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林先生經營了一家養殖場,該養殖場證件齊全,林先生已經營了數十年。林先生的養殖場因當地開展高速公路建設項目被納入征收范圍,但征收部門始終沒有支付林先生公平合理的安置補償,為此林先生多次嘗試與征收部門進行溝通協商,但始終未得到積極回復。在林先生始終未簽訂安置補償協議的情況下,征收部門在兩個月的時間內先后分兩次對林先生的養殖場實施
圣運律師事務所在接受委托后,根據林先生案件的實際情況制定維權方案,最終選任主任律師為其代理該案件。
維權第一步:針對強拆行為,申請政府查處
林先生本是響應政府發展當地經濟的號召,在政府主管部門依法批準后才開始建設養殖場進行經營活動的,但征收部門在將其納入征收范圍后,不僅沒有支付公平合理的補償,更直接組織工作人員開展了強制拆除活動,甚至未作出任何責令自行拆除的通知。突如其來的強制拆除行為令林先生無法提供政府強拆的有力證據,因此,主辦律師決定應先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請求政府履行查處職責,以保護林先生的合法權益。
但是政府在收到林先生的查處申請后,一連數月都未予以回應。這讓圣運律師意識到必須迅速啟動申請信息公開程序,搜集相關證據,提起行政訴訟。
維權第二步:申請信息公開,搜集證據資料
圣運律所的主要辦案原則是“以打促談”,主辦律師作為律所主任級別的律師,對于該原則更是爛熟于心,因此,主辦律師在申請信息公開時,不僅向政府部門申請強制拆除相關的文件資料,還向有關部門申請了該地區土地規劃的相關文件,以確定林先生養殖場是否被納入征地規劃范圍。
維權第三步:提起行政訴訟,確認強拆行為違法
在得到政府部門關于涉案征地項目獲批時間的回復后,圣運律師明確了征收部門在擬實施征收的項目尚未取得征地批準文件的情況下就實施了強拆的情況,并結合養殖場擁有的合法文件,以及被強拆前后的對比圖片,向法院提起了確認違法的行政訴訟。征收部門在庭審中辯稱,林先生的養殖場屬于違法建筑。對此,法官指出,征收部門未提供證據證明其在實施強制拆除行為時履行了相應的法律程序,未提交證據證實其對被拆除建筑內的合法財產承擔清點登記及妥善保管、移交之義務。據此法院判決征收部門案涉強制拆除行為屬于程序違法。
維權第四步: 提起國家賠償,最終調解結案
確認征收部門強制拆除的判決對于林先生獲得合理賠償具有重要意義,是林先生申請國家賠償的重要依據,因此,主辦律師也乘勝追擊,第一時間啟動了國家賠償程序。
在賠償階段,主辦律師結合過往經驗,一方面積極提交證據、據理力爭給征收部門增加壓力,另一方面向主審法官表明我方愿意積極溝通的態度與想法。在此期間,征收部門的態度也有所轉變,展現出愿意通過協商解決問題的態度,主辦律師遂抓住時機,利用自己豐富的談判技巧,就賠償細節與征收部門進行溝通,最終爭取到了近三百萬的賠償。
案件中,確認強拆違法是整個維權過程中的關鍵一步,是辦案過程中的階段性勝利。因此,圣運律師提醒大家,為取得確認違法之訴的勝利,大家一定要保存好土地證照,整理好關于被征收房屋的各種權屬證書及證明文件,若丟失,一定要及時辦理,并保存好相關單位出具的受理書。若存在其他特殊情況,大家一定要及時咨詢專業律師,尋找應對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