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農村征地拆遷補償辦法,重慶市征地補償新標準2020是如何規定的,一、重慶市征地補償新標準是如何規定的?1、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a、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分別計算補償。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按被征收土地面積計算,一類地區(中心城區:10
一、重慶市征地補償新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1、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a、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分別計算補償。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按被征收土地面積計算,一類地區(中心城區:1062平方公里以內)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為每畝16000平方公里至5473平方公里以內)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為每畝14000元。安置補助費按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個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28000元。
b、土地補償費為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獲得的補償,被征地土地補償費總額的80%首先統籌用于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門代為劃撥到勞動保障部門;其余20%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于發展集體經濟和安排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生產、生活。
c、安置補助費的支付按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不同年齡段確定,對未年滿16周歲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其安置補助費全額支付給個人;對年滿16周歲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其安置補助費全額支付給個人;對年滿16歲及以上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其個人按照有關規定應繳納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總額的50%,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門從其安置補助費中代為劃撥到勞動保障部門,專項用于該征地農轉非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安置補助費的其余部分支付給個人,用于安排其生產、生活。
d、土地補償費80%部分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用之和尚不能滿足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資金需要的,其差額部分由征地單位補足,直至滿足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資金需要。
2、農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構(附)著物補償
農村房屋、青苗的補償標準分別按附表2、3執行。宅基地使用權范圍內的地上構(附)著物的補償標準,按附表4、5執行;其余被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地上構(附)著物,采取綜合定額補償的方式進行補償。綜合定額補償的具體標準和計算方式由各區人民政府制定。
3、住房安置
a、被征地拆遷農轉非人員住房安置的人均建筑面積標準為30平方米。
b、積極推行住房貨幣安置方式,貨幣安置具體標準由各區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本區與被征地范圍相鄰地段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的原則制定。
c、各區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通過招標的方式確定建設單位修建住房,并由建設單位定向銷售給已進行貨幣安置的征地農轉非住房安置對象,以滿足其住房需求。定向修建并銷售給被征地拆遷農轉非人員居住的住房應享受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有關優惠政策。
二、重慶市年征地補償不予補償的情況
1、不具有土地使用權屬證書和農村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和其他建(構)筑物;
2、政府征地批文下達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構)筑物;
3、超過批準使用期限或雖未確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臨時用地上的建(構)筑物;
4、非法占用集體土地修建的建(構)筑物;
5、天然野生雜叢。第九條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屬于住房安置對象的,其拆遷房屋參照農房造價給予適當補償。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不屬于住房安置對象的,其拆遷房屋,按照前款規定的標準上浮50%予以補償。
2020年重慶征地補償標準主要文件有《重慶市土地管理規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此外,主城區以外的其他區縣(自治縣)對于補償標準另有規定的,依法報批后,按照標準執行。
法律依據:
《重慶市土地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
征用土地,建設用地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遇、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征用土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多種經營地、牧草地、果園地和養殖水面按耕地算,其他非耕地2畝折算為1畝,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下同)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市區內的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由市人民政府統一確定;市區外的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由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以鄉鎮為單位確定;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劃定的菜地、糧食制種地、專用魚池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按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2倍到1.5倍計算,下同)的6至10倍。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用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人均耕地數量等于確權發證的耕地面積與0.5倍非耕地面積之和除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總人口)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標準,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一、
調整主城區征地補償安置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不分地區,按批準征收土地總面積計算,標準為每畝18000元。
安置補助費按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個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38000元。
(二)農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構(附)著物補償。
農村房屋補償按附件所列標準執行。
青苗和地上構(附)著物實行綜合定額補償,以批準征收土地總面積扣除農村宅基地和林地后的面積為準,每畝定額補償22000元。農村宅基地范圍內的地上構(附)著物補償的具體標準由主城各區人民政府制定。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二、
主城區以外的其他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參照本通知精神,結合本地實際,相應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標準并制定具體政策,報市人民政府備案后生效。
法律分析:重慶農村拆遷賠償標準:
1、草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
2、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
3、搗制或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
4、樓房(二層以上)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
5、地上(下)附著物使用等價補償標準;
6、異地安置補助費(包括宅地、配套設施、租房費等)每戶2萬元。
法律依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拆除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法律分析:
1、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不分地區,按批準征收土地總面積計算,標準為每畝18000元。
安置補助費按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個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38000元。
2、農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構(附)著物補償。 農村房屋補償鋼砼機構660元/平米,磚混機構600元/平米,磚木結構390-480元/平米,土墻結構330-360元/平米,簡易結構100-120元/平米。
3、青苗和地上構(附)著物實行綜合定額補償,以批準征收土地總面積扣除農村宅基地和林地后的面積為準,每畝定額補償22000元。
4、農村宅基地范圍內的地上構(附)著物補償的具體標準由主城各區人民政府制定。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重慶農村宅基地拆遷補償標準為:農村草房補償1900元/平米;磚瓦房補償2400元/平米;磚砼結構房屋補償2800元/平米;二層及及以上樓房補償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屬物等給予等價的補償。異地安置每戶給予2萬元的補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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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戴曉
內容審核:黎雪雁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