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桃源縣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我縣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自2021年1月11日起施行, 湖南省桃源縣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我縣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桃政發〔2021〕3號 各鄉鎮人民政
湖南省桃源縣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我縣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桃政發〔2021〕3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及駐桃有關單位:
為規范我縣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保障群眾合法權益,根據《常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常德市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常政發〔2019〕5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做好我縣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桃源縣征地補償標準
(一)被征收集體土地范圍內的成片果園實行分類分期補償,具體補償標準見附件1;
(二)用材林及地上附屬設施實行包干補償,具體補償標準見附件2;
(三)零星樹木實行按株搬遷補償,具體補償標準見附件3;
(四)墳墓遷移按座據實補償;規劃區內無法由拆遷戶自行選址遷墳的,按征地面積以3000元/畝的補償標準統籌包干補償,由鄉鎮(街道)負責集中選址遷墳,具體補償標準見附件4;
(五)輸電線路建設埋電桿、拉線實行按根數補償;在固定圍墻或自然院落之外的綠籬、綠帶按長度包干補償,具體補償標準見附件5;
(六)水泥路、瀝青混凝土路、排灌機埠按重置成本確定補償,具體補償標準見附件6。
二、湖南省桃源縣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一)被拆遷房屋合法建筑的補償標準見附件7;
(二)房屋室內外裝修裝飾設施包干補償標準見附件8;
(三)住宅房屋拆遷的經營損失補償標準見附件9;
(四)簡易棚屋補償標準見附件10;
(五)線性工程拆遷有關設施補償標準見附件11;
(六)按時簽約交房騰地獎勵標準見附件12。
三、湖南省桃源縣臨時用地補償標準
臨時用地包括取土場、棄渣(土)場、拌和場、材料堆放場等。臨時用地時間根據工程項目建設需要而定。臨時用地補償費計算公式為:臨時用地補償費=征地補償費標準÷25年×(用地年數﹣1)+青苗補償+地上附屬設施補償。
四、房屋拆遷安置相關規定
(一)采取分散自建方式重建安置的,建房補助費按300元/平方米的標準支付給被拆遷人。每戶建房補助費少于72000元的,按72000元(240×300)的標準支付。
采取集中聯建方式重建安置的,建房補助費按600元/平方米的標準列入資金預算,每戶不足144000元的,按144000元(240×600)的標準支付。撥入安置工作實施單位賬戶,專項用于重建基地基礎設施建設。
(二)符合下列4項條件的,享受原拆戶安置資格(符合分戶條件的可享受分支戶安置資格):
1.在征地拆遷范圍之內有合法的住宅房屋;
2.《擬征地(使用土地)告知書》發布之前,戶口在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
3.房屋現狀為“一戶一宅基地”,且征地紅線外集體土地上無其他房屋;
4.依法承包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的田土(含水面、山林地),或者曾經依法承包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的田土(含水面、山林地)且土地承包經營權已依法轉讓,并履行了相應義務。
(三)原拆戶安置資格享受240平方米安置面積,分支戶安置資格享受150平方米安置面積。對于原拆戶和分支戶之外的安置面積僅對實行貨幣安置的項目適用,在分散安置和集中聯建安置時不給地基,僅給建房安置補助費。
(四)符合原拆戶安置資格的多子女家庭,按以下原則認定安置資格(子女戶口必須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同時在其他集體經濟組織集體土地上無宅基地):
