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珠海800村民因土地征收糾紛,維權10多年拒絕春耕,4月23日,廣東的連續強降雨暫歇,珠海市斗門區蓮洲鎮三家村的三百多畝農田被雨水淹沒。這是片被棄耕的農田,為向政府表示抗議,幾乎全部村民都拒絕開展春耕。今夏,這片農田或將顆粒無收。村民抗
4月23日,廣東的連續強降雨暫歇,珠海市斗門區蓮洲鎮三家村的三百多畝農田被雨水淹沒。這是片被棄耕的農田,為向政府表示抗議,幾乎全部村民都拒絕開展春耕。今夏,這片農田或將顆粒無收。
村民抗議的是永利工業區的土地征收補償未得落實的問題。
21年前,工業化的一陣風從蓮洲鎮吹過,工業化轉型失敗的遺產,是未盛而衰的永利工業區,和它留給三家村村民以及歷屆政府的“一地雞毛”。
轉型失敗,效益落空,村民的致富夢也落空,從此走上和政府“糾纏”的維權道路。土地征收合法性問題、村民權益補償方案合理合法性問題,被一一擺上臺面,雙方展開了長達十余年的拉鋸戰。
永利工業區
短命的工業區
永利工業區如今一番頹然景象。
永利工業區的小路上,偶爾幾輛貨車呼嘯而過,攪得黃沙翻卷而起。入口處高于成人的大片荒草間,兀然聳立著零星幾棟閑置大樓,有的還沒有裝上窗戶。園區深處的一片廢棄廠區里,約有10棟大樓,樓體發黑,樓內的大型機器上滿是銹跡。
2003年,珠海市作出“工業西進、城市西拓”戰略部署,大力實施園區帶動戰略,建立鎮村兩級聯動機制,從而調動鎮村兩級積極性,進一步加快工業化進程。在這一背景下,斗門轄區內每個鎮均配置了一個工業區,其中位于蓮洲鎮的便是永利工業區。
蓮洲鎮位于斗門區西北端,是珠海重要的飲用水源保護區和基本農田保護區。2008年,珠海市對斗門的鎮級工業區進行優化調整,經營缺乏活力、有礙于水資源保護的永利工業區被撤銷。
永利工業區內的廢棄廠區和閑置新樓。
據報道,直至2008年關停前,永利工業區共引進了37個項目,2010年,園區內有十多家企業在生產和招工。截至2024年4月21日,天眼查的平臺資料顯示,工業區內的企業有31家,登記狀態一欄顯示,其中1家在業,20家存續,8家注銷,2家吊銷。
與工業區的未興而衰相伴隨的,是其預估效益的落空。
按照政府此前與村民簽訂的最初的一份協議,在永利工業區范圍內,凡是無償提供土地的村,在所在地企業產生效益當年,可以在稅收留地方部分返還款中,享受與鎮政府五五分成的優惠政策,享受時間為50年。土地已征收但未動工期間,鎮政府以每畝300元租金支付給村,直至產生稅收為止。
由于進駐企業少,工業區稅收甚微,鎮政府長期采用支付租金的方式補償村民,而工業區內土地租金上漲速度遠落后于周邊其他區域,村民心理不平衡,要求政府一次性征地發放補償款,或返還土地給村民。
據悉,永利工業區涉及的土地1916.8畝,其中三家村1048.54多畝,新埠村637.66多畝(后新埠村與謙益村合并為新益村),大勝村230.6畝。其余兩個村的問題分別于2012年和2019年解決,均以當年的征地補償標準確定征地補償款。僅剩提供土地最多的三家村,因區財政支出能力有限、村民對征地補償及補償范圍有疑義等原因,至今仍在維權路上。
如今的永利工業區一副頹然模樣。
始于“預征”的糾葛
曾經,三家村村民對永利工業區寄予了厚望。一名村民代表表示,當時大家都指望工業區發展起來后,可以“洗腳上田”,靠工業區過活,像珠三角其它農村一樣建出租屋租給工人,或是進工業區打工。
工業區撤銷后,村民一朝夢碎,村里工業農業兩頭落空。
如今三家村在村村民約800人,村內僅剩300多畝水稻田、110多畝魚塘、50多畝生態林,人均僅不足三分地口糧田,部分村民無田可耕。
最早將這片土地和三家村村民的命運捆綁到一起的,是一次土地預征。
1992年,珠海市國土局西區分局與上橫鎮(后上橫鎮和蓮溪鎮合并為蓮洲鎮)三家村村委會簽署了一份《國家建設征收預征土地協議書》(下稱《預征協議》),預征了三家村1052.4畝的土地。
突破土地總體規劃,預先“圈地”的預征行為,在當時是常見的做法。
《關于預征土地問題的通知》(穗府〔1992〕91號)(下稱《通知》)中指出,土地預征的意義,是“可以有效地把土地控制在政府手中,保證規劃的實施,又可以調控土地供求關系,使政府獲得較多的土地收益。”同時《通知》也指出,“預征不是批準征收,建設需要用地時,仍按法定程序批準后,方可使用土地。”
土地預征在1995年被明令禁止。
