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違章建筑的程序是怎樣的,強拆要滿足哪些條件?,(一)查明事實階段即查清違章建筑形成的時間、原因、結構、面積、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糾紛,是否存在同時違反兩個以上的行政法律規范的情形,是否已經行政執法機關查處等。對已經查處的按查處的結論辦理,
(一)查明事實階段
即查清違章建筑形成的時間、原因、結構、面積、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糾紛,是否存在同時違反兩個以上的行政法律規范的情形,是否已經行政執法機關查處等。對已經查處的按查處的結論辦理,對未經查處的,進入下階段。
(二)處理和處罰階段
第一步按時間分類分流。根據各地城市規劃的具體時間合情合理地確定違法建筑的時間界限。具體可采取兩段式或三段式。兩段式即劃定一個時間點,在此時間點之前形成的違章建筑可補辦手續作合法建筑處置,在時間點后的作違章建筑處理。
三段式是劃定兩個時間點,在第一個時間點前的一律補辦手續,不予處罰,作合法建筑處置:在第一個時間點之后,第二個時間點之前的,從寬處理,能不拆除或沒收,一律不處以拆除或沒收;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一律不予行政處罰:在第三個時間點之后的要從嚴處。其中,多數學者建議采取三段式,理由是城市規劃是一個復雜的過程,應當有一個過渡期。對可以直接補辦手續的,直接進入補辦手續階段;對需進一步處理的則進入下一步。
第二步,按是否存在違章建筑的行為同時違反了兩個以上的行政法律規范的情形為標準分類分流。
若不存在這一情形,則一般是只違反建設規劃的,則交由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處理;若存在這一情形的,則由一個行政主管部門牽頭處理。
第三步,作出處理或處罰決定。 然后根據處理或處罰決定分別處置,對補辦手續的,進入補辦手續階段;對處以沒收或限期拆除的,進入執行階段。
(三)補辦手續階段
對依法應當直接補辦手續或經過處罰后要求補辦手續的,由違章建筑的當事人到相關行政部門補辦手續。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無論當事人是否補辦了手續,其對建筑物的相應權利已得到有權行政機關的認可,故當事人享有相應的物權,從而成為拆遷法律關系的當事人,其享有被拆遷人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當事人在補辦手續后進入簽定安置補償協議階段;當事人不補辦手續的,可經拆遷人申請,進入行政裁決階段。
強制拆遷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法定條件:
1、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遷;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強制執行。實踐中有些市、縣人民政府不守法,違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法院不能依法進入強制執行程序,進行強制拆遷。
2、強制拆遷以補償決定為前提
如果沒有補償決定,任何單位都不能采取強制拆遷。實踐中,可以強制拆遷的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簽訂了補償協議,不搬遷的;二是作了補償決定,既不搬遷又不按照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
3、必須對被征收人給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房
沒有提供貨幣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的不能強制拆遷。
4、征收補償決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準予執行:
(1)明顯缺乏事實根據;
(2)明顯缺乏法律、法規依據;
(3)明顯不符合公平補償原則,嚴重損害被執行人合法權益,或者使被執行人基本生活、生產經營條件沒有保障的;
(4)明顯違反行政目的,嚴重損害公共利益;
(5)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或者正當程序;
(6)超越職權;
(7)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不宜強制執行的情形。
如果存在著違章違法的建筑物,那么將會嚴重的影響到我們國家的城市規劃,所以在這種狀況之下的話,行政機關肯定是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的,比如說首先需要限期責令拆除,如果沒有拆除的狀況之下的話,就可以通過強制性拆除的方式解決。違建強拆是否違法,這個問題在上述文章中已經給出了非常明確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刻咨詢”按鈕,咨詢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網專業律師。
