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有權采取哪些措施,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有權采取哪些措施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有權采取的措施包括要求有關單位和人員提供與監督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進行復制;責令有關單位和人員停止違反有關城鄉規劃的行為。《中華人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有權采取哪些措施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有權采取的措施包括要求有關單位和人員提供與監督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進行復制;責令有關單位和人員停止違反有關城鄉規劃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五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城鄉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有關單位和人員提供與監督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進行復制;
(二)要求有關單位和人員就監督事項涉及的問題作出解釋和說明,并根據需要進入現場進行勘測;
(三)責令有關單位和人員停止違反有關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的行為。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履行前款規定的監督檢查職責,應當出示執法證件。被監督檢查的單位和人員應當予以配合,不得妨礙和阻撓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活動。
劃定規劃區應當遵循的原則
一是要堅持科學發展觀的原則。綜合考慮當地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水平與發展需要,既要為今后的發展提供空間準備,保障可持續發展目標要求的時限,又要注重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的協調,促進集約、優化利用土地與自然資源,房子印發城鄉發展建設的盲目性、無序性。
二是要堅持城鄉統籌發展的原則。將具有密切聯系的市、鎮、鄉和村莊納入統一的規劃,實施統一規劃前提下的管理,加強市、鎮基礎設施項農村地區延伸和社會服務事業向農村覆蓋,保證一定空間距離范圍內的城市、鎮、鄉和村莊資源調配、生活供應、設施共享等方面能夠實現相互依存、密切聯系,避免各自為政、重復建設、資源浪費。
三是要堅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城鄉發展的需要與可能,深入研究城鎮化和城市空間拓展的歷史規律,科學預測城市未來空間拓展的方向和目標,充分考慮城市與周邊鎮、鄉、村統籌發展的要求,充分考慮對水源地、生態廊道、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廊道等城鄉發展的保障條件的保護要求。
四是要堅持可操作性原則,保證規劃區范圍位于相應層級的行政管轄范圍內,在一般情況下應是一個用封閉線所圍成的區域,并且以完整的行政轄區為界限,以便于規劃的實施管理。
法律分析: 對依法應當編制城鄉規劃而未組織編制,或者未按法定程序編制、審批、修改城鄉規劃、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編制城鄉規劃的、有超越職權行為的主管部門做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處分等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五十八條 對依法應當編制城鄉規劃而未組織編制,或者未按法定程序編制、審批、修改城鄉規劃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有關人民政府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十九條 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編制城鄉規劃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有關人民政府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六十條 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上級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依據職權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依法組織編制城市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的;
(二)超越職權或者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核發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
(三)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未在法定期限內核發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
(四)未依法對經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予以公布的;
(五)同意修改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前未采取聽證會等形式聽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的;
(六)發現未依法取得規劃許可或者違反規劃許可的規定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的行為,而不予查處或者接到舉報后不依法處理的。
第六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對未依法取得選址意見書的建設項目核發建設項目批準文件的;
(二)未依法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確定規劃條件或者改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依法確定的規劃條件的;
(三)對未依法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建設單位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
第六十二條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合同約定的規劃編制費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由原發證機關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承攬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的;
(二)違反國家有關標準編制城鄉規劃的。
未依法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依照前款規定處以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資質證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處以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分析:機構改革后,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為自然資源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十四條 城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第十五條 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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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擁有的職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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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實施城市規劃管理的權力來自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是誰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是指哪些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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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實施城鄉規劃時依據主要有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
內容審核:劉超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有權采取哪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