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辦理需要什么材料,辦理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需要準備以下材料:一、身份證明材料居民身份證:提供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二、居住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
辦理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一、身份證明材料
居民身份證:提供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居住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這些材料可以證明你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的居住地址。
三、就業或就讀證明材料(如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如果你是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就業,需要提供相關就業證明材料。
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如果你是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就讀,需要提供相關就讀證明材料。
四、相片
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證件照一張:用于制作居住證。
請注意,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另外,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的規定,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總結來說,辦理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需要準備身份證明材料、居住證明材料、就業或就讀證明材料(如有)以及相片。請確保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以便順利辦理居住證。
廣西南寧居住證辦理所需材料為:
1、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其中育齡婦女還應提供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材料;
2、租賃合同(需要有房主身份證復印件及相關信息)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3、已購買房屋證明、房產證;
4、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參加社會保險的證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取得的工商營業執照,單位用工證明包括法人的相關信息。
居住證辦理流程如下:
1、受理單位當場審核辦證人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當場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退回材料,并書面告知其需要補充的材料;
2、將辦證人姓名、公民身份號碼錄入信息系統,查詢是否在區內首次辦證。首次辦證的免費,非首次辦證的按規定收取每證20元工本費;
3、合成人像和個人化信息,經逐級審核后上傳制證信息到區公安廳制證中心安排制證;
4、出具受理回執。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制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后最長不得超過30日。
廣西居住證的辦理方式如下:
1、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辦理居住證的時候么,身份證是一個必要要準備的證件。一定要有身份證。不然居住證就沒法正常辦理。同時,一寸的個人照片不能少,一般都要準備3到4張;
2、數碼回執照。辦理居住證的時候,是要到正規的數碼照相館去辦理數碼回執的;
3、居住證申請表格。一般情況下,申請居住證時,政府部門會要求填寫一個申請表的,上面會有很多基本信息,需要如實填寫。
辦理居住證的流程:
1、外地人員在《居住證》有效期內變更暫住地址的,應持《居住證》,房主戶口簿或身份證,證件地址與暫住人口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主應注明辦證人實際居住的詳細地址,向新暫住地的派出所辦理遷入登記;
2、《居住證》有效期為一年,逾期作廢。《居住證》有效期滿后仍需暫住本市的外地人員,應在期滿前10日內到暫住地派出所重新辦理《居住證》;
3、外地人員持有效期限不滿一年的《居住證》,有效期滿后,需要在有效期內延期的,可以申請延期登記。外地人員離開本市,應向暫住地的派出所辦理注銷登記,并將《居住證》交回派出所。外地人員遺失《居住證》的,應及時向暫住地公安機關報告,并按規定重新補辦。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制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后最長不得超過30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辦理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續
●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辦理需要什么材料呢
●廣西辦理居住證都需要什么材料
●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辦理需要什么材料和證件
●廣西辦理居住證流程
●廣西的居住證怎么辦
●居住證怎么辦理?廣西居住證申請書
●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辦理需要什么材料呢
●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暫行辦法的通知
●廣西辦理暫住證需要什么材料
內容審核:鄧海鳳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辦理需要什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