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地投訴強制拆遷、停水停電,如何維護強拆停水停電問題中的合法權益?當遭遇強拆停水停電問題時,被拆遷人可以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或其他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投訴舉報,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起訴;還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查處;尋求專業律所進行法律咨詢,需采
如何維護強拆停水停電問題中的合法權益?
當遭遇強拆停水停電問題時,被拆遷人可以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或其他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投訴舉報,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起訴;還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查處;尋求專業律所進行法律咨詢,需采集證據與保全;被拆遷人應采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強制拆遷聽證需要經過一系列程序,包括申請、公告、參加人員、程序等,最后報備同級政府法制辦。
法律分析
1、強拆停水停電可以向當地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或者是其他的相關行政主管提出投訴舉報意見。看斷水斷電的實施主體是誰,判斷主體,如果主體是拆遷方,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起訴。如果主體是其他方則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2、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和其他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查出申請。
3、尋求專業律所,進行法律咨詢。這其中必須注意及時采集證據與保全。一般來說,這些證據可以是對現場的拍照或錄像,也可以是證人證言,甚至還可以是涉及相關內容的電話錄音,但電話錄音一定要合法。一定要有證據意識,要理性維權。水電是人們生活所必需,停水停電會給人們帶來很大困擾,因為強制拆遷而導致人們的水電被停的話,這樣是違背了法律規定的,政府雖然有強制拆遷的權力,但是也不能違背法律的規定。在遇到違法強拆的情況下,作為被拆遷人,應該采取法律的手段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被侵害。
強制拆遷聽證需要經過哪些工作程序?
1、拆遷人申請行政強制拆遷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審查符合條件的,受理申請,并組織拆遷當事人及相關人員進行聽證結束后,向同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強制拆遷。
2、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組織房屋強制拆遷聽證會,在聽證會前7日就聽證的時間、地點、方式等向社會公告,同時向聽證相關人員送達《房屋強制拆遷聽證會通知書》。
3、房屋強制拆遷聽證參加人員包括拆遷當事人、原房屋拆遷裁決經辦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也可邀請有關管理部門和具有社會公信力的代表等參加。
4、強制拆遷聽證會程序:
(1)、聽證記錄員宣布聽證紀律;
(2)、聽證主持人宣布聽證事由,詢問、核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聽證參加人在聽證中的權利,宣布聽證開始;
(3)、原房屋拆遷裁決經辦人員陳述實施房屋行政強制拆遷的事實、理由和依據;
(4)、當事人雙方進行申辯;
(5)、聽證主持人就有關問題進行詢問、調查;
(6)、當事人作最后陳述;
(7)、聽證主持人宣布聽證結束。
5、房屋拆遷筆錄由拆遷當事人、原房屋拆遷裁決經辦人員當場進行核對,核對無誤的簽名認可。同時也通過聽證主持人在筆錄中記名。
6、在結束后,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將房屋強制拆遷聽證會情況報同級人民政府法制辦備案。
結語
針對強拆停水停電的問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首先,可以向當地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或其他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投訴舉報意見,根據實施主體判斷,如果是拆遷方可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起訴,如果是其他方可提起民事訴訟。其次,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查處。另外,尋求專業律所的法律咨詢也是重要的步驟,需及時采集證據與保全,如現場拍照、錄像、證人證言等,但需確保電話錄音合法。在面對違法強拆時,被拆遷人應當通過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不被侵害。對于強制拆遷聽證,程序包括拆遷人申請、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組織聽證會、參與人員確定、聽證程序等,最后將情況報備同級人民政府法制辦。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七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違反上述條例規定的行為,都有權向作出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電力、水務、交通、通信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機關對舉報應當及時核實、處理。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參與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政府和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監察。
第二十七條: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第三十一條: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行政強制法》
第六十一條規定,向違法行政主體的上級行政機關或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被拆遷人可以依據此條款去尋求救濟。
第四十三條:行政機關不得對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等方式迫使當事人履行相關行政決定。
法律分析:不合法。企業作為法定被征收人,在法定的時間內可以不簽字,不搬遷,征收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對企業進行停水、停電逼迫簽字。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如何投訴強拆停水停電?1.向供水部門、供電局詢問原因并舉報政府。2.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投訴舉報。3.申請調查。4.違法行為可向上級機關舉報,追究責任。依法規定,使用恐嚇、脅迫、停水停電等方式強迫搬遷構成犯罪,應受罰。
法律分析
強拆停水停電的投訴方法如下:
1、打電話給供水部門和供電局詢問其斷水斷電的原因;將斷水斷電的行為向當地的政府及部門,省委省政府進行舉報。
2、強拆停水停電可以向當地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或者是其他的相關行政主管提出投訴舉報意見。
3、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和其他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查出申請。
4、向違法行政主體的上級行政機關或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被拆遷人可以依據此條款去尋求救濟。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拆遷人、接受委托的拆遷單位在實施拆遷中采用恐嚇、脅迫以及停水、停電等方式強迫搬遷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責令停止拆遷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拓展延伸
維權指南:如何應對強制拆遷和停水停電問題
強制拆遷和停水停電問題是許多人面臨的困擾。在應對這些問題時,首先要了解自己的權利和法律保護。針對強制拆遷,可以尋求法律援助機構的幫助,咨詢相關法律專家以了解自己的權益和可行的救濟途徑。同時,保留相關證據和文件,如拆遷通知、合同等,以便日后維權。對于停水停電問題,可以先與相關部門聯系,了解停水停電的原因和預計恢復時間。如若問題得不到解決,可向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投訴,或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維權過程中,要保持冷靜,合法合規地行使自己的權益,以期取得公正的結果。
結語
在面對強制拆遷和停水停電問題時,我們應該深入了解自身的權利和法律保護。針對強制拆遷,可以尋求法律援助機構的幫助,咨詢專業法律專家以了解自己的權益和可行的救濟途徑。同時,保留相關證據和文件,如拆遷通知、合同等,以備日后維權之需。對于停水停電問題,可以先與相關部門聯系,了解停水停電的原因和預計恢復時間。如問題未能解決,可向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投訴,或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在維權的過程中,保持冷靜,合法合規地行使自己的權益,以期獲得公正的結果。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七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都有權向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舉報應當及時核實、處理。
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參與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政府和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監察。
《行政強制法》
第六十一條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
(二)改變行政強制對象、條件、方式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實施行政強制的;
(四)違反本法規定,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的;
(五)對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等方式迫使當事人履行相關行政決定的;
(六)有其他違法實施行政強制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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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劉鵬飛律師
來源:頭條-如何有效地投訴強制拆遷、停水停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