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花園房屋拆遷補償,保留“選擇顧客權利”引爭議,“為了維護大多數顧客的權益,本餐廳保留選擇顧客的權利。”羅杰斯樹立的告示牌引發了一起訴訟案。盡管目前案件仍在審理當中,但它所引發的爭議卻令消費者及眾商家重新審視“顧客是上帝”之說。 商家有權選
“為了維護大多數顧客的權益,本餐廳保留選擇顧客的權利。”羅杰斯樹立的告示牌引發了一起訴訟案。盡管目前案件仍在審理當中,但它所引發的爭議卻令消費者及眾商家重新審視“顧客是上帝”之說。 商家有權選擇顧客嗎 今年8月30日的中午,到羅杰斯餐廳用餐的周先生因為穿著一雙塑料拖鞋而被拒之門外。周先生稱,當天,他還看到一名外國男子穿著拖鞋進入了餐廳卻未遭阻攔。他認為,他的穿著(T恤、短褲、拖鞋)并非衣冠不整,也并未侵犯到某一位顧客的權益。因此他告到法院,要求羅杰斯餐廳向他書面賠禮道歉,拆除店堂告示牌,并賠償精神損失費5000元。 10月30日,海淀法院開庭審理了這一案件。但由于“外國男子穿拖鞋進入了羅杰斯”尚需進一步舉證,因此開庭當日并無結果。然而,它還是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有關人士認為,它所產生的影響將帶來深遠的意義。 顧客是上帝。商家有權利選擇顧客嗎周先生提出:只有消費者選擇經營者的權利,沒有經營者選擇消費者的權利。據記者了解,商家因拒絕消費者而被告上法庭的此前還有兩個案例:一是“丑女”案,一女士因為容貌的原因被一間酒吧的保安人員強行阻擋,被認為是“不受歡迎”和“禁止入內”的人;另一例則是一消費者在凱賓斯基飯店東花園遭保安轟趕的案件。商家因維護多數顧客的權益,保留選擇顧客權利而被一紙訴狀告上法庭的,在京城還是首例。 這就是品位
商家無權選擇顧客,只有消費者選擇經營者的權利,沒有經營者選擇消費者的權利。消費者的權利如下:1、安全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2、知情權,消費者享有知悉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3、選擇權,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4、公平交易權,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得到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5、求償權,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時,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6、結社權,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7、獲取知識權,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8、受尊重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9、監督權,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欺詐消費者行為的認定方法如下:1、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時采用的手段,夸大或隱瞞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質量、性能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信息誤導消費者;2、經營者的行為是否誤導消費者,判斷經營者的行為是否誤導消費者應以一般消費者的認知水平和識別能力為準;3、經營者是否具有實施欺詐行為的主觀方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綜上所述,商家無權選擇顧客,消費者對于侵犯自己的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進行舉報投訴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五條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2、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于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因原企業分立、合并的,可以向變更后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企業要求賠償。
使用他人營業執照的違法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消費者可以向其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營業執照的持有人要求賠償。
消費者在展銷會、租賃柜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結束或者柜臺租賃期滿后,也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
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廣告經營者、發布者發布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廣告經營者、發布者不能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廣告經營者、發布者設計、制作、發布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個人在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消費者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的,該部門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并告知消費者。
對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中國消費者協會以及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消費者協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我國的經濟發展的水平的不斷提高離不開消費者的貢獻,消費是拉動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的指標,此時我們一定要積極的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在必要的時候運用訴訟的方式保護自己。
法律分析:(一)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民事責任,是指經營者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或者其與消費者約定的義務,侵犯消費者的民事權利依法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民事責任一般發生在商品或服務的交易過程中。
(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政責任,是行政責任在消費領域的具體體現,嚴格地說,它既包括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定職責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也包括經營者違反國家有關保護消費者的行政管理法規定義務,違法經營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但后者無疑是其中最主要的部分。
經營者的違法行為在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同時,往往也違反了國家的行政管理法規,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對于經營者違法經營的行政責任,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食品衛生法》、《廣告法》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
(三)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刑事責任,主要是經營者違反消費領域的刑事法律規定,構成犯罪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消費者知情權被侵害具體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經營者不依法標明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情況。主要指經營商品和服務的經營者沒有按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依法實行明碼標價制度。
2.經營者對消費者的詢問置之不理或者不作明確答復。不同的消費個體,往往對有關商品或服務有不同的疑惑,對此特定的答復信息可能構成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決定性條件。碰到有消費者不明白商品或者服務中的說明,請經營者予以解釋、說明或者示范時,有的經營者對此冷嘲熱諷,有的置之不理,甚至說一些有傷消費者人格尊嚴的話。
3.消費過程的欺詐行為。欺詐行為是指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過程中,采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行為。這種欺詐行為在實踐中較為常見。根據國家工商局發布的《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的規定,經營者在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于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1)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使銷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3)銷售“處理品”、“殘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謊稱是正品的;
(4)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以優惠價”或者其他欺騙性價格銷售商品的;
