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做了筆錄就沒事了,犯罪嫌疑人做了筆錄就沒事了,刑事傳喚的對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傳喚后必須使用訊問筆錄、而不能使用詢問筆錄。對證人或不明確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適用刑事傳喚。犯罪嫌疑人拒絕在傳喚通知書上簽字時,公安機關是不
刑事傳喚的對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傳喚后必須使用訊問筆錄、而不能使用詢問筆錄。對證人或不明確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適用刑事傳喚。犯罪嫌疑人拒絕在傳喚通知書上簽字時,公安機關是不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解決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規定》第一百七十四條犯罪嫌疑人拒絕在《傳喚通知書》上填寫訊問結束時間時,公安機關才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并沒有規定當犯罪嫌疑人拒絕在《傳喚通知書》上簽名時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拒絕簽字表明拒絕到案,刑事傳喚失敗,公安機關必須采取其他措施。
法律分析:刑事傳喚的對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傳喚后必須使用訊問筆錄、而不能使用詢問筆錄。對證人或不明確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適用刑事傳喚。犯罪嫌疑人拒絕在傳喚通知書上簽字時,公安機關是不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解決的。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規定》 第一百七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拒絕在《傳喚通知書》上填寫訊問結束時間時,公安機關才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并沒有規定當犯罪嫌疑人拒絕在《傳喚通知書》上簽名時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拒絕簽字表明拒絕到案,刑事傳喚失敗,公安機關必須采取其他措施。
法律分析:
刑事傳喚的對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傳喚后必須使用訊問筆錄、而不能使用詢問筆錄。對證人或不明確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適用刑事傳喚。犯罪嫌疑人拒絕在傳喚通知書上簽字時,公安機關是不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解決的。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規定》 第一百七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拒絕在《傳喚通知書》上填寫訊問結束時間時,公安機關才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并沒有規定當犯罪嫌疑人拒絕在《傳喚通知書》上簽名時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拒絕簽字表明拒絕到案,刑事傳喚失敗,公安機關必須采取其他措施。
法律分析:做完證人筆錄的,如果涉嫌犯罪的,也是會變成犯罪嫌疑人的,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首先訊問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為,讓他陳述有罪的情節或者無罪的辯解,然后向他提出問題。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應當如實回答。但是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拒絕回答的權利。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從寬處理和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
第五十二條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必須保證一切與案件有關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觀地充分地提供證據的條件,除特殊情況外,可以吸收他們協助調查。
被警察叫去做筆錄后,過了兩個月都沒有再被找當事人,這事跟當事人可能還有關系。筆錄,是法律行業中的專業術語,就是將證人、犯罪嫌疑人、或目擊證人的詳細身份和話語記錄的文字。根據技術的發展,筆錄已不再是單一的記錄行為,還需要有“同步錄音錄像”的同步保障才能夠證明筆錄的可信性,解決“筆錄”與“同步錄音錄像”不同步技術難題。在我國出現了“筆錄五同步綜合錄制系統”,即筆錄打字、錄音、錄像、時間、現場示證五個過程同步錄制在一個界面上。筆錄的驗證:自古以來,我國是以“筆錄簽字畫押證據”為主要證據。通過網絡可以了解,筆錄過程中可能發生很多的個人行為。例如:篡改筆錄、修改筆錄、誘導筆錄、先審訊后做筆錄、不按口供記錄等等。新型的筆錄五同步是以“筆錄五同步錄音錄像”為基礎錄像證據,以“全程同步錄音錄像”為輔助聯合視頻舉證,采用先進的“筆錄五同步綜合錄像”比對、驗證“筆錄簽字畫押證據”獲取過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可視還原筆錄現場的真實性、公開性、可靠性等(包括筆錄打字、編輯、排版等全過程)。形成“筆錄證據鏈三位一體化互證體系”。《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零三條 偵查人員訊問犯罪嫌疑人時,應當首先訊問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為,并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從寬處理以及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讓他陳述有罪的情節或者無罪的辯解,然后向他提出問題。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應當如實回答。但是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拒絕回答的權利。第一次訊問,應當問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別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日、戶籍所在地、現住地、籍貫、出生地、民族、職業、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單位、家庭情況、社會經歷,是否屬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理等情況。
●犯罪嫌疑人做了筆錄就沒事了嗎
●犯罪嫌疑人做完筆錄就放了問題大不
●嫌疑人做了筆錄就回去了
●作為犯罪嫌疑人做了筆錄后放出來沒有什么問題吧
●嫌疑人做了筆錄算立案嗎
●嫌疑人做完筆錄
●嫌疑人做完筆錄后回家等以后會怎樣
●犯罪嫌疑人筆錄放了
●犯罪嫌疑人做完筆錄讓回家算不算立案
●嫌疑人做完筆錄,后多長時間出結果
●犯罪嫌疑人做了筆錄就沒事了嗎
●犯罪嫌疑人做了筆錄就沒事了嗎
●作為犯罪嫌疑人做了筆錄后放出來沒有什么問題吧
●嫌疑人做了筆錄就回去了
●嫌疑人做了筆錄算立案嗎
●嫌疑人做完筆錄
●嫌疑人做完筆錄后回家等以后會怎樣
●犯罪嫌疑人筆錄放了
●犯罪嫌疑人做完筆錄讓回家算不算立案
●嫌疑人做完筆錄,后多長時間出結果
●被公安局叫做證人筆錄?,被公安局叫做證人筆錄: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刑事案件做過筆錄,就是證人嗎,刑事案件的筆錄是證據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犯罪嫌疑人可以做證人嗎,做完證人筆錄還能變嫌疑人: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公安機關在做筆錄的時候,怎樣確定被做筆錄的人是證人還是犯罪嫌疑人?,被公安局叫做證人筆錄?: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派出所做證人筆錄會給誰看?,派出所做證人筆錄會給誰看: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證人可以拒絕公安做筆錄嗎,證人拒絕做筆錄違法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去公安局做證人筆錄有影響嗎,作為證人去公安局做筆錄有影響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已證人身份去做詢問筆錄會變成嫌疑人嗎,以證人身份去做詢問筆錄會變成嫌疑人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證人可以拒絕派出所筆錄,證人可以拒絕公安做筆錄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證人做筆錄會對自己以后有什么影響,做證人筆錄有哪些后果: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嫌疑人要求重新做筆錄,嫌疑人要求重新做筆錄 -法律知識: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被公安局叫做證人筆錄,被公安局叫做證人筆錄?: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筆錄會給嫌疑人看嗎,筆錄能否給犯罪嫌疑人看: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犯罪嫌疑人做完筆錄就沒事了,犯罪嫌疑人做完筆錄就釋放了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證人可以不去派出所錄筆錄么,證人可以不去派出所錄筆錄么?: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做了證人筆錄會被變成嫌疑人嗎 -法律知識,做了證人筆錄會被變成嫌疑人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證人做筆錄會不會記錄在檔案,證人會有檔案記錄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證人做完筆錄就沒事了嗎?,被叫去做筆錄要不要緊: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證人筆錄有什么影響嗎,做證人筆錄有哪些后果: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做完證人筆錄后后續還有事嗎?,做了筆錄后多久知道沒事了: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犯罪嫌疑人做完筆錄就放了問題大不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范凝
內容審核:馮立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