明自取得房產證多少之日起辦理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手續。簽訂回遷房買賣協議時,要確定具體的交房時間,若在簽訂合同時就是現房,則可以約定繳納首付之日即為交房時間。 3、買方要留尾款 沒有房產證的房屋買賣存諸多風險,違約責任的規制顯得非常重要。但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需要繳納法院訴訟費用、律師費,還需花費時間等成本。如果買房留有尾款(做好是大額尾款),而賣方認為違約所得小于尾款時,買方的違約機會將會大大降低。當然,具體如何將為款留下,且能順利地完成買賣協議的簽訂,需要房產經紀人或者買方較高的談判技巧。 4、要求賣方的配偶簽名 實踐中,回遷房一般屬于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該房產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一方處分應當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否則可能產生兩類法律后果:其一,若房價上漲,而配偶借口不同意出賣房屋,則有可能產生無效的法律后果;其二,若在過戶之前,賣方夫妻離婚,則涉及到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以上兩種情況,只要賣方配偶簽名,并輔之以必要的條款,則基本上能夠預防。 5、盡量要求賣方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簽字 因回遷房房產證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在取得房產證之前,若賣方發生不測,該回遷房就可能作為遺產由繼承人分割。因此,回遷房買賣協議中要盡量讓賣方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簽字,以表明對賣方出賣行為的認可和對繼承權利的放棄。一般而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實踐中,要求賣方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簽字時,一定要注意說話的方式和技巧,以免不快。 回遷房購買與期房轉讓一樣存在著一定的風險,如購房者欲購買未取得房產證回遷房(商品房),因相關操作較為復雜,建議盡可能尋求專業法律人士幫助,以最大程度地降低法律風險,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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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臨律-行政強拆起訴狀,行政強拆起訴狀真實范本
投稿:舒黛妍
內容審核:圣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