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仙居縣土地征收項目涉及墳墓遷移補償標準》自2019年7月31日起執行, 仙居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仙居縣土地征收項目涉及墳墓遷移補償標準的通知 仙政發〔2019〕23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各單位: 《仙居縣土地
仙居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仙居縣土地征收項目涉及墳墓遷移補償標準的通知
仙政發〔2019〕23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各單位:
《仙居縣土地征收項目涉及墳墓遷移補償標準》已經2019年第5次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仙居縣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1日
為加快全縣土地征收項目實施,根據《浙江省殯葬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補償標準。
一、遷移范圍
全縣項目征地紅線內需搬遷的墳墓。
二、遷移地點
墳墓原則上遷移至指定公墓。確因特殊原因不愿遷入已建指定公墓進行安放的,墳墓管理人可選擇其它合法墓地,征地項目單位給予一定經濟補助。
三、遷移補償標準和獎勵
征地項目實施單位根據項目實施需要確定遷移期限,逾期未完成的將依法處理。遷移補償由墳墓搬遷補償和墓地補助組成:
(一)墳墓搬遷補償標準
1.立有墳碑的大墳:1500元/槨,大墳墳碑:1500元/座。
2.四面石板墳:1200元/槨。
3.小槨四面石板墳:1000元/槨。
4.骨頭火化:500元/具。
遷移墳墓在征地項目實施單位確定期限內完成遷移的,另外獎勵1000元/槨。
(二)墓地補助標準
1.墳墓管理人選擇項目征地實施單位提供的指定公墓進行安放的,公墓墓地(含統一按規定標準墓體)免費使用(維護管理費用按公墓管理單位要求另行收取),不再給予補助。
2.墳墓管理人因特殊原因不在指定公墓安放并另尋其它合法墓地進行安放的,給予3500元/槨補助,以遷移后實際新建造數計算。
3.一穴多槨的,墳墓管理人如選擇多槨合穴安放,按2000元/槨標準給予獎勵。
四、補償辦理
征地項目實施單位墳墓遷移公告發出10日內,相關權利人到所在村(社區)辦理補償登記,并簽訂遷移補償協議。共管墳墓按穴計補,共管業主應當事先商定遷移補償申報人,按誰申報誰負責的原則,簽訂補償協議,領取補償并履行相應義務。
五、生效時間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內容審核:北京圣運律師
來源:臨律-浙江《仙居縣土地征收項目涉及墳墓遷移補償標準》自2019年7月3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