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房屋拆遷補償標準2019,農村機動地不給新增人口合法嗎,一、農村機動地不給新增人口合法嗎?農村機動地不給新增人口是不合法的,《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條規定:“農村土地承包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所以在承包期內,作為本集體
一、農村機動地不給新增人口合法嗎?
農村機動地不給新增人口是不合法的,《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條規定:“農村土地承包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所以在承包期內,作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農戶家庭成員共同享有對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權利,不存在新增成員無地問題。
二、怎么解決新增人口要地問題?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條
下列土地應當用于調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給新增人口:
(一)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
(二)通過依法開墾等方式增加的;
(三)發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轉移的除外。”根據這一規定,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原則上不允許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只有一種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對于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的情形。這種情形是指鄉鎮企業破產、兼并,企業的資產(包括廠房等)發生轉移而導致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如果土地上沒有建筑物等設施,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將不允許轉讓,也不得轉讓用于非農業建設。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8條規定:“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所有的土地,經依法征用轉為國有土地后,該幅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方可有償出讓。
在當代的社會,農民是擁有一定的土地的使用權的,尤其是在農村生活的人員。因為根據我們國家的《農村土地承包法》當中規定,有一些土地是應當調整用于給新增人口的,比如說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預留的機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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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任琴
內容審核:馮立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