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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用土地補償標準 (一)湖州市中心城市、吳興區和南潯區建制鎮規劃區內土地征用補償實行區片綜合價。區片綜合價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除房屋外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及工作經費等組成。其補償標準為: 1.水田、旱地、菜地、園地、養殖水面、農田水利用地、建設用地補償標準40000元/畝,其中土地補償費14400元/畝,安置補助費19800元/畝(按人均耕地高于或等于1畝計算,人均耕地低于1畝的按實計算)。 2.其它土地征地補償費20000元/畝。 (二)湖州市中心城市、吳興區和南潯區建制鎮規劃區外以及水利、交通、能源等省以上重點建設項目征用土地補償按產值倍數法計算,但年產值不得低于省國土資源廳《關于貫徹省政府加強和改進土地征用工作通知的若干意見》(浙土資發[2003]21號)文件規定的1500元/畝標準。 二、安置人數的計算 被征地安置人員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被征地安置人員的戶口由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征地安置的基準日以省及省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征用土地的時間為準。 三、征用土地補償費的使用 在市區城鎮規劃區內征用土地時年滿18周歲的被征地安置人員實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每人從征用土地補償費中提取23000元(17800元的安置補助費和5200元的土地補償費)作為基本生活保障費。同時,在市區范圍內征用土地的,統一從土地補償費中每畝提取基本生活保障統籌費2000元。基本生活保障費、統籌費由市國土資源局在征用土地時統一收繳并劃入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專項資金帳戶,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18周歲以下不符合參加基本生活保障條件的被征地安置人員,一次性發給生活補助費13000元。其余的征用土地補償費用由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管理、使用。 四、實行留地安置 為多形式、多渠道安置被征地農民,對城鎮周邊征地較多的村,在符合城鎮規劃,依法用地的前提下,按該村實際擁有可發展建設用地總量的5-7%,集中成片,一次性核定給村集體,作為安置用地。安置用地在實際使用時應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五、嚴格規范征用土地秩序 為確保土地征用的順利進行,進一步規范土地征用秩序,土地征用工作必須依法由市國土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市統一征地機構具體實施。任何單位、組織、團體或個人不得直接征用集體土地。國土行政主管部門應按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和內容依法征地,依法補償,被征地單位不得提出額外補償要求。征地補償按規定到位后,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不得拖延交地。 六、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原湖政發[1999]72號文件停止執行。本通知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 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湖州市人民政府求采納為滿意回答。
2017浙江公務員面試公告即將發布,2017浙江公務員面試真題預計在6月3-4日左右知曉,下面大家可以先學習一下2015年浙江公務員面試真題:6月4日(上午)綜合類1、請你談談對于容錯機制的看法2、浙江某地在容錯機制運行中有很多問題,要對其進一步具體化和清單化,領導將這個項目交給你,你怎么展開計劃3、街道拆遷辦要拆遷,張主任要發言,說明容錯機制,你是張主任,會怎么說?基層類有材料1、談談精準扶貧與全面小康社會的關系2、針對Y縣調查報告,提出該縣的扶貧建議3、你是扶貧基辦工作人員,有村民向你反應,有些條件比較差的已經領到扶貧基金,而自己卻沒有領到,村民就說村干部辦事不公,你怎么處理?執法類1、漫畫;一個牌子寫著依法行政,旁邊有三個人,一個人拍著腦袋,一個拍胸脯,一個拍屁股。談談你的看法2、你是一個副鎮長,你到了你工作崗位上,你的下屬請你做個決策,但你對于決策的事情不是很清楚,請問你怎么辦?3、你是一個交警,你對路口一個殘疾人違法行為進行罰款,但他交了罰款之后情緒很激動,說你選擇性執法,沒有處理其他人,歧視殘疾人,請問你怎么辦?
