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個人合作建房是什么意思,個人合作建房,是指買房人自己集資拿地,自己找開發商蓋樓,從而省掉中間成本,拿到便宜房。在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個人合作建房是指依法具完全有民事行為能力和一定的購房能力并愿意在某個城市居住的多個
個人合作建房,是指買房人自己集資拿地,自己找開發商蓋樓,從而省掉中間成本,拿到便宜房。
在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個人合作建房是指依法具完全有民事行為能力和一定的購房能力并愿意在某個城市居住的多個自然人共同出資,通過委托咨詢代理機構全權代理運作、銀行監管資金、房地產開發機構進行開發的方式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的一種合作消費模式。住建部曾在2006年下發《關于制止違規集資合作建房的通知》,提出建成的住房不得在經審核的供應對象之外銷售。
一、投資集資房有什么法律風險?
(一)產權沒有保證。興建集資房的單位或個人通常打著合作建房的招牌,卻不能提供國土部門批復的合作建房合同,更不能出示預售許可證,出資方權益無法律保障。
(二)出資人還要承擔下述風險:集資建房能否順利完成,首先取決于資金的籌措情況。如果資金不能準確、及時地到位,工程進度便沒有保障,工程進度延緩更加劇了資金籌措的困難。這樣的惡性循環必然導致資金一去無歸、工程遙遙無期的結局。
(三)建筑質量難以保證。由于某些集資建房單位的暴利動機,選擇施工隊時只能是降低標準、拼命壓價,甚至迫其帶資建設,施工企業要生存,必然偷工減料,建筑質量難以保證。
(四)集資房通常較難形成規模。大多是一棟或二三棟樓,由于規模小,客觀上造成管理配套難的問題。即使是簡單的清潔衛生、安全保衛都無力提供。這些都是開發商不會考慮的。
二、購買集資房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簽訂合同之前,務必要仔細核準房產商有關售樓的證件是否合法、齊備。要仔細核對合同上的條款是否與廣告上的許諾以及房產商口頭承諾一致。而且一定要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合法的交易監證和過戶手續。如果沒有辦交易監證、過戶手續,即使購房者已支付了全部購房款,哪怕是使用了許多年,房屋仍不能算是購房者真正所有。
(二)別買違章建筑集資房。如果是違章建筑,那就意味著自己花錢買下的房子本身就是違法的,沒有法律保障,所住的房子會有隨時被拆掉的風險。如買舊房,特別要注意產權是否明晰,證契是否齊全,房屋現狀與產權證契是否一致,還要查清原業主是否已交清管理費及水、電、煤氣等費用。
(三)為了避免不應有的損失,看市政規劃,向開發商詢問是否辦了報建手續。有無建筑規劃許可證是非常重要的。一般建筑一定會在紅線內建房,而符合市政規劃的集資房用地還是獲得政府保護的。
法律分析:一、合作建房子可行嗎?
合作建房合同依法訂立有效。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共秩序和良好習俗。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禁止分包商重新分包其承包的項目。承包人必須自行完成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
二、合伙建房子協議書范文
訂立協議各合伙人: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適用于規模小的合伙企業。)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
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個人合作建房,是指買房人自己集資拿地,自己找開發商蓋樓,從而省掉中間成本,拿到便宜房。
在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個人合作建房是指依法具完全有民事行為能力和一定的購房能力并愿意在某個城市居住的多個自然人共同出資,通過委托咨詢代理機構全權代理運作、銀行監管資金、房地產開發機構進行開發的方式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的一種合作消費模式。住建部曾在2006年下發《關于制止違規集資合作建房的通知》,提出建成的住房不得在經審核的供應對象之外銷售。
國企集資建房政策
1、《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集資建房管理的通知》新政發〔2008〕33號(2008年4月24日);
2、《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清理單位集資建房工作的通知》新黨辦發〔2008〕12號(2008年4月28日);
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新政發〔1999〕39號(1999年6月17日);
4、《關于停止住房實物福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的通知》新政發〔2005〕1號(2005年1月5日);
5、《批轉自治區建設廳監察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區清理和糾正干部職工住房工作意見的通知》新政發〔2006〕26號(2006年3月11日);
6、《關于進一步做好制止違規集資合作建房有關工作的通知》新政發〔2006〕207號(2006年12月20日);
7、《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區單位集資建房工作的通知》新建房〔2006〕5號(2006年6月15日);
8、《轉發建設部等七部委關于印發〈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通知的通知》新政辦發〔2007〕218號(2007年12月5日);
9、《城鎮住宅建設標準暫行規定》新政辦〔1996〕136號(1996年8月14日)。
h3>四、合作建房子可行嗎?法律分析:一、合作建房子可行嗎?
合作建房合同依法訂立有效。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共秩序和良好習俗。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禁止分包商重新分包其承包的項目。承包人必須自行完成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
二、合伙建房子協議書范文
訂立協議各合伙人: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適用于規模小的合伙企業。)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
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在我國個人合作建房是什么意思啊
●在我國個人合作建房是什么意思呀
●個人合作建房協議合法嗎
●個人合作建房的國家政策
●個人合作建房糾紛案例
●個人合伙建房
●個人合作建房協議無效案例
●在我國個人合作建房是什么意思呀
●合作建房的條件
●合作建房的法律依據
●黔南2019年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在我國貴州征地補償標準多少錢一畝: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沁陽市農村拆遷補償標準,在我國非法占用基本農田多少畝構成犯罪: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桂林宅基地拆遷補償標準,在我國有關桂林市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海口拆遷補償標準,海口征地補償標準的規定在我國是怎樣的: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陽江縣農村拆遷補償標準,在我國陽春征收土地多少錢一平方: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吳起拆遷辦的補償標準,在我國刑事案件找誰處理: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帶院子拆遷補償標準政策,在我國帶院子的平房怎么賠償: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對于中國法律強拆犯法嗎,在我國,強拆行為是否合法?: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政府哪個部門管拆遷?在我國哪個部門管拆遷糾紛?: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在我國汝城征地有哪些程序,在我國汝城征地有那些程序步驟: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臨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在我國有關桂林市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贠莊村拆遷補償標準,在我國帶院子的平房怎么賠償: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大連市農村拆遷補償規定,在我國大連農村拆遷如何補償:今日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在我國單位產權房可以強拆嗎,在我國單位產權房能夠強拆嗎: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在我國單位產權房可以強拆嗎,在我國單位產權房能夠強拆嗎: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一般情況下單位產權房能強拆嗎?,在我國單位產權房可以強拆嗎: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單位產權房能強拆嗎,在我國單位產權房可以強拆嗎: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在我國單位產權房能夠強拆嗎,在我國單位產權房可以強拆嗎: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在我國出嫁女能否分到征地補償款,出嫁女能否分到征地補償款: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在我國民告官屬于哪一類訴訟呢,我國民告官屬于什么訴訟?: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趙明媛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在我國個人合作建房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