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對房屋拆遷補償有何規定2025,最高法關于拆遷補償解釋,法律主觀:拆遷補償的標準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因為房屋拆遷停止工作的補償費用,房屋所有權人需要搬家再去重新找房子居住,搬家費和租賃房子費用的補償和一些其他的補償。法律客觀:《國有土地
拆遷補償的標準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因為房屋拆遷停止工作的補償費用,房屋所有權人需要搬家再去重新找房子居住,搬家費和租賃房子費用的補償和一些其他的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法律分析: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根據立法精神,對被征收房屋的補償,應參照就近區位新建商品房的價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條件、生活質量不降低為標準。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對于農村土地征收規定有所不一樣,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法律分析:房屋拆遷以后國家規定可以獲得以下補償:
1、對整個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拆遷產生的搬遷費用,臨時安置費用;
3、因拆遷導致的停產停業的損失;
4、當地政府給與的獎勵與補助。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法律分析:最新國家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樓房(二層以上)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搗(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法律分析:無論是國家的法律法規或者是地方政府的地方性法規,都不可能直接規定房屋拆遷的具體標準。從國家層面看,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經濟發展并不均衡,房地產價格千差萬別,無法規定一個統一的、十分細化的標準。地方性法規實際上就是對于國家法律法規的進一步明確,二者并不沖突,但實際上也只是規定的房屋拆遷補償的原則、計算方法。所以,如果被拆遷戶問的“標準”是指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那么不存在按照哪一個的問題,就好像在問海淀區屬于北京市還是屬于中國一樣。所以大家判斷補償標準時,如果選擇產權置換,最低按面積拆一還一;如果選擇貨幣補償,城市房屋參考周邊類似房屋市場價,農村房屋參考當地買地蓋房所需費用。總之,最根本的原則就是,不能因為征收拆遷而降低被拆遷戶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法律主觀:房屋拆遷以后國家規定可以獲得以下補償: 1、對整個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拆遷產生的搬遷費用,臨時安置費用; 3、因拆遷導致的停產停業的損失; 4、當地政府給與的獎勵與補助。
法律客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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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時書儀
內容審核:王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