1.有2個子女的家庭,父母與其中1個符合安置資格條件的子女共同享受1個原拆戶安置資格,另外1個子女在征拆項目實施時達到法定婚齡的,享受1個分支戶安置資格;已滿十八周歲但未達到法定婚齡的給予120平方米的安置資格;未滿十八周歲的給予80平方米的安置資格。
2.有3個以上(含3個)子女的家庭,父母與其中1個符合安置資格條件的子女共同享受1個原拆戶安置資格,其他子女在征拆項目實施時達到法定婚齡的,每人給予1個分支戶安置資格;已滿十八周歲但未達到法定婚齡的給予120平方米的安置資格;未滿十八周歲的給予80平方米的安置資格。子女中有2個或2個以上已婚(不含離異無子女、喪偶無子女)的,減少1個分支戶安置資格,增加1個原拆戶安置資格。
(五)未依法承包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的田土(含水面、山林地)且未履行相應義務的遷入戶,其多子女不享受分戶安置。曾依法承包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的田土(含水面、山林地)并依法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除外。
(六)在《擬征地(使用土地)告知書》發布時已依法辦理離婚和財產分割手續一年以上,戶口仍在本地,按以下原則認定安置資格:
1.在《擬征地(使用土地)告知書》發布前一年,共同擁有一處房屋,雙方均未再婚的,只享受1個原拆戶安置資格;有一方再婚的,分別給予1個分支戶安置資格;
2.在《擬征地(使用土地)告知書》發布前一年,雙方分別擁有一處房屋且集體土地上再無其他房屋,雙方均未再婚的,分別享受1個分支戶安置資格;一方再婚的,分別享受1個原拆戶安置資格。
(七)符合原拆戶安置資格且屬四代(含四代)以上同堂的家庭,在享受原拆戶安置資格的基礎上,再增加60平方米安置資格面積。采用集中聯建安置方式的按300元/平方米的標準計算建房補助費,全額支付給被拆遷戶家庭中最高輩分長者。
(八)《擬征地(使用土地)告知書》發布時被拆遷人為國家供養的五保戶,給予120平方米的安置資格。被拆遷房屋為自有的,房屋拆遷補償款支付給個人,其他補償款撥入社區(村)賬戶,由社區(村)監管;被拆遷房屋為集體所有的,補償款全部支付給社區(村)。
(九)在征地范圍內,《擬征地(使用土地)告知書》發布之前,房屋有買賣或其他轉讓行為的,按以下原則認定安置資格:
1.買賣雙方均系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實行整棟房屋轉讓的,達到法定婚齡的買方,享受原拆戶安置資格,賣方不予安置;實行部分房屋轉讓的,達到法定婚齡的買方(僅限1戶)和賣方,均只享受1個分支戶安置資格。
2.賣方系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買方為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含向本集體經濟組織購地自建房),達到法定婚齡且再無其他住房的,享受1個分支戶安置資格。賣方實行整棟房屋轉讓的,不予安置;實行部分房屋轉讓的,享受1個分支戶安置資格。
(十)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證明,符合建房條件且戶口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世居戶,屬禁建區域確不能建房,家庭成員在其他集體土地上無房屋的,給予原拆戶安置資格和3萬元的簽約交房騰地獎。
(十一)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證明,符合建房條件且在《擬征地(使用土地)告知書》發布時戶口已依法遷入集體經濟組織一年的遷入戶,屬禁建區域確不能建房,家庭成員在其他集體土地上無房屋的,給予分支戶安置資格和3萬元的簽約交房騰地獎。
(十二)征地拆遷項目實施時,戶口在集體經濟組織的無房戶,符合建房條件屬禁建區域確不能建房,家庭成員在其他集體土地上無房屋的,集體經濟組織土地全部征完時可給予分支戶安置資格,不給予簽約交房騰地獎。
(十三)房屋在拆遷范圍內,戶口不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拆遷戶(限農業戶口及成建制農轉非戶口),家庭成員在戶口所在地無集體土地上房屋的,給予分支戶安置資格和5萬元的簽約交房騰地獎。
(十四)縣城規劃區范圍以內的房屋拆遷安置實行貨幣安置、公寓式安置,不采取重建安置方式。
選擇貨幣安置的,按被拆遷人應享受的安置面積,以 3200元/平方米(含節約用地獎)的標準給予貨幣安置補貼,同時取消購房獎勵。