我也期待你這個問題的答復,我家的房子也是面臨這個問題。我家的房子是09年10月建設,當時規劃部門以贊助費的形式收取的了罰款(但沒有給任何票據)。現在拆遷辦和開發商要動遷,他們的土地出讓是2011年得11月。說我家的房子是違建,在09年得衛星地位圖上沒有,不能1:1置換補償,按照600元一平方拆除。但2011年新出臺的《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征收后新建、改建、改擴建才不予補償。 我也急需要這個問題的解答
農村的房屋是屬于集體土地性質的,村民要用土地建房的話要向上級申請宅基地,批準后你才能在指定的地方蓋,你所說的情況應該是你家沒有經過村委的同意私自建房,所以是違法的,拆之前應該你們之間有溝通,是溝通不成功才強遷的吧?還有你說只拆你家的,沒拆其他的,這個情況可以里面還存在什么關系吧,按理說如果是規劃,也就是計劃你村在某年或某階段內拆遷改造的,此規劃或計劃下達后應該不允許建房,即使村委同意建,到上級房管局或土地局也不會給你辦理手續,所以說建了房而沒有房證土地證也是不會給補償的。
第三章 拆遷補償與安置 第二十九條 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細則的規定給予合理補償。 拆遷補償、安置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調換(以下簡稱產權調換)。被拆遷人有權選擇具體補償形式。 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按市場評估價給予貨幣補償。拆遷范圍公布后新建、改建、擴建的部分,不予補償。 第三十條 拆遷范圍內的違法建筑、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必須在拆遷公告規定的搬遷期限內自行拆除,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除按約定不予補償外,按其建設成本結合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補償。 第三十一條 貸幣補償或者產權調換的面積,按照被拆遷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房產憑證記載的建筑面積計算。 第三十二條 被拆遷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根據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由具有法定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以下簡稱評估機構)以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時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貨幣補償基準價為基本依據,結合該房屋具體區位、建筑結構、建筑而積、成新、層次、裝修等因素評估確定。所需評估費用由拆遷人承擔。 評估機構在確定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前,應當聽取被拆遷人的意見。 第三十三條 被拆遷房屋的貨幣補償基準價,由拆遷主管部門會同價格、國土資源、規劃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當地上一年度同類地段、同類用途新建房屋的市場平均價格分別確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在每年3月底前公布。 第三十四條 拆遷主管部門應當提出不少于兩家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名單,并說明其資質、信譽等情況,供被拆遷人選擇。被拆遷人應當在拆遷主管部門提供房地產評估機構名單后十日內作出選擇。評估機構由拆遷主管部門按參加選擇的被拆遷人的多數意見確定。被拆遷人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選擇的,由拆遷主管部門確定。 第三十五條 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實行公示制。 房地產評估機構應當將被拆遷人的姓名、被拆遷房屋的門牌號、評估因素、評估依據、評估價格等主要情況在被拆遷地段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得少于十日。 房地產市場評估的具體辦法按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按照本章規定對被拆遷人進行補償后,其被拆遷房屋按規定容積率占有的土地,不再按照《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予以補償。被拆遷人依法享有使用權的土地,其面積超過被拆遷房屋按規定容積率占有的土地面積的,超過部分的土地按照《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予以補償。 第三十七條 被拆遷地段用于同類商品房建設的,被拆遷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十八條 實行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結算被拆遷房屋和安置用房的差價。 被拆遷房屋和安置用房的價格按照本細則規定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第三十九條 選擇產權調換的被拆遷人有權要求拆遷人提供不小于被拆遷房屋原建筑面積的安置用房。 安置用房應當符合設計規范要求;屬于新建商品房的,交付前應當經綜合驗收合格。 第四十條 被拆遷人屬于生活特殊困難人員,其被拆遷住宅用房每戶建筑面積小于三十六平方米(在我市城市規劃區內有其他住宅用房的合并計算),并實行產權調換的,拆遷人應當提供建筑面積不小于三十六平方米的成套房作為安置用房。被拆遷房屋和安置用房互不結算產權調換的差價。 前款所稱的生活特殊困難人員,是指經民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確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我市城市居民;被拆遷住宅用房每戶建筑面積,按照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時被拆遷人的戶籍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房產憑證為依據確定。 第四十一條 拆遷房管部門直管住宅公房或者單位自管住宅公房的(包括不成套房),房屋承租人享有按照房改政策購房的權利。房屋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購房后,拆遷人應當對其按被拆遷人予以補償、安置。 房屋承租人未按房改政策購房,也未與被拆遷人達成解除租賃關系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產權調換的補償安置方式。安置用房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十二條 拆遷落實私房政策換約續租的住宅用房的,拆遷人應當按照本細則規定對被拆遷人予以補償、安置。 房屋承租人是落實私房政策發還產權人產權時的承租人或其同住人的,可以按房改政策向拆遷人購買原面積的住房。 第四十三條 拆遷房管部門代管的房屋,代管房屋有使用人的,應當實行產權調換;代管房屋無使用人的,由代管人選擇補償安置方式。 選擇產權調換的,安置用房仍由房管部門代管;選擇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余額由代管人專戶存入銀行。 第四十四條 被拆遷房屋的用途以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的用途為準。