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造成人員傷亡受害方不寫諒解書法院能判刑嘛?,根據樓上所反映的情況來看,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依法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因不能取得諒解書,說明雙方就民事賠償上無法達成協議,法院在判決量刑時,一般會判實體刑,需要進入監管場所服刑。如果沒有其
根據樓上所反映的情況來看,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依法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因不能取得諒解書,說明雙方就民事賠償上無法達成協議,法院在判決量刑時,一般會判實體刑,需要進入監管場所服刑。如果沒有其他從重從嚴情節,一般會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解釋》規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以及造成公共財產或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以交通肇事罪論處。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章,對交通肇事罪規章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數) 刑事諒解書,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與嫌疑人或其家屬之間,就刑事案件的結果達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質的書面文件。諒解書一般在提起公訴至法庭質
證環節完成,其在刑法上有著酌定減輕,從輕的效力。 取得諒解書,法院一般會判緩刑,沒有只能是實體刑。 以上是我的回答,不知道是否滿意? 很榮幸能回答你的問題。
交通肇事造成一人死亡并且承擔事故全部責任,那么這起交通事故就屬于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屬于刑事案件范圍,事故中肇事一方的駕駛員涉嫌交通肇事罪,需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現在對方家屬不出具諒解書,那么見解證明雙方沒有達成一致的賠償意見。這樣的話肇事一方的駕駛員需要按照司法程序進行處置。 首先公安機關需要對他采取強制舉措,一般是刑事拘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刑事拘捕的要向檢察院呈請批準逮捕,檢察院如果批準逮捕,那么駕駛員就需要一直在看守所里等待走完司法程序,如果檢察院不批準逮捕,公安機關就需要變更強制舉措,也就是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這樣駕駛員就是在外邊等待走完司法程序。 接著公安機關在偵查結束后會將案件起訴到檢察院,這期間檢察院一般會再次組織調解,如果能夠調解完成,一般對方就會給你出具諒解書,如果調解不成,檢察院會審查后將案件公訴到法院。這個時候法院也是會進行調解的,如果調解完成,一般就會判緩刑,如果到了法院還是調解不成的話,因為要安撫死者家屬情緒,一般情況下法院是會判實刑的。根據《刑法》的相關規章,交通肇事一般的判決是三年以下,也就是說法官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判決。雖然說按照程序如果對方不諒解可能會判處緩刑,但是在實際操作的案例中,這種判例應該說是微乎其微的。 所以,還是建議肇事方積極的與死者家屬進行協商賠償,當然了,如果對方獅子大張口的話,那么只能由法院判決了,如果本著照顧死者的前提下,建議適當的在你能力承受范圍之內多拿出一點錢賠償對方家屬,畢竟對方人沒有了。
以上是個人的一些見解,有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謝謝! 你既然全責就盡量往一起商量為妙。 剛開始先別商量,誰家死人了心里一時半會也過不去。先花點錢通通關系把這案子拖久點,等過半年多你再讓你家長輩去溝通溝通,應該沒問題了。自己別去溝通,省的讓人家見人思人的想法加劇。 溝通好了,開庭,法院判你點刑,掛名你社區或者村委會,一個禮拜去報到一回。 很高興與你一起討論這個問題。交通肇事至一人死亡,且負全責,對方家屬不出諒解書的情況下,法院會如何判? 一般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個人認為即使對方家屬不出具諒解書,也可能適用緩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3條規章: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司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形的,處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章: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結合你的問題,交通肇事之一人死亡,且負主要責任,一般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刑法的相關規章,緩刑一般適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如果一般犯罪情節較輕,且有悔罪表現,在積極賠償對方家屬的經濟損失后,即使沒有得到對方家屬的諒解,也是可能爭取到緩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72條規章: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18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75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交通肇事至一人死亡,且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在沒有其他事實的情形下,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規章,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可以適用緩刑。緩刑并不一定要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以上為個人意見、僅供參考。純粹手打、實屬不易,喜歡這個關注唄。如果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評論區留言,交流討論。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負全責,對方家屬不出具諒解書,法院會如何判?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且負全責,這個行為應當涉嫌交通肇事罪。對方家屬不肯出具諒解書,有的可能是因為賠償金額無法協商一致問題,有的可能是被害人家屬具有強烈追究肇事者責任的想法。當然,賠償金額還是多數情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章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章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章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章定罪處罰。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章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章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章定罪處罰。