實行公寓式安置的,按照公寓樓安置的相關政策執行。
符合安置條件的對象,只享受一次安置資格。
符合分戶條件、享受分戶資格的無房戶,不給予室外設施包干補償和簽約交房騰地獎。
五、其他
(一)湖南省桃源縣全縣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及重大疑難問題,按照征地拆遷疑難問題處理辦法由鄉鎮(街道)研究處理??h自然資源局為征地拆遷法律主體,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本區域征地拆遷工作主體,公安、民政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及時提供相關資料,積極配合征地拆遷工作。
(二)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經費按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費總額的5%列入資金預算,工作經費專項用于項目宣傳發動、交通用車、辦公用品、行政協調、司法訴訟等。
(三)不可預計費按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費總額的5%列入資金預算,用于解決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及疑難問題。
(四)項目所在地的鄉鎮(街道)應將被拆遷房屋的拆除工程按照相關法定程序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建筑施工企業組織實施,拆除費用納入拆遷成本,房屋拆除必須濕水作業,防止揚塵等污染,房屋拆除現場的后期維護管理工作由項目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負責。縣住建局應加強對被拆遷房屋拆除的安全監管。拆除費用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20元每平方米的標準計算后單列預算,計入項目拆遷成本。
(五)對在征地拆遷安置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獎勵。
(六)本通知以外的有關補償標準,按《常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常德市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常政發〔2019〕5號)及《桃源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桃源縣集體土地征收房屋拆遷安置實施辦法〉的通知》(桃政發〔2016〕4號)執行。
(七)本通知自2021年1月11日起施行?!短以纯h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我縣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桃政發〔2019〕4號)同時廢止。桃源縣其他有關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八)本通知施行前,縣人民政府已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繼續按照公告確定的標準執行。本通知施行前已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但縣人民政府未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按照本通知執行。
桃源縣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日
附件1
湖南省桃源縣集體土地征收成片果園分類分期補償標準
品種
類別
補償標準
備注
茶 園
盛產期
10000元/畝
種植密度在60株/畝以下的核減補償額度。
幼齡期
6800元/畝
成片桔園
盛果期
10000元/畝
成長期
7500元/畝
幼齡期
5000元/畝
附件2
湖南省桃源縣集體土地征收用材林、地上附屬設施包干補償標準
類 別
補償標準
備 注
青苗補償
附屬設施
集體經濟組織設施
用材林
3500元/畝
1000元/畝
按征地面積1500元/畝實行包干補償,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設施權屬實施補償。
說明:桃花源風景名勝區等不允許砍伐區域的用材林按6800元/畝標準進行補償。
附件3
湖南省桃源縣集體土地征收征地拆遷有關零星樹木搬遷標準
1.桔樹
