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拆遷補償辦法,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征地拆遷流程是什么,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3,拆遷人的主要任務是在拆遷過程中遵循一定的步驟。這包括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制定拆遷補償標準明細、發布拆遷公告、與被拆遷人和房屋承租人溝通、確定拆遷補償標準和安
拆遷人的主要任務是在拆遷過程中遵循一定的步驟。這包括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制定拆遷補償標準明細、發布拆遷公告、與被拆遷人和房屋承租人溝通、確定拆遷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裁決拆遷和強制拆遷等。拆遷決定書需要明確補償方式、金額和支付期限,以及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址、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等。同時,拆遷人需要對被征收人給予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選擇情況,以及補償金的存儲情況和申請行政復議
法律分析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拆遷人需要完成哪些工作步驟。根據題目所提供的信息,拆遷人需要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接下來,拆遷人需要制定拆遷補償標準明細。因此,拆遷補償標準明細是拆遷人需要完成的工作步驟之一。
(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按房屋拆遷許可證內容向社會發布公告。
(三)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和拆遷人向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四)確定拆遷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對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拆遷補償方式分為一般情形的補償和特殊情形的補償兩類。一般情形的補償分貨幣補和房屋產權調換、結算價差,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補償方式。特殊情形的補償被拆遷人不能選擇,或只作貨幣補,或只作房屋產權調換、結算價差。
(五)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協議拆遷)。
(六)裁決拆遷。
(七)強制拆遷。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處申請辦理證據保全的義務。
二、補償決定應當載明哪些內容?
補償決定應當明確下列內容:
(1)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
(2)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址、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
(3)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過渡期限;
(4)給予被征收人貨幣補償或者產權調換選擇情況;
(5)對被征收人的補償金已在銀行專戶存儲的情況;
(6)作出補償決定的依據、理由;
(7)被征收人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和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事項;
(8)其他事項。
三、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房屋征收工作的應當如何處理?
依據條例規定,采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拓展延伸
拆遷補償標準明細是指在拆遷過程中,拆遷補償的具體金額以及分配方式。根據《拆遷補償條例》第六條規定,拆遷人應當根據拆遷面積、拆遷對象、拆遷用途等因素,制定拆遷補償方案,并在拆遷前予以公告。拆遷補償標準明細應當包括以下內容:拆遷補償金額、拆遷用途、拆遷對象、拆遷面積、拆遷期限、拆遷進度以及拆遷騰空時間等。
同時,拆遷補償標準也應當符合當地的市場價格水平,并充分考慮拆遷對象的實際情況,不得低于市場價格。拆遷補償標準的制定應當嚴格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維護拆遷對象的合法權益。
如果在拆遷補償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拆遷當事人或者拆遷當事人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拆遷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結語
拆遷人需要完成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制定拆遷補償標準明細、按房屋拆遷許可證內容向社會發布公告、向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確定拆遷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裁決拆遷、強制拆遷等步驟。拆遷補償決定應當明確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址、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過渡期限、給予被征收人貨幣補償或者產權調換選擇情況、對被征收人的補償金已在銀行專戶存儲的情況、作出補償決定的依據、理由、被征收人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和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事項、其他事項。如果拆遷人采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房屋征收工作,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鄉規劃的實施 第三十九條 規劃條件未納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該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無效;對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建設單位批準用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撤銷有關批準文件;占用土地的,應當及時退回;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一、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拆遷安置流程是什么,拆遷標準明細
1、頒發拆遷許可證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表明取得了房屋拆遷的資格,是實施房屋拆遷的前提和基礎。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稱為拆遷人,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遷人。
2、申請房屋拆遷許可證單位和個人(有例外)需要拆遷房屋的,必須持國家規定的批準的文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房屋拆遷許可申請。
3、拆遷公告發布后,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進入拆遷補償協商階段。在拆遷公告規定的拆遷期限內,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拆遷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合法的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4、進行裁決。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不能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時,拆遷人、被拆遷人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拆遷補償安置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
二、如何適用先補償、后搬遷的征收原則?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征收人應當依法履行搬遷義務:
(1)實行貨幣補償的,補償款已經足額存儲、被征收人可以自主支取的;
(2)實行現房產權調換,市、縣級人民政府已經確定了產權調換房源,被征收人搬遷完畢后可實際辦理房屋交付的;
(3)實行期房產權調換,市、縣級人民政府已經確定了產權調換房源,在被征收人搬遷完畢、產權調換房屋竣工驗收合格后可按約定交付房屋,且已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臨時周轉用房的。
三、停產停業的期限如何確定?