認定房屋用途以規劃、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供的合法有效文件作為依據。 房屋所有權證未明確用途的,由產權登記部門依照職權或者根據房屋所有人的申請,按照本條前款的規定調查確認。 房屋所有人要求改變原登記用途的,可以在其房屋被列入拆遷范圍前,持有關文件向產權登記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第四十五條 1990年4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施行前已改變房屋用途并以改變后的用途延續使用的, 根據房屋所有人的申請,按改變后的用途認定,由產權登記部門變更登記;其中改為商業用房的,應當持有合法有效營業執照。 1990年4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施行后未經規劃、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同意改變房屋用途的,按其房屋、土地登記的用途認定。 改變房屋用途,按規定應繳納土地出讓金和有關的稅、費的,房屋所有人應當在變更登記前依法補繳。 第四十六條 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的,拆遷人應當自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之日起二十四個月內將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安置完畢。 過渡期間的周轉用房可以由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決,也可以由拆遷人提供。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有權選擇具體過渡方式,拆遷人不得強迫或者拒絕。 拆遷人提供周轉用房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應當在得到安置用房的四個月內騰退周轉用房。 第四十七條 住宅房屋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決周轉用房的,拆遷人應當從其報遷之月起到被安置后的四個月內支付其臨時安置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按照當地租賃與被拆遷房屋相當面積、地段的住宅用房所需費用的平均價格確定。具體標準由市人民政府確定,每年公布一次。 拆遷人超過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規定的過渡期限未提供安置用房的,應當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原標準的二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補償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因延期使用安置用房的損失。 拆遷人提供周轉用房的,周轉用房應當與被拆遷房屋的居住條件相當。拆遷人不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拆遷人超過協議規定的過渡期限未提供安置用房的,除繼續提供周轉用房外,還應當自逾期之月起按照規定標準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補償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因延期使用安置用房的損失。 第四十八條 拆遷人應當支付住宅房屋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家補助費。具體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標準執行。 實行產權調換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從拆遷人提供的臨時周轉用房遷往安置用房時,應當再次支付搬家補助費。 第四十九條 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引起的經濟損失以及搬遷、安裝、過渡費用,由拆遷人給予一次性補助。具體補助標準按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五十條 拆除產權屬于學校、醫院、敬老院、幼兒園、影劇院、居委會等用于社會公益事業的房屋及其附屬物,拆遷人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給予貨幣補償。
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費有11種: 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耕地占用稅、個人所得稅以及契稅等。 1、營業稅 ⑴稅目與稅率 營業稅涉及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包括銷售建筑物或構筑物、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兩個稅目,稅率都是5%。 ⑵特殊規定 轉讓不動產有限產權或永久使用權,以及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視同銷售不動產。(《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 在銷售不動產時連同不動產所占土地的使用權一并轉讓的行為,比照銷售不動產征稅。 以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營業稅。但轉讓該項股權,應按本稅目征稅。2002年12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對這種行為征稅辦法重新作出規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對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土地租賃和不動產租賃,不按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納稅,而是按照租賃業稅目納稅。 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征營業稅。 在銷售不動產時連同不動產所占土地的使用權一并轉讓的行為,比照銷售不動產征稅。 ⑶納稅地及納稅時間 納稅人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向土地房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 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或者銷售不動產,采用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單位贈與不動產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的當天。 ⑷抵減問題 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作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 2、城市維護建設稅 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 稅率分別為7%、5%、1%。不同地區的納稅人實行不同檔次的稅率。 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稅稅額×稅率。 