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縣拆遷補償規定,連云港市征地補償上是怎樣的,征地補償上:《市政府關于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標準的通知》調整提高征地補償安置標準(一)土地補償費根據省政府文件規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為:市區耕地每畝為14000元,常年種植的菜地每畝180
征地補償上:
《市政府關于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標準的通知》調整提高征地補償安置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根據省政府文件規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為:市區耕地每畝為14000元,常年種植的菜地每畝18000元;贛榆縣、東海縣、灌云縣、灌南縣耕地每畝為12000元,常年種植的菜地每畝16000元。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仍按照《連云港市征用土地補償安置暫行辦法》(連政發〔2003〕81號)規定的標準給予補償。
(二)安置補助費征用耕地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人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人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地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即: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人數=被征用的耕地數量÷征地前被征地單位人均占有耕地的數量。每一名需安置的被征地農民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市區為13000元,贛榆縣、東海縣、灌云縣、灌南縣為11000元。征用其他農用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耕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的70%計算。征用未利用地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非農業建設用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三)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仍按照《連云港市征用土地補償安置暫行辦法》(連政發〔2003〕81號)規定的標準給予補償。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以及重點高等級公路征地補償標準和移民安置辦法,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連云港市征地補償暫行辦法》第三條,征地補償工作由市政府統一領導。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做好征地告知、聽證、報批和補償安置費用解繳等工作。各縣區政府,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連云港市徐圩新區管委會、云臺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市科教創業園區)(以下簡稱各管委會)負責做好交地、用地矛盾協調和征地補償安置等工作。
法律分析:征地補償安置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每個城市對于征地要求的補償標準各不相同,所以在一個城市進行定居就必須了解一個城市的征地標準。拆遷依據不同的地域階段所定義的價格不同,所以如果你們想要獲得較高的征地補償,就要選擇地域非常好的地方。
法律依據: 《連云港市征地補償暫行辦法》
第十七條 征地補償安置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具體按下列標準確定:(一)土地補償費,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為:市區每畝19000元,各縣每畝17000元。征收建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按照征收農用地土地補償費計算。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按照征收農用地土地補償費的50%計算。(二)安置補助費,征收耕地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人數,按照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收前的人均耕地數量計算;征收其他農用地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人數,按照征收的其他農用地數量除以征收前的人均農用地數量計算,人均農用地超過3畝的,按照3畝計算。每一名需安置的被征地農民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市區18000元,各縣15000元。征收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補助費。(三)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詳見附表)1. 青苗補償費按一季的農作物的產值計算,能如期收獲的不予補償。2. 可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經濟林木等支付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給予補償。3. 農田水利工程設施補償費每畝按1450元給予補償,人工養殖場、蔬菜大棚設施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著物,按照等效代替的原則付給遷移費或者補償費。4. 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房屋等建(構)筑物的拆遷補償標準,按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補償相關規定執行;城市規劃區范圍外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等建(構)筑物的拆遷補償標準見附表。5. 對于未列入附表的項目或者特殊情況,由征地雙方參照同類或者相似物協商確定補償標準,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由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設立的價格認證中心進行評估確認。
第十八條 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被全部征收或者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1畝的村民小組,經市政府批準辦理撤組轉戶,有關手續由縣區政府、管委會和公安、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辦理。原有的農業人口就地轉為城鎮人口,剩余土地由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代表政府按規定統一收歸國有,并合理安排使用。剩余土地中能耕種的,可由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租賃給有耕種能力的原村組尚未安置的人員或其他單位(個人)繼續耕種;在國家需要時,耕種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及時交出土地,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按規定給予青苗和附著物補償。
第十九條 經批準臨時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并按合同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地上有青苗、附著物的,按本辦法規定的青苗、附著物具體補償標準進行補償。臨時用地占用農用地(耕地)的,需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按照每畝2000元的標準繳納土地復墾費,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年。臨時用地使用期滿后,用地單位在一年內完成土地復墾,經驗收合格的,退還土地復墾費;用地單位未按期完成復墾或者復墾不合格的,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組織土地復墾,土地復墾費不予退還。造成的損失,由用地單位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責任。臨時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按每年每畝2800元的標準給予補償。
法律分析:本方案成片開發片區范圍位于連云港市贛榆區青口鎮內,東至海洋大道,南至徐福東路,西至懷仁路,北至興莊河。
本方案涉及楊坨社區、宋口村、老埃社區、東沙社區、柴蕩社區、里沙村和大朱旭村,成片開發范圍總面積396.9451公頃(成片開發范圍以最終批復為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條 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設置及其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每個城市對于征地要求的補償標準各不相同,所以在一個城市進行定居就必須了解一個城市的征地標準,所以對于連云港的人民來說,連云港市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就非常重要了。拆遷依據不同的地域階段所定義的價格不同,所以如果你們想要獲得較高的征地補償,就要選擇地域非常好的地方。
第十七條征地補償安置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具體按下列標準確定:
(一)土地補償費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為:市區每畝19000元,各縣每畝17000元。
征收建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按照征收農用地土地補償費計算。
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按照征收農用地土地補償費的50%計算。
(二)安置補助費
征收耕地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人數,按照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收前的人均耕地數量計算;征收其他農用地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人數,按照征收的其他農用地數量除以征收前的人均農用地數量計算,人均農用地超過3畝的,按照3畝計算。每一名需安置的被征地農民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市區18000元,各縣15000元。
征收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三)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詳見附表)
1.青苗補償費按一季的農作物的產值計算,能如期收獲的不予補償。
2.可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經濟林木等支付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給予補償。
3.