(1)采用產權調換方式補償的,從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并交付被征收房屋之日起,到安置房屋交付的次月止;
(2)采用貨幣補償方式補償的,按照補償方案確定的期限一次性給予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一、內蒙古興安盟征地拆遷流程是什么,拆遷補償標準明細
一般而言,工作步驟如下:
(一)拆遷人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
(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按房屋拆遷許可證內容向社會發布公告。
(三)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和拆遷人向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四)確定拆遷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對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拆遷補償方式分為一般情形的補償和特殊情形的補償兩類。一般情形的補償分貨幣補和房屋產權調換、結算價差,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補償方式。特殊情形的補償被拆遷人不能選擇,或只作貨幣補,或只作房屋產權調換、結算價 差。
(五)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協議拆遷)。
(六)裁決拆遷。
(七)強制拆遷。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處申請辦理證據保全的義務。
二、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如何救濟?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以征收決定公告之日為價值日期(評估時點),出具被征收房屋的整體評估報告和分戶評估報告。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門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
申請復核評估的,應當向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提出書面復核評估申請,并指出評估報告存在的問題。
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復核評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評估結果進行復核。復核后,改變原評估結果的,應當重新出具評估報告;評估結果沒有改變的,應當書面告知復核評估申請人。
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省或者市(州)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成立的房屋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進行鑒定。評估專家委員會應當自收到鑒定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鑒定評估報告的評估程序、評估依據、評估假設、評估技術路線、評估方法選用、參數選取、評估結果確定方式等評估技術問題進行審核,出具書面鑒定意見。
經評估專家委員會鑒定,評估報告不存在技術問題的,應當維持評估報告;評估報告存在技術問題的,出具評估報告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修正錯誤,重新出具評估報告。
三、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如何處理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城鄉規劃、住房建設、國土資源等相關部門依法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未經登記的建筑認定和處理結果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日。
當事人對認定和處理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內提出,做出認定和處理的部門應當進行核實并作出處理決定。
法律客觀:《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法律分析: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征地補償標準是指在市鎮行政區的土地根據政府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范圍內,依據土地類型、土地年產值、土地區位登記、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系、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據片區劃分用于征地補償綜合計算的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四十九條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烏蘭察布市2021年拆遷
●烏蘭察布市拆遷補償
●烏蘭察布拆房新政策
●烏蘭察布市拆房公告
●烏蘭察布市拆遷辦
●烏蘭察布市房屋征收補償
●烏蘭察布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烏蘭察布市棚戶區改造政策
●烏蘭察布棚戶區改造項目
●烏蘭察布市拆遷公告
●烏蘭察布市城市更新項目包括什么內容,烏蘭察布市城市更新項目包括什么:今日談城市更新百科
●烏蘭察布市2021年拆遷,烏蘭察布市拆遷咨詢電話:今日拆遷說法百科
●烏蘭察布城市建設規劃,烏蘭察布市城市更新:今日談城市更新百科
●烏蘭察布市拆遷房繼承權最新規定是什么,烏蘭察布市拆遷房繼承權最新規定:今日拆遷說法百科
●烏蘭察布拆遷辦,烏蘭察布市拆遷官司律師收費標準:今日拆遷說法百科
●烏蘭察布拆遷補償標準,內蒙古征地補償新標準2024年是多少: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烏蘭察布市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4最新版,烏蘭察布市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4最新:今日拆遷說法百科
●科左后旗原書記吳國林不構成貪污罪的證據分析,烏蘭察布市王雪峰案判幾年?: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烏蘭察布拆房新政策?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拆遷安置流程是什么,拆遷標準明細2024: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農村牧區破舊房屋拆除指導意見》出爐危房改造新建住房后原有住房無償拆除: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烏蘭察布拆遷補償辦法,烏蘭察布市拆遷補償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成南
內容審核:李帥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