199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1995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意見》(中發[1995]6號)中明確指出,不得再進行土地預征,“各級政府都必須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嚴格遵守非農占地的審批權限和審批程序,堅決按照規劃和計劃用地。”
三家村的協議簽在土地預征被明令禁止之前、土地預征做法十分盛行的1992年,也是從1992年的這份協議開始,三家村村民陷入和這片土地的糾葛當中。
消失近二十年的協議
直至目前,無論是三家村村民,還是時任、現任村委會副主任郭衛強和現任村支書陳澤平都認為,那1000多畝土地仍是三家村的集體土地,鎮政府只是向他們租用了土地,而非征收土地。“我們一直收的都是租金,我們開的收據也是租金。”陳澤平說道。
而鎮政府堅稱,該片土地已被征收,主要依據是一份一度消失了近二十年的協議。簽訂這份協議的村委會方代表,正是郭衛強。
從1992年的預征開始,三家村村委會和政府簽署了多份合同,最為關鍵的是其中三份。第一份是前述1992年簽署的《預征協議》,第二份是《永利工業區鎮村利益共享協議書》(下稱《利益共享協議》),2003年前后在村民代表會議上通過。爭議出現在第三份協議——2004年11月簽署的《補充協議》。此前,這份協議一度“消失”,2023年9月才被找到。
如前文所述,1992年的預征本身并沒有法律效力,而2003年簽署的《利益共享協議》又沒有明確涉及的土地面積,在后來的糾紛當中,鎮政府將關注的重點放在了一度消失的《補充協議》上。他們認為,《補充協議》是政府對三家村1000多畝土地征地合法性和程序正當性的依據。
《補充協議》補充的是1992年的《預征協議》,其以《預征協議》為前提,將三家村路北和路南片區的1048.54畝土地納入補償范圍,按300元/畝·年的標準支付補償費,共計支付50年。
鎮政府辦公室負責人、三家村問題解決專班成員之一的喬姓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補充協議》的簽署,意味著三家村的1000多畝土地已經被政府征收了。
《用地補償費支付辦法的補充協議》上指出,該協議是對于《預征協議》的補充
記者走訪了6名當年的村民代表,其均表示,“沒見過這份(補充)協議。”簽署該協議的郭衛強也承認,該份協議沒有過會,是其在時任村支書的授意下去簽署的。這一行為違反了當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然而,鎮政府卻用這份村民不知情、沒過會、甚至有可能不合法的《補充協議》,推翻了村民知情、已過會的《利益共享協議》。
《永利工業區鎮村利益共享協議書》
一年內批完近千畝土地
就三家村土地問題,珠海市自然資源局在答復記者時稱,該村在永利工業區內的土地,于1997年經市政府批準取得土地征收為建設用地批復,現為國有土地,且已基本出讓。
記者多次就各地塊的土地面積、類別、批地時間等問題,向珠海市自然資源局斗門分局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咨詢,其僅回復稱爭議地塊在1997年同一年內分塊完成批地,對其他問題未予回復。
根據1991年及1997年修訂的《廣東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中,關于征收土地或劃撥、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及農業用地改為非農業用地的審批權限相關規定,省轄市人民政府有權批準耕地五十畝以下,其他土地一百畝以下。經濟特區范圍內的耕地一千畝以下,其他土地二千畝以下,由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批準。超過限額的,按審批權限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核、批準。
1997年時,斗門區并不屬于經濟特區范圍——2010年8月26日,國務院批準珠海經濟特區范圍擴大至全市,斗門區才正式獲得特區身份。因此,按照當時所實行的法律法規,珠海市政府對斗門區范圍內的土地進行批地時,只能以省轄市的權限,每次批地耕地五十畝以下、其他土地一百畝以下。