3、教育費附加 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營業稅的稅額 費率為3%。 計算公式:應交教育費附加額=應納營業稅稅額×費率。 4、土地增值稅 計稅依據是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條例》和《細則》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 稅率為30%、40%、50%、60%,土地增值稅預征稅率各地區不等。 計算公式:應交土地增值稅=增值額×費率-速算扣除數-預繳稅金 5、房產稅 (1)以房產稅原值(評估值)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計算公式為: 房產稅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評估值)×(1-30%)×1.2% (2)以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稅率為12%。計算公式為: 房產稅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12% 6、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征收。 7、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所征收的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兩種。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⑴開發企業的會計帳簿、營業執照等貼印花稅; ⑵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書立的憑證(合同)暫不征收印花稅(《關于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62號第三條規定,按產權轉移書據征收印花稅); ⑶在土地開發咨詢、施工、采購、房產出售、出租活動中所書立的合同、書據等,應按照印花稅有關規定繳納印花稅; ⑷進行房屋買賣的,簽定的購房合同應按產權轉移書據所載金額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通常在房地產交易活動同時收取; ⑸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證件時,應按權利許可證照,按件交納印花稅五元, 8、企業所得稅 計稅依據: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準予扣除項目金額 稅率: ⑴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⑵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 ⑶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⑷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⑸外商投資企業和外資企業,過渡期。 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9、耕地占用稅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者個人,為耕地占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耕地占用稅的稅額規定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過1畝的地區(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位,下同),每平方米為10元至50元; (二)人均耕地超過1畝但不超過2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8元至40元; (三)人均耕地超過2畝但不超過3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6元至30元; (四)人均耕地超過3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5元至25元。 10、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以個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對象征收的一種稅。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按照稅法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是扣繳義務人的法定義務。 房地產企業除了企業通常的個人所得稅業務以外,特殊的就是拆遷補償、擋光或施工補償、晚交房和晚辦產權補償等各項補償的涉稅情況。 11、契稅 契稅是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向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注意:買受方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 契稅以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轉移時的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 現行契稅稅率為3-5%,各地有減半征收的情況。大連市目前土地轉讓稅率為4%,在建工程轉讓稅率為4%,普通住宅轉讓稅率為1.5%,非普通住宅轉讓稅率為4%。 應納稅額=房地產成交價格或評估價格*稅率。
分戶一般要有獨立的房產;或者一家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的;或者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等情形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第十七條和公安部三局關于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的規定,公民分戶應按如下規定辦理:1、公民分戶的標準是一家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可以分別立戶。2、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于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筑不予分戶。(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6)北京市戶口凍結地區的分戶工作,仍執行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關于拆遷范圍內暫停辦理居民戶口遷入或分戶有關問題的通知》京房地字(1992)第299號的文件規定。擴展資料關于辦理戶口分戶的審批條件: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開生活的,可以申請分戶、立戶。以《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為例:第八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內的常住人口,立為一戶。單身居住的,可以單立為一戶。一般住家戶以家庭為單位立戶。非住宅用房和違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戶。