直徑(厘米)
高度(米)
冠徑(米)
征收補償標準(元/株)
備注
φ20以上
4.5以上
φ4以上
200—300
1.直徑、高度、冠徑其中二項達到標準,可按該標準規定予以補償;
2.直徑:取樹高離地三分之一處的直徑;
3.冠徑:取樹枝、樹葉水平投影的平均直徑;
4.表中的以上,均不含本數。
φ16以上
3.5以上
φ3以上
160—180
φ12以上
2.5以上
φ2.5以上
110—150
φ10以上
2以上
φ2以上
60—100
φ8以上
1.8以上
φ1.5以上
35—50
φ5以上
1.5以上
φ1以上
20—30
φ2以上
1以上
φ0.5以上
8—15
φ1以上
0.5以上
φ0.3以上
4—6
2.桃、李、梅、梨、核桃、柚子樹
直徑(厘米)
高度(米)
冠徑(米)
征收補償標準(元/株)
備注
φ20以上
4以上
φ4以上
250
1.直徑、高度、冠徑其中二項達到標準,可按該標準規定予以補償;
2.直徑:取樹高離地三分之一處的直徑;
3.冠徑:取樹枝、樹葉水平投影的平均直徑;
4.表中的以上,均不含本數。
φ16以上
3.7以上
φ3.5以上
150
φ14以上
3.2以上
φ3以上
60—80
φ12以上
3以上
φ2.5以上
40—50
φ8以上
2.5以上
φ2以上
30—40
φ6以上
2以上
φ1.5以上
20—30
φ3以上
1.5以上
φ1以上
10—20
φ1以上
1以上
φ0.5以上
3—6
3.其他果樹(含油茶、油桐等)
直徑(厘米)
高度(米)
冠徑(米)
征收補償標準(元/株)
備注
φ20以上
4以上
φ5以上
150—200
1.直徑、高度、冠徑其中二項達到標準,可按該標準規定予以補償;
2.直徑:取樹高離地三分之一處的直徑;
3.冠徑:取樹枝、樹葉水平投影的平均直徑;
4.表中的以上,均不含本數。
φ16以上
3.7以上
φ4以上
90—120
φ14以上
3.3以上
φ3以上
70—90
φ12以上
3以上
φ2以上
40—50
φ8以上
2.5以上
φ1.8以上
28—38
φ6以上
2以上
φ1.2以上
20—25
φ3以上
1.5以上
φ0.8以上
8—15
φ1以上
1以上
φ0.5以上
3—6
4.葡萄樹
藤長(米)
征收補償標準(元/株)
備注
25以上
200
1.主要藤長在25米以上的每增加1米加2.5元;
2.表中的以上,均不含本數。
20以上
80—150
15以上
70—100
10以上
50—60
5以上
30—40
1.5以上
15—20
1以上
5—10
5.銀杏、紅豆杉等名貴樹木
直徑(厘米)
高度(米)
冠徑(米)
征收補償標準(元/株)
備注
φ20以上
5以上
φ3以上
1000—1500
1.直徑、高度、冠徑其中二項達到標準,可按該標準規定予以補償;
2.直徑:取樹高離地三分之一處的直徑;
3.冠徑:取樹枝、樹葉水平投影的平均直徑;
4.表中的以上,均不含本數。
φ16以上
4以上
φ2.7以上
600—1000
φ12以上
3.5以上
φ2.3以上
500—600
φ10以上
3以上
φ2以上
400—500
φ8以上
2.5以上
φ1.5以上
150—200
φ6以上
2以上
φ1以上
80—130
φ4以上
1.5以上
φ0.8以上
50—70
φ2以上
1以上
φ0.5以上
20—30
φ1以上
0.5以上
φ0.3以上
10—15
6.桂花樹、樟樹、杜英、雪松等風景樹
直徑(厘米)
高度(米)
冠徑(米)
征收補償標準(元/株)
備注
φ20以上
5以上
φ3以上
500—1000
1.直徑、高度、冠徑其中二項達到標準,可按該標準規定予以補償;
2.直徑:取樹高離地三分之一處的直徑;
3.冠徑:取樹枝、樹葉水平投影的平均直徑;
4.表中的以上,均不含本數。
φ16以上
4以上
φ2.7以上
250—500
φ12以上
3.5以上
φ2.3以上
100—180
φ10以上
3以上
φ2以上
80—150
φ8以上
2.5以上
φ1.5以上
60—80
φ6以上
2以上
φ1以上
40—60
φ4以上
1.5以上
φ0.8以上
20—40
φ2以上
1以上
φ0.5以上
10—20
φ1以上
0.5以上
φ0.3以上
5—10
7.株樹、苦樹、欒樹、杉樹等其它雜樹
直徑(厘米)
高度(米)
冠徑(米)
征收補償標準(元/株)
備注
φ30以上
5以上
φ5以上
150—200
1.直徑、高度、冠徑其中二項達到標準,可按該標準規定予以補償;
2.直徑:取樹高離地三分之一處的直徑;
3.冠徑:取樹枝、樹葉水平投影的平均直徑;
4.表中的以上,均不含本數。
φ25以上
4以上
φ4.2以上
100—130
φ20以上
3.5以上
φ3.5以上
80—95
φ15以上
3以上
φ2.8以上
50—60
φ10以上
2.5以上
φ2以上
40—45
φ6以上
2以上
φ1.5以上
20—30
φ3以上
1.5以上
φ1以上
10—15
φ1以上
1以上
φ0.5以上
