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簡易程序的審理期限為三個月可以延長,法律主觀: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適用簡易程序 審理的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要短于適用普通程序的案件。 這是因為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均為簡單的民事案件,事實清楚,權利
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適用簡易程序 審理的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要短于適用普通程序的案件。 這是因為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均為簡單的民事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且爭議不大,不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去調查取證,就能夠查明案件事實。 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件,審理期限為二十日。 按照 審判監督程序 重新審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為三個月;需延長的,報本院院長批準,在以延長三個月。案件的審理期限從立案次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
一、刑事案件簡易程序審理期限是多久
1、刑事案件簡易程序審理期限是二十天,即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后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刑事簡易程序,是指基層人民法院審理特定的輕微刑事案件所依法采用的,由審判人員一人獨任審判審理案件所適用的較普通程序相對簡化的訴訟程序。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第二百二十一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應當按照本章第一節或者第二節的規定重新審理。
二、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區別是什么
1、概念不同。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國家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進行立案偵察、審判并給予刑事制裁的案件。民事案件指發生在法律地位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爭議,當事人無法協商解決,而訴諸司法機關,請求由司法機關受理并就有關民事權利和義務進行廓清和界定的案件;
2、涉及的案件內容不同。刑事案件涉及的是犯罪行為。民事案件涉及的是有關財產權益方面的案件如合同糾紛,物權糾紛等以及侵權行為而發生的糾紛;
3、是否由國家主動介入不同。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國家刑事司法機關主動介入,受害人或者群眾報案、舉報后,公安、檢察機關即會介入偵查。然后由檢察院代表國家對被告人提起公訴,由法院代表法律進行制裁。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則,即當事人不主動向國家司法機關請求,國家司法機關一般不介入干預當事人之間的糾紛。
審限指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必須遵守的期限。在我國,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主要包括一審、二審和再審的審理期限。
1、一審審限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序繼續審理(由簡易程序轉為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審限從法院正式立案的次日算起。)。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準。
2、二審審限
人民法院審理二審民事案件一律適用普通程序,審限為3個月,特殊情況由本院院長批準延長;針對裁定的上訴案件,審限為30天,不能延長。
3、再審審限
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案件的審限依據適用的程序確定,按照一審程序再審的適用一審普通程序的審限,按照二審程序再審的適用二審程序的審限。
不計入審限的情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下列事項耽誤的期間不計入審限:
(1)公告期間,即從法院在報紙上正式發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滿的時間。
(2)鑒定期間,即從當事人提出書面鑒定申請至鑒定機構出具正式的鑒定結論之間的時間。
(3)處理管轄問題的期間,即從當事人提出書面管轄異議至二審法院就管轄問題作出終審裁定書的時間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的期間。
(4)因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法院決定延期審理一個月之內的期間;
(5)有關專業機構進行審計、評估、資產清理的期間;
(6)中止訴訟(審理)或執行至恢復訴訟(審理)或執行的期間;
(7)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或者提供執行擔保后,執行法院決定暫緩執行的期間;
(8)上級人民法院通知暫緩執行的期間;
(9)執行中拍賣、變賣被查封、扣押財產的期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
●民事訴訟簡易程序審理期限可以延長嗎
●民訴簡易程序審限可以延長嗎
●民事案件簡易程序的審理期限為6個月
●民訴簡易程序審限最長不超六個月
●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審理期限
●民事訴訟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審理期限一般為
●民事簡易程序審理期限45天
●民訴簡易程序審限可以延長嗎
●民事訴訟簡易程序可以延長多久
●民事訴訟簡易程序審理期限的規定
●行政處罰的簡易程序是什么?行政強拆程序是什么: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李軒教授
來源:中國法院網-民事訴訟簡易程序的審理期限為三個月可以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