根據1992年的《預征協議》,三家村的預征土地中含約900畝耕地和99.4畝山林地,珠海市政府要在審批權限內完成對該片土地的征地審批,至少需要分十多次。
廣東金唐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學堂、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律師秦勇、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律師楊軼群均認為,當地政府若確實采取的是“化整為零、分散審批”的做法,則屬違法。
按照1988年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一個建設項目需要使用的土地,應當根據總體設計一次申請批準,不得化整為零。分期建設的項目,應當分期征地,不得先征待用。”另外,《國務院關于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權限的通知》(國發〔1989〕49號)也明確指出,“對一次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不得‘化整為零’,變相擴大批準權限。”
秦勇表示,若政府確屬違法批地,征地批復應屬無效,爭議土地從集體所有轉為國有也應屬無效,該片土地應恢復為集體所有,返還給三家村。但從訴訟的角度,行政訴訟中涉及土地問題的案件起訴期限最長20年,現該期限已過。
楊軼群表示,這類“螞蟻搬家”式的審批,屬政府為規避審批級別限制實施的違法行為,這在當時是常見的手段。另外他指出,本案的糾紛本質上是土地價值的下降導致的,無序的過度建設,強行制造了嚴重超出市場需求的工業區,工業園區建好后無法回籠資金,地方政府也就無法兌現給村民的承諾,最終導致糾紛出現。
永利工業區內,被荒草包圍的大樓
村民或將獲得2億多元補償款
政府違法與否,不是村民所真正關心的問題,他們只希望在對這些問題的追問中,盡可能地增加談判籌碼,從而獲得更多的補償。
而如今,當地政府所竭力促成的,也是補償方案的商定。
村民代表向記者提供了一份《關于解決三家村原永利工業區土地征收歷史遺留問題的請示》,在這份落款日期為2023年11月14日的文件里,蓮洲鎮人民政府向斗門區委、區政府提出了4種賠償方案的建議,其中一項是對土地進行一次性征收。
該文件指出,按照最新的征地標準計算,三家村永利工業園完善用地資金約2.32億元,其中土地補償款10381萬元,留用地貨幣補償款10695.1萬元,社保費2149.5萬元。
據悉,如今區政府和村民的協商主要傾向于采用一次性征收的方案解決問題,并以此為大方向協商細節。
記者從村民代表和村支書處獲悉,4月9日,斗門區相關領導和村民代表及村支書進行了會談。會上,政府工作人員提出,將按照當下的征地補償標準對村民進行補償,但需扣除之前政府所支付的補償金,返還村工業留用地50畝,另由于政府財政支出能力有限,將從2025年開始分五年付清,每年支付兩成。
村民在會上提出了三點反對意見,其一是反對扣除補償金的做法;其二是依據《利益共享協議》返還50畝留用地不合理,其指出無論是征收還是租用,《利益共享協議》所約定的使用面積是路北約500畝的土地,按照10%的留用地比例返還,但如今明確的征收土地近千畝,應當按照實際面積計算留用地面積;其三是村民提出最多分三年付清補償款,不接受分五年付清的方案。
但總體而言,這次的交談較為順利,雙方最終和氣散場,留部分細節待此后商定。在會談的末尾,政府方承諾,最遲今年6月,將與三家村敲定具體補償方案。
三家村村民等候了十多年的曙光,或將真正到來。
【記者】鄧寶盈 段鳳桂
【來源】南方農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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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羅娟律師
來源:頭條-廣東珠海800村民因土地征收糾紛,維權10多年拒絕春耕,珠海征地農民賠400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