法律分析:如果交通肇事導致一人死亡,但沒有獲取諒解書,很有可能判實刑。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樓上所反映的情況來看,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依法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因不能取得諒解書,說明雙方就民事賠償上無法達成協議,法院在判決量刑時,一般會判實體刑,需要進入監管場所服刑。如果沒有其他從重從嚴情節,一般會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解釋》規定: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以及造成公共財產或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以交通肇事罪論處。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數) 刑事諒解書,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與嫌疑人或其家屬之間,就刑事案件的結果達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質的書面文件。諒解書一般在提起公訴至法庭質
證環節完成,其在刑法上有著酌定減輕,從輕的效力。 取得諒解書,法院一般會判緩刑,沒有只能是實體刑。 以上是我的回答,不知道是否滿意? 很榮幸能回答你的問題。
交通肇事造成一人死亡并且承擔事故全部責任,那么這起交通事故就屬于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屬于刑事案件范圍,事故中肇事一方的駕駛員涉嫌交通肇事罪,需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現在對方家屬不出具諒解書,那么見解證明雙方沒有達成一致的賠償意見。這樣的話肇事一方的駕駛員需要按照司法程序進行處理。 首先公安機關需要對他采取強制措施,一般是刑事拘留、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刑事拘留的要向檢察院呈請批準逮捕,檢察院如果批準逮捕,那么駕駛員就需要一直在看守所里等待走完司法程序,如果檢察院不批準逮捕,公安機關就需要變更強制措施,也就是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這樣駕駛員就是在外邊等待走完司法程序。 接著公安機關在偵查結束后會將案件起訴到檢察院,這期間檢察院一般會再次組織調解,如果能夠調解完成,一般對方就會給你出具諒解書,如果調解不成,檢察院會審查后將案件公訴到法院。這個時候法院也是會進行調解的,如果調解完成,一般就會判緩刑,如果到了法院還是調解不成的話,因為要安撫死者家屬情緒,一般情況下法院是會判實刑的。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交通肇事一般的判決是三年以下,也就是說法官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判決。雖然說按照程序如果對方不諒解可能會判處緩刑,但是在實際操作的案例中,這種判例應該說是微乎其微的。 所以,還是建議肇事方積極的與死者家屬進行協商賠償,當然了,如果對方獅子大張口的話,那么只能由法院判決了,如果本著照顧死者的前提下,建議適當的在你能力承受范圍之內多拿出一點錢賠償對方家屬,畢竟對方人沒有了。
以上是個人的一些見解,有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謝謝! 你既然全責就盡量往一起商量為妙。 剛開始先別商量,誰家死人了心里一時半會也過不去。先花點錢通通關系把這案子拖久點,等過半年多你再讓你家長輩去溝通溝通,應該沒問題了。自己別去溝通,省的讓人家見人思人的想法加劇。 溝通好了,開庭,法院判你點刑,掛名你社區或者村委會,一個禮拜去報到一回。 很高興與你一起討論這個問題。交通肇事至一人死亡,且負全責,對方家屬不出諒解書的情況下,法院會怎么判? 一般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個人認為即使對方家屬不出具諒解書,也可能適用緩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3條規定: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司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形的,處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結合你的問題,交通肇事之一人死亡,且負主要責任,一般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緩刑一般適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如果一般犯罪情節較輕,且有悔罪表現,在積極賠償對方家屬的經濟損失后,即使沒有得到對方家屬的諒解,也是可能爭取到緩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72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18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75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交通肇事至一人死亡,且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在沒有其他事實的情形下,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規定,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可以適用緩刑。緩刑并不一定要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以上為個人意見、僅供參考。純粹手打、實屬不易,喜歡這個關注唄。如果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評論區留言,交流討論。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負全責,對方家屬不出具諒解書,法院會怎么判?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且負全責,這個行為應當涉嫌交通肇事罪。對方家屬不肯出具諒解書,有的可能是因為賠償金額無法協商一致問題,有的可能是被害人家屬具有強烈追究肇事者責任的想法。當然,賠償金額還是多數情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土地轉讓協議無效怎么辦?土地轉讓協議不寫期限可以嗎: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黎雪雁律師
來源:頭條-交通造成人員傷亡受害方不寫諒解書法院能判刑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