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遷類訴訟中,拆遷戶朋友們面對法庭上的種種突發狀況可能會束手無策,尤其面對對方提出的一些關乎補償的關鍵性證據,稍有不慎,可能
【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據證明,可能不合法!】
【評估報告可能是真的“假證據”!】
接受委托后,圣運律師發現,在征收方提供的實際履行的安置補償方案中載明,是以征收方提供的資料為準。這明顯意味著,征收方沒有經過實地評估就作出了安置補償決定,顯然違反了資產評估法的相關規定。既未按照法定程序作出評估報告,也未保障趙先生等人的陳述、申辯權利,這屬于嚴重的程序違法。庭審時,圣運律師有關征收方程序違法的辯護意見被法庭予以采納。征收方向趙先生等人作出的《征收補償決定書》也被撤銷。案件的勝訴為趙先生等人獲得合理補償奠定了夯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