第九條 家庭戶戶主一般由戶內常住人口中合法固定住所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擔任。集體戶戶主由所在單位指定。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擔任戶主。家庭戶戶主負責保管本戶的居民戶口簿,申報與戶有關的戶口登記,督促戶內其他成員申報戶口登記。第十條 符合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持下列證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立戶登記:(一)房屋權屬證明;(二)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三)國土資源、建設(房地產)等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關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相應憑證;(四)其他能夠證明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屬于申請人的證明。第十二條 戶內因發生婚姻、分家等變化需要分戶,且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已經分割的,可以憑能夠證明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已經分割的證明材料申報分戶登記。房屋所有權、使用權未分割的,不予分戶。總結一下,上述規定的條件:1、己成年(滿18周歲)2、自己要有固定的收入(打工要有單位用工合同協議才算)3、有固定的住處(租房要有協議才算)二、需審核證明材料1、申請人書面報告。2、原《戶口簿》。3、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及單位證明,或房產證明。4、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立戶的,還須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明。三、辦理步驟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對理由正當、證明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有關手續,同時制發新的《戶口簿》。
好,拆遷有好處
一、水污染問題的受訴1、工業生產廢水引起的污染應向環保部門舉報。2、造成漁業水體污染,發生死魚、死蚌等水產養殖物死亡事故應向漁政部門舉報。3、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如船舶航行中排放的污水及漏油問題應向交通部門的航政機關舉報。4、因化肥和農藥使用不當,造成水體的污染應向農業部門舉報。5、洗車業污水應向市交通運管部門,城管部門舉報。6、河道飄浮物 城區外河水利部門應向城區內河城建部門舉報。7、飯店、酒店、快餐店、夜排檔、茶館、賓館、旅店和招待所等產生的污水應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舉報。8、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規劃及建設,城市生活污水入河,排污管網破裂引起的污染應向市建設局,市水務集團舉報。二、大氣污染問題的受訴1、工業企業生產廢氣引起的污染應向環保部門舉報。2、地方鄉鎮村民的燒廢電線、廢橡膠、小熔煉、熔錫而引起的無組織排放廢氣應向各鄉鎮人民政府,環保部門舉報。3、在用汽車排氣污染問題應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舉報。4、秸桿焚燒問題,田畈中焚燒稻草、麥桿等應向農業部門舉報。5、飯店、酒店、快餐店、夜排檔、茶館、賓館、旅店和招待所等產生的油煙、異味應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舉報。6、煤氣、管線泄漏污染,傾倒液化氣殘液應向公安部門,消防部門,城建部門舉報。7、建筑施工造成揚塵污染,房屋拆遷、土地平整中廢料裝載引起的揚塵等應向建筑管理部門,城管部門舉報。8、露天焚燒廢棄物、垃圾應向環衛所,所在地街道、鄉鎮政府舉報。三、固廢及其它污染問題的受訴1、工業企業生產固廢引起的污染投訴應向環保部門舉報。2、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及糞便清運處置,如垃圾清理、廢電池回收及化糞池滿溢的應向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舉報。3、交通車輛裝載化學危險物品和有毒物品肇事,造成有毒污染物泄漏事故應向公安部門,交通部門環保部門舉報。4、飯店、酒店、快餐店、夜排檔、茶館、賓館、旅店和招待所等產生的固體廢物應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舉報。
原發布者:dhpdsq198523開工令由誰簽發開工令就是開工日期時,由總監發的下達開工的書面文件。開工日期是很重要的。主要是因為它是計算工期的起點。同時,承包商也需要有一個明確的開工日期,以便從分包商、供應商及其它有關方面預先得到所需要的承諾(如訂貨、租用機械、提供勞力等事項),并獲得業主支付的預付款。對于業主來說,則要在監理工程師發出開工通知的同時,按合同規定的施工順序的要求,把所需的現場與通道交給承包商。如拖延時間則會導致工程延期及業主支付一筆額外費用。一般是由總監發的。補充:發開工令的前提條件是:1、施工圖已審查完畢2、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已審批3、施工圖紙已會審4、現場“三通一平”及臨時設施等已能滿足施工需要5、主要材料、施工機械設備已落實(或有所計劃)6、已辦理施工許可證7、工程基線、標高已復核8、其它地方性的規定等開工令的簽發對于監理公司來說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監理規范要求)1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已簽發《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2施工組織設計已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3征地拆遷工作能滿足工程進度需要;4承包單位管理人員已到位,機具、施工人員已進場;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實;5進場道路及水、電、通訊等已滿足開工要求。6測量控制已查驗合格。目前浙江省統一標準中要求在下列情況符合要求的情況下,應簽發開工令:1、施工許可證已辦理;2、現場管理人員已到位,專職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已取得資格證、上崗證;3、施工現場質
●浙江拆遷辦主任是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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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拆遷辦主任
●浙江拆遷辦主任是誰任命的
●浙江省拆遷辦舉報電話
●浙江拆遷案
●麗水拆遷辦主任
●浙江拆遷辦主任是誰呀
●金華拆遷辦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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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臨律-浙江拆遷辦主任是誰,浙江拆遷辦主任是誰啊
投稿:賀亮熙
內容審核:羅思章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