農田水利工程設施補償費每畝按1450元給予補償,人工養殖場、蔬菜大棚設施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著物,按照等效代替的原則付給遷移費或者補償費。
4.
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房屋等建(構)筑物的拆遷補償標準,按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補償相關規定執行;城市規劃區范圍外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等建(構)筑物的拆遷補償標準見附表。
5.
對于未列入附表的項目或者特殊情況,由征地雙方參照同類或者相似物協商確定補償標準,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由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設立的價格認證中心進行評估確認。
第十八條
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被全部征收或者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1畝的村民小組,經市政府批準辦理撤組轉戶,有關手續由縣區政府、管委會和公安、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辦理。
原有的農業人口就地轉為城鎮人口,剩余土地由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代表政府按規定統一收歸國有,并合理安排使用。剩余土地中能耕種的,可由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租賃給有耕種能力的原村組尚未安置的人員或其他單位(個人)繼續耕種;在國家需要時,耕種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及時交出土地,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按規定給予青苗和附著物補償。
第十九條
經批準臨時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并按合同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地上有青苗、附著物的,按本辦法規定的青苗、附著物具體補償標準進行補償。
臨時用地占用農用地(耕地)的,需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按照每畝2000元的標準繳納土地復墾費,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年。臨時用地使用期滿后,用地單位在一年內完成土地復墾,經驗收合格的,退還土地復墾費;用地單位未按期完成復墾或者復墾不合格的,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組織土地復墾,土地復墾費不予退還。造成的損失,由用地單位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責任。
臨時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按每年每畝2800元的標準給予補償。
第二十條
收回經批準撤組轉戶后收歸國有的農用地或者國有農場農用地的,參照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同類土地的標準予以補償,其中,收回經批準撤組轉戶后收歸國有的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全部歸市、縣人民政府所有。
連云港市征地補償暫行辦法是為切實做好征地補償工作,保障被征地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市實際制定的。《連云港市征地補償暫行辦法》第三條,征地補償工作由市政府統一領導。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做好征地告知、聽證、報批和補償安置費用解繳等工作。各縣區政府,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連云港市徐圩新區管委會、云臺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市科教創業園區)(以下簡稱各管委會)負責做好交地、用地矛盾協調和征地補償安置等工作。為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我國農民征地補償標準將實施動態調整、逐步提高并及時足額直接支付給農民個人。國土資源部日前就此發出《關于進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多措并舉,推進征地補償新標準實施,確保補償費落實到位。《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實行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探索完善征地補償款預存制度、合理分配征地補償費。建立征地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年至3年對征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征地補償水平。《通知》要求采取多元安置途徑,優先進行農業安置,規范留地安置,推進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的落實。本著“誰用地,誰承擔”的原則,鼓勵各地結合征地補償安置積極拓展社保資金渠道。被征地農民納入新農保的,還應落實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不得以新農保代替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為做好征地中農民住房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國土資源部還要求先安置后拆遷,堅決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強制拆遷行為等。征地現在十分常見,而且對于征地也是有一定的補償的,但是一般居民對于征地的補償都不是十分的了解,所以這個時候如果所在地區進行征地了,那么最好就去找一下征地的相關規定,避免自己啥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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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談悅
內容審核:張小華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