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院拆遷補償協議怎么寫,移民土地搬遷土地補償,移民土地搬遷的補償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具體標準如下: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根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第二十二條,大中型水利水
移民土地搬遷的補償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具體標準如下: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根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第二十二條,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實行與鐵路等基礎設施項目用地同等補償標準,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執行。這通常是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若干倍數。
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被征收土地上的零星樹木、青苗等補償標準,也是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執行。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建筑物會按照其原規模、原標準或者恢復原功能的原則進行補償。對于補償費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貧困移民,還會給予適當補助。
此外,如果是使用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耕地,會參照征收耕地的補償標準給予補償;而使用未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的國有未利用地,則不予補償。移民遠遷后,在水庫周邊淹沒線以上屬于移民個人所有的零星樹木、房屋等也會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補償。
總的來說,移民土地搬遷的補償標準會根據不同地區和具體情況有所不同,但都會遵循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公平合理的補償。
移民搬遷以后,家里原有的田地和房子不再屬于原住民。1、移民搬遷,一般是依照有權決定搬遷的一級人民政府文件規定,給搬遷人家房屋的價值依法進行評估,并給予賠償后,該移民應當限期離開農村原房屋和土地。2、至于房屋及屋內的財物,哪些東西可以拿走,應該在搬遷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的,一般情況下房屋已經折價得到賠償,說明房屋的所有權已經不屬于移民的個人財產了。3、相關法律規定:農村土地屬于集體所有,土地的原住民有使用權。移民搬遷之后,獲得補償,使用權收回,所以搬遷之后,土地也不歸移民所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法律分析:移民搬遷補助標準:
1、舊宅基地騰退方面
(1)磚混(磚木)結構房按不高于360元/㎡。
(2)土木結構房按不高于280元/㎡(危房、垮塌房屋不高于180元/㎡)。
(3)簡易房等按不高于80元/㎡。
(4)圈舍、廁所、圍墻、硬化場院等構筑物及樹木按不超過1500元/戶一次性補償。
(5)房屋拆除及渣土清理機械費用按70元/㎡補助。
(6)其它構筑物拆除清理機械費按500元/戶,另計。
2、移民搬遷建房方面
(1)易地扶貧搬遷類:集中安置人均建房補助2.5萬元(資金兌付到項目建設單位);分散安置,人均建房補助1.5萬元(直接兌付到戶)。
(2)同步搬遷類:集中安置2人以下戶,每戶3萬元,上樓者每戶再獎補0.5萬元,3-4人戶,每人補助1.2萬元,5人及以上戶補助5萬元,上樓戶每戶獎補0.5萬元。
(3)分散安置每戶補助3萬元。
各地政策可能不一,具體以當地的實際情況為準。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對于農村村民住宅征收有一定的規定。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一、搬遷類型: 易地扶貧搬遷:經扶貧部門確定建檔立卡的貧困戶中標識的易地扶貧搬遷群眾。 避災、生態搬遷:具體分為地質災害易發區、洪澇災害威脅區、無責任主體的煤炭采空區以及生活在省級自然保護區和核心區、生態脆弱區的群眾。 鐵路、公路、水庫等工程搬遷和城鎮化、鎮村綜合改革需搬遷的群眾。二、如何搬:1、集中安置: 目標要求:集中安置關中地區不得低于90%,進城入鎮率不得低于65%。三、補助標準:1、易地扶貧搬遷補助標準 集中安置的,建房人均補助2.5萬元,舊宅基地騰退復墾人均獎勵性補助1萬元,基礎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人均補助2萬元,配套費由縣級政府統籌安排使用。采取分散安置的,人均建(購)房補助1.5萬元,舊宅基地騰退復墾人均獎勵性補助1萬元。 2、避災類搬遷補助標準 地災,洪澇災害以及責任主體滅失的采煤塌陷區建房補助標準:集中安置的,每戶補助4.5萬元,選擇高層,小高層,多層進行樓房化安置的,每戶再給0.5萬元獎勵性補助,基礎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每戶2萬元標準給予“小配套”,由縣級統籌安排使用。分散安置的每戶補助3萬元。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第三條 房屋征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
第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2022年農村移民搬遷政策如下:1、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2、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3、城市中村集體的房屋,也就是大家成說的城中村,結合改造地塊房屋的不同性質,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應當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按照拆遷之時,被拆遷房屋周邊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評估補償,如果是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應當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相關精神,結合周邊房屋市場價格,按照被征收人居住條件有所改善為原則,對被拆遷人進行安置補償。城中村的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規定了征地補償,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四項:(一)土地補償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6至10倍;(二)安置補償費。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被征地單位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4至6倍;(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的補償費。地上物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是對被征收土地上人工形成的房屋、構筑物、數木、農作物等的補償費用;(四)對征收菜地的特別規定,即用地單位除繳納上述費用外,還須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上述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償費,尚不足以維持被征地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五)征收土地中涉及宅基地或者農村建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建筑物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原則上按市場價值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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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魏涵
內容審核:楊建峰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