法律規定違章建筑強拆不一定是屬于違法的行為,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影響城市規劃,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罰款。”可以得到以下結論:
1、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城市規劃部門,是處理違章建筑的行政主管部門,擁有對違章建筑進行行政認定的權力;
2、區分不同情況,對違章建筑的處理方式包括:停止建設、限期拆除、予以沒收和補辦手續、并處罰款;
3、在具體適用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取不同的方式:如果該建設工程處在正在建設過程之中,則應當根據《城市規劃法》第40條的規定,由城市規劃部門責令其停止建設。如果該建設工程已經完工,且嚴重影響城市規劃,則應當根據《城市規劃法》第40條的規定,由城市規劃部門作出:限期拆除,或者予以沒收的處理。如果該建設工程已經完工,雖然“影響城市規劃,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補辦手續,并處罰款的處理;
4、在上述法定的處理方式中,我們可以作以下理解:限期拆除,留給了違章建筑業主一定的處理能夠轉移物料的時間;補辦手續,則是對違章建筑的事后確認,使之合法化;
5、在違章建筑索賠糾紛中,對違章建筑的業主來說,既有不應當受到法律保護的權益,主要表現為由于擅自建設的違法行為而給行為人帶來的利益;又有應當受到法律保護的權益,依法享有的申請補辦手續、在限期內進行拆除的合法權益。對這兩種性質不同的權益,應當區別對待,分別作出適當處理。
●拆除違章建筑的程序是怎樣的呢
●拆除違章建筑的流程
●拆除違章建筑是什么行為
●拆除違章建筑的法律依據
●拆除違章建筑程序違法,賠償
●拆除違章建筑視頻
●拆除違章建筑需要賠償嗎
●拆除違章建筑的流程
●拆除違建的程序及時間
●拆除違章建筑實施方案
●強拆標準
●強拆要滿足哪些條件才能立案
●強拆要滿足哪些條件才能賠償
●強拆要具備哪些條件
●強拆的條件是什么
●強拆需要具備什么手續
●強拆需要什么法律程序
●強拆流程需要多長時間
●強拆的合法程序
●強拆的后果法律是如何規定
●違章建筑的法定強拆程序是怎樣的,違建的認定標準是什么:今日關于拆遷普法話題更新
●違章建筑的法定強拆程序是怎樣的,違建的認定標準是什么:今日關于拆遷普法話題更新
●河南宅基地征收補償法律標準是怎樣,河南征收宅基地使用費有何法律依據:今日關于土地征收話題更新
●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的注意事項,強拆的合法程序是怎樣的?:今日關于拆遷普法話題更新
●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的注意事項,強拆的合法程序是怎樣的?:今日關于拆遷普法話題更新
●強拆的合法程序是怎樣的,強拆的條件有哪些:今日關于拆遷普法話題更新
●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的注意事項是什么,強拆的合法程序是怎樣的?:今日關于拆遷普法話題更新
●違章建筑的法定強拆程序是怎樣的,違建的認定標準是什么:今日關于拆遷普法話題更新
●農村鄰里宅基地侵權該如何維權,農村鄰里宅基地確權法律流程是怎樣的:今日關于土地征收話題更新
●違章建筑的法定強拆程序是怎樣的,違建的認定標準是什么:今日關于拆遷普法話題更新
●強拆的合法程序是怎樣的,強拆的條件有哪些:今日關于拆遷普法話題更新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程序是怎樣的,土地出讓和劃撥的區別是什么:今日關于拆遷普法話題更新
●宅基地鄰地糾紛法律處理流程是怎樣的,宅基地鄰地糾紛走法律途徑能解決嗎:今日關于土地征收話題更新
●違章建筑的法定強拆程序是怎樣的,違建的認定標準是什么:今日關于拆遷普法話題更新
●強拆的合法程序是怎樣的?,房屋拆遷時的補償都有哪些:今日關于拆遷普法話題更新
●強拆違章建筑有補償嗎?,違章建筑的法定強拆程序是怎樣的:今日關于拆遷普法話題更新
●違章建筑的法定強拆程序是怎樣的,違建的認定標準是什么:今日關于拆遷普法話題更新
●商辦樓拆遷補償規定2025,商住房拆遷補償標準是怎樣的:今日拆遷普法
●強拆的合法程序是怎樣的,強拆的條件有哪些:今日關于拆遷普法話題更新
●宅基地與房屋補償標準法律如何界定,宅基地與房屋補償標準法律是怎樣規定的:今日關于土地征收話題更新
內容投稿:畢菲諾
內容審核:楊建峰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一般情況下違建強拆是否違法,違建強拆程序違法能否申請國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