3—5
8.竹類
(1)楠竹
直徑(厘米)
征收補償標準(元/株)
備注
φ10以上
30
表中的以上,均含本數;表中的以下,均不含本數。
φ8以上
20—25
φ6以上
15—19
φ4以上
9—14
φ4以下
4—8
(2)嵩竹(貴竹)、方竹
直徑(厘米)
征收補償標準(元/株)
備注
φ4以上
10
表中的以上,均含本數;表中的以下,均不含本數。
φ2—φ4
5—9
φ2以下
3—5
(3)斑竹、青皮竹、水竹、毛竹等
單株:根據直徑大小,每株補償1—2元。
成片:每平方米補償20元。
9.茶葉
高度(米)
冠徑(米)
征收補償標準(元/株)
備注
1以上
25
表中的以上,均含本數。
0.8以上
20
0.5以上
15
0.5以上
10
0.3以上
5
10.人工綠化花壇及其他綠化造型按綠地面積60元/平方米的標準補償。
附件4
湖南省桃源縣集體土地征收墳墓遷移補償標準
類 別
補償標準
備 注
土筑墳
3700元/座
1.桃花源風景名勝區、縣城規劃區內及其他禁建區內項目墳墓遷移費用按征地面積以3000元/畝的補償標準統籌包干。
2.據實清點在公告遷墳期限內逾期不遷的,由建設單位深埋處理,不再補償。
4500元/座(5年以內新墳)
碑 墳
4500元/座
5300元/座(5年以內新墳)
磚、石墳(含石碑、圍子)
5300元/座
6100元/座(5年以內新墳)
除磚、石墳(含石碑、圍子)
6100元/座(5年以內新墳)
附件5
湖南省桃源縣集體土地征收埋電桿、拉線及綠籬補償標準
類別
補償標準
備注
埋電桿、拉線
占用耕地的按520元/根補償,占用耕地以外的其他農用地按390元/根補償,占用非耕地的按260元/根補償。
按標準補償后不再給予其他補償,10kv以下的配電線路不予補償。
綠籬
10元/米
高度在1.5米以下,固定圍墻或自然院落包干之外。
綠帶
20元/米
高度在1.5米以下,固定圍墻或自然院落包干之外。
附件6
湖南省桃源縣集體土地征收水泥路、瀝青路、排灌機埠補償標準
類別
補償標準
規格
備注
水泥路
450元/立方米
含基礎、墊底層
瀝青混凝土路
500元/立方米
含基礎、墊底層
排灌機埠
疑難問題會商處理
附件7
湖南省桃源縣集體土地征收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單位:元/平方米
房屋類別
補償標準
主要特征
鋼混結構
1400
二層以上建筑物,整板基礎或樁基礎、承重部分全部為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現澆樓面、屋面、樓梯、天溝,層高3米,屋面上部應有架空隔熱層或平瓦坡屋面,24厘米眠墻。
磚混
一類
1290
鋼筋混凝基礎或樁基礎,現澆地梁,層層有圈梁,規定的構造柱,現澆樓面、屋面、樓梯、天溝、屋面上部應有架空隔熱層或者平瓦坡屋面,層高3米,24厘米眠墻。
二類
1200
標準磚石基礎或鋼筋混凝基礎,現澆地梁、圈梁、部分構造柱、廚房、廁所樓面、樓梯、天溝均現澆,其他樓面預制,屋面上部有架空隔熱層或平瓦坡屋面層,層高3米,24厘米眠墻。
三類
1100
標準磚石基礎,現澆地梁,現澆預制樓面、屋面、樓梯、天溝,屋面上部有架空隔熱層或者平瓦坡屋面層,層高3米,24厘米斗墻。
磚木
一類
800
標準磚石基礎,24厘米眠墻,瓦屋面,前后檐口高度不低于3米。
二類
700
標準磚石基礎,24厘米斗墻和部分眠墻,瓦屋面,前后檐口高度不低于3米。
木結構類
580
標準磚石基礎,木柱屋梁,木板墻或卡磚墻或雜磚和土筑混砌墻,瓦屋面,前后檐口高度2.8米以上。
偏雜類
300
標準磚石基礎,無獨立山墻,24厘米斗墻或13厘米墻或雜磚墻,瓦屋面,檐口高度2米以上。
說明:1.以上各類房屋的補償標準系指拆遷在集體土地上所建房屋的征收補償單價。房屋拆遷補償費按合法建筑面積結合成新進行計算。
2.上述標準為建(構)筑物建成五年內的補償標準,五年以上的,按房屋新舊程度及維修使用狀況進行折舊,按1%—5%折舊,最高不超過5%。
3.層高在上述標準規定的層高增減10厘米以內的,不增加或減少補償;層高增加或減少超過10厘米以上的,每增減10厘米,住宅房屋補償增減2.5%。
4.磚混和鋼混結構的房屋基礎深度超過1.2米的部分,給予超深基礎補償。
5.房屋建筑面積的測量計算按國家現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規定的標準執行。
附件8
湖南省桃源縣集體土地征收房屋裝修裝飾設施包干補償標準
結構類別
補償標準
主要特征
鋼混結構、磚混結構
600元/平方米
1.房屋地面磚;
2.外墻磚;
3.內墻涂料;
4.鋁合金窗;
5.室內包門;
每缺少1項調減5%的補償標準
磚木結構
500元/平方米
木結構類
400元/平方米
偏雜類
100元/平方米
說明:1.住宅房屋室外設施以“一戶一宅”為標準實行包干補償;
