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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用土地補償標準 (一)湖州市中心城市、吳興區和南潯區建制鎮規劃區內土地征用補償實行區片綜合價。區片綜合價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除房屋外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及工作經費等組成。其補償標準為: 1.水田、旱地、菜地、園地、養殖水面、農田水利用地、建設用地補償標準40000元/畝,其中土地補償費14400元/畝,安置補助費19800元/畝(按人均耕地高于或等于1畝計算,人均耕地低于1畝的按實計算)。 2.其它土地征地補償費20000元/畝。 (二)湖州市中心城市、吳興區和南潯區建制鎮規劃區外以及水利、交通、能源等省以上重點建設項目征用土地補償按產值倍數法計算,但年產值不得低于省國土資源廳《關于貫徹省政府加強和改進土地征用工作通知的若干意見》(浙土資發[2003]21號)文件規定的1500元/畝標準。 二、安置人數的計算 被征地安置人員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被征地安置人員的戶口由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征地安置的基準日以省及省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征用土地的時間為準。 三、征用土地補償費的使用 在市區城鎮規劃區內征用土地時年滿18周歲的被征地安置人員實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每人從征用土地補償費中提取23000元(17800元的安置補助費和5200元的土地補償費)作為基本生活保障費。同時,在市區范圍內征用土地的,統一從土地補償費中每畝提取基本生活保障統籌費2000元。基本生活保障費、統籌費由市國土資源局在征用土地時統一收繳并劃入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專項資金帳戶,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18周歲以下不符合參加基本生活保障條件的被征地安置人員,一次性發給生活補助費13000元。其余的征用土地補償費用由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管理、使用。 四、實行留地安置 為多形式、多渠道安置被征地農民,對城鎮周邊征地較多的村,在符合城鎮規劃,依法用地的前提下,按該村實際擁有可發展建設用地總量的5-7%,集中成片,一次性核定給村集體,作為安置用地。安置用地在實際使用時應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五、嚴格規范征用土地秩序 為確保土地征用的順利進行,進一步規范土地征用秩序,土地征用工作必須依法由市國土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市統一征地機構具體實施。任何單位、組織、團體或個人不得直接征用集體土地。國土行政主管部門應按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和內容依法征地,依法補償,被征地單位不得提出額外補償要求。征地補償按規定到位后,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不得拖延交地。 六、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原湖政發[1999]72號文件停止執行。本通知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 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湖州市人民政府求采納為滿意回答。
農村拆遷安房屋平米和人頭這兩個大基數為補償只能是當地鎮上房價
棚戶區改造補償標準2020具體如下:(一)貨幣補償補償補助總款=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外遷補助費+其他補助費(二)房屋產權調換1、產權調換房屋本項目產權調換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區。產權調換房屋為期房,臨時安置期限為36個月。安置房A區房屋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區房屋為“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2、補償補助總款補償補助總款=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其他補助費3、產權調換房屋面積被征收人可選購的產權調換房屋面積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4、產權調換房屋購買價格(三)被征收房屋價值、標準房地產價格、基準價格1、被征收房屋價值被征收房屋價值=[(基準價格×K+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新價)×因素修正系數]×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被征收房屋設備、裝修及附屬物價格K為容積率修正系數。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以本項目公開選定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2、標準房地產價格、基準價格本項目標準房地產價格、基準價格由評估機構以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為時點評估確定。本項目預評估標準房地產價格為44208元/平方米,基準價格為41877元/平方米。(四)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外遷補助費1、搬遷費搬遷費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計算,選擇貨幣補償的,標準為40元/平方米;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標準為80元/平方米。2、臨時安置費選擇貨幣補償的,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為基數,一次性發放4個月的臨時安置費,標準為90元/月/平方米。(五)其他補助費。
根據各地政策不同,農村拆遷補償款、安置房的計算依據各有不同,有的按照房屋面積來計算,有的按照人口數量來計算,有的按照戶頭來計算,還有的是面積加人頭或者面積加戶頭的組合,所以,按什么賠償的問題,主要看拆遷項目制定的具體方案。
房屋拆遷的基本程序是:1、調查核實;2、逐戶走訪;3、編制拆遷計劃;4、申請拆遷;5、發出拆遷公告;6、簽訂協議;7、實施拆遷。
現在拆遷沒有絕對意義上的合理不合理,就是當事人心里認為合理了就算合理了,目前浙江農村拆遷是按人口數來賠償的,就算你家里有1000平方米 但是只有一個人,國家或者當地政府是不會賠你1000平方米的,折算你1000平方米建筑費用下來,估計給你一個人200平方米的新房子算不錯了。要是你家里有10個人 情況就不同了 就算你家原來只有100平方米的房子, 國家也必須要賠給你家500平方米以上,因為每個人口必須要獲得50平方米以上(但各個地方都有差異),
三改一拆,是指浙江省政府決定,自2013年至2015年在全省深入開展舊住宅區、舊廠區、城中村改造和拆除違法建筑(簡稱“三改一拆”)三年行動。通過三年努力,舊住宅區、舊廠區和城中村改造全面推進,違法建筑拆除大見成效,違法建筑行為得到全面遏制。
2020年農村宅基地補償標準:1、農村宅基地產權歸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分配給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遷的時候,有兩種補償。一是宅基地補償,二是房屋補償。由于宅基地的產權屬于村集體,因此,這部分補償歸村集體所有,不會直接給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產權屬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補償歸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沒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體要給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讓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2、現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對于一戶兩宅的行為,目前來說,法律規定是不予賠償的,但是在實際操作當中也是要對獲得一戶兩宅情況要具體認定是否有行政機機關的錯誤或者相關的歷史原因所導致,并不能一刀切的,當然認為全部一戶兩宅的行為均不予以補償。這個東西在面臨拆遷的時候,需要具體自己去爭取,具體如何去爭取,最好還是先溝通后法律途徑的方式來解決,有需要的話盡量問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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