2.住宅房屋有1.2米以上(含1.2米)高度圍合固定圍墻的室外設施補償標準為3萬元/戶;無1.2米以上高度圍合固定圍墻的補償標準為2萬元/戶;
3.固定圍墻或自然院落外的其他設施按合法建筑面積以30元/平方米的標準預算,由征地拆遷實施機構統籌使用,據實補償,也可用于彌補固定圍墻或自然院落內的設施包干補償費的不足;
4.包干補償含房屋室內外所有裝修裝飾、附屬設施和房前屋后樹木;
5.固定圍墻是指鐵藝、水泥柱噴瓷漆的透視圍墻和磚砌圍墻等。
附件9
湖南省桃源縣集體土地征收住宅房屋拆遷的經營損失補償標準
經營時間
區域
標準
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并在《征收土地公告》發布時,正在經營且經營時間在5年以上(含5年)的
縣城區
主干道
600元/平方米
次干道
400元/平方米
陬市、漆河及高新區
主干道
500元/平方米
次干道
320元/平方米
建制鎮及鄉機關所在地
主干道
400元/平方米
次干道
240元/平方米
其他區域
主干道
300元/平方米
次干道
140元/平方米
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并在《征收土地公告》發布時,正在經營且經營時間在5年以下2年以上(含2年)的
按以上標準的80%進行補償。
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并在《征收土地公告》發布時,正在經營且經營時間在2年以下的
按以上標準的60%進行補償。
說明:1.經營門面、家庭作坊按上述標準給予經營損失補償;
2.辦公、教學等按上述標準的50%給予經營損失補償;
3.經營、生產面積系指直接用于經營、生產的實際凈建筑面積或協議(合同)面積,不含配套的輔助面積或公用面積(如廁所、樓梯間、走廊、過道等);
4.住宅房屋出租按100元/平方米的標準進行經營補償,每戶最高不超過10000元。
附件10
湖南省桃源縣集體土地征收簡易棚屋補償標準
項目名稱
單位
征收補償標準(元)
備注
鋼架棚屋
平方米
150—180
含屋架、四周有護圍
平瓦屋面棚屋
平方米
100
含屋架、四周有護圍
青瓦屋面棚屋
平方米
90
含屋架、四周有護圍
(在屋面板上鋪設)
杉皮屋面棚屋
平方米
80
含屋架、四周有護圍
(在櫞子上鋪設)
石棉瓦屋面棚屋
平方米
80
含屋架、四周有護圍
(小波石棉瓦在櫞子上鋪設)
稻草屋面棚屋
平方米
70
含屋架、四周有護圍
簡易石棉瓦棚屋
平方米
60
大波石棉瓦在櫞子上鋪設
玻璃纖維瓦屋面
棚屋
平方米
50
含屋架、四周有護圍
油氈屋面棚屋
平方米
50
含屋架、四周有護圍
紡織袋屋面棚屋
平方米
50
含屋架、四周有護圍
說明:簡易棚屋前后沿滴水高2—2.5米。
附件11
湖南省桃源縣集體土地征收線性工程拆遷有關設施補償標準
項目名稱
單位
征收補償標準(元)
備注
磚石基礎
立方米
400
標準基礎1.2米以外的超深部分
混凝土基礎
立方米
500
標準基礎1.2米以外的超深部分
鋼筋混凝土基礎
立方米
600
樁基礎
根
720
1.樁基礎根數的計算公式:第一層建筑面積÷3
2.樁基礎深度1.2米以內的不計算補償
玻璃瓦屋面
平方米
240
含鋼筋砼現澆面
不銹鋼門
平方米
210
普通人工鐵門
平方米
160
圓鋼制品
普通防盜鐵門
平方米
600
自制方鋼制品
圍墻24眠墻
平方米
120
含基礎,地面以上計算高度
圍墻24斗墻
平方米
90
含基礎,地面以上計算高度
圍墻18墻
平方米
80
含基礎,地面以上計算高度
圍墻13墻
平方米
70
含基礎,地面以上計算高度砂漿
柱
平方米
600
含基礎,地面以上計算高度
普通招牌
平方米
370
塑扣招牌
平方米
450
鋁扣招牌
平方米
340
霓虹燈招牌
平方米
720
霓虹燈字
組
660
燈長5米一組
瓷瓶欄桿
平方米
210
鐵欄桿
平方米
140
不銹鋼欄桿
米
180
簡易磚石板預制橋
平方米
370
按橋面面積計算
簡易磚石拱橋
米
370
按橋面面積計算
簡易鋼筋混凝土橋
米
480
按橋面面積計算
附件12
湖南省桃源縣集體土地征收簽約交房騰地獎勵標準
類別
獎勵標準(元∕戶)
備注
30日內
5萬元
40日內
4萬元
60日內
3萬元
說明:1.獎勵時間以征地拆遷實施機構發布的時間為準;
2.按5萬元/戶的標準列入資金預算,不納入主協議,撥付到實施征地拆遷工作主體責任單位財政專戶,由實施拆遷工作主體責任單位據實補償。
內容審核:鄧海鳳律師
來源:頭條-湖南省《桃源縣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我縣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自2021年1月1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