(5)以虛假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實名稱和標記銷售商品的;
(7)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的銷售誘導的;
(8)做虛假的現場演示和說明的;
(9)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報刊等大眾傳播媒介對商品作虛假宣傳的;
(10)騙取消費者預付款的;
(11)利用郵購銷售騙取價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條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虛假的“有獎銷售”、“還本銷售”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13)以其他虛假或者不正當手段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4.商品情況標示存在問題。有的商品情況標示不全,即指示上的缺陷,是指生產者沒有提供指示與說明,致使其產品在使用、儲運等情形中具有不合理的危險。《產品質量法》第27條第1款第5項規定“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帶示標示或者中文警示說明”。有的商品情況標示和說明有欺騙性。
“一房二賣”導致新購房者和老購房者之間的利益沖突,但兩份合同可以同時生效,可以通過違約責任制度解決。當事人可以根據不同的情況選擇不同的維權方式,包括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或者要求出賣人履行合同。由于沒有登記,每個買受人都有相同的求償權,即要求出賣人履行合同。先簽合同的人不能要求履行合同,即債權平等。綜合考慮和把握的因素,確定最適合實際履行的當事人。
法律分析
“一房二賣”指的是房屋出售人在與其中一位購買者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但尚未完成過戶登記手續的情況下,與另一位購買者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行為。這種行為導致了新購房者和老購房者之間的利益沖突。誰能最終獲得房子的問題取決于兩份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情況。許多人認為至少有一個合同是無效的,因為兩個合同之間的目的沖突。這種觀點實際上是不科學的。兩份合同可以同時生效。對于目的沖突,可以通過違約責任制度加以解決。那么,一房兩賣,當事人如何維權呢?根據不同的情況,具體的維權方式不盡相同,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1)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所有權轉移后,出賣人將房屋高價出售給第三人;在這種情況下,買受人的權利應當得到保護,這樣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買受人只能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并要求出賣人賠償損失。
(2)如果簽訂了買賣合同,但沒有辦理所有權轉移,這種情況就比較復雜,涉及實際履行、物權行為和債權行為。由于沒有登記,買賣雙方之間存在債權關系,每個買受人都有相同的求償權,即要求出賣人履行合同。先簽合同的人不能要求履行合同,即債權平等。既然誰都可以要求出賣人履行債權,那么哪個買受人可以取得債權,從而擁有房屋所有權呢?如果要看幾個買主的債權是否相等,就要綜合看債務是否能夠實際履行或者履行成本是否過高。一般來說,我們會考慮以下情況:
首先,買家是否實際居住過。如果一個買家搬進住宅并使用它,我們應該更多地考慮實際居住的買家的索賠。第二,購房者是否已經支付了房價。如果一位購房者已全額支付了房價,則應考慮已支付房價的購房者的索賠。
第三,房產是否具有買受人的附加值,即房產是否被買受人裝修或修繕以增加房產價值,我們應該考慮支持買受人的要求。綜合考慮和把握這些因素,確定最適合實際履行的當事人。
3。買受人與出賣人簽訂買賣合同后,后買受人與出賣人簽訂合同并辦理過戶登記。在這種情況下,后一買受人一般取得房屋所有權,前一買受人只能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除非后一買受人與出賣人惡意串通損害前一買受人利益,則可以要求撤銷銷售行為并變更登記。即使后一個買受人知道出賣人與前一個買受人簽訂了買賣合同,只要他支付較高的購買價款,這也是正常的商業交易,后一個買受人通過登記取得的所有權也應當受到保護。
結語
“一房二賣”是一個棘手的問題,買賣雙方需要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如果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采取相應的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在維權過程中,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采取不同的維權方式,包括通過違約責任制度解決問題,或者通過法律程序尋求自己的利益。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都應該尊重法律和道德的底線,維護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環境。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09-04-24)\\t第十五條\\t出賣人就同一標的物訂立多重買賣合同,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無效情形,買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取得標的物所有權,請求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2020-12-29)\\t第二十七條\\t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分期付款”,系指買受人將應付的總價款在一定期限內至少分三次向出賣人支付。
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的約定違反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損害買受人利益,買受人主張該約定無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2020-12-29)\\t第三十二條\\t法律或者行政法規對債權轉讓、股權轉讓等權利轉讓合同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有規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條和第六百四十六條的規定,參照適用買賣合同的有關規定。
權利轉讓或者其他有償合同參照適用買賣合同的有關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首先引用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六條的規定,再引用買賣合同的有關規定。
●東花園拆遷嗎
●東花園什么時候拆
●東花園大樓怎么不拆
●東花園房子
●東花園房價
●東花園占地
●東花園二期
●東花園房價多少錢一平
●東花園鎮規劃
●東花園搬遷
●揚州東花園河北什么時候拆遷
●揚州東花園河北什么時候拆遷
●揚州東花園老小區會拆遷嗎
●揚州東花園啥時候改造
●揚州東花園小區未來規劃
●揚州東花園未來規劃
●揚州東花園小區建了多少年
●揚州東花園小區
●揚州東花園新村拆嗎
●揚州東花園河北什么時候拆
●萊蕪農村拆遷補償標準政策,萊陽市征地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國家對企業拆遷補償辦法,公司拆遷補償政策最新: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承租商戶拆遷補償方案,商鋪拆遷時租戶有賠償嗎: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父母拆遷女兒嫁出怎樣補償,子女投靠父母享受拆遷補償嗎: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國家拆遷房屋認定補償新政策,2021年國家拆遷新規定 :今日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廣州拆遷院子補償,城中村拆遷中的院落空地該如何補償: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棗莊拆遷補償細則最新,棗莊市市中區拆遷計劃: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杭州2017年拆遷補償辦法,杭州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明細: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佛山北入口拆遷補償,佛山拆遷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苗圃拆遷補償價格表,土地青苗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保定房屋拆遷補償標準,保定拆遷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盤錦小堡子村拆遷補償,遼寧省盤錦市大洼縣征地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改造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全國法院:關于拆遷安置補償糾紛的裁判規則(一):今日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2021年淄博市拆遷補償辦法,山東省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1: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拆遷補償屬于夫妻,婚后拆遷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端州拆遷補償標準,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償費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保定房屋拆遷補償,保定拆遷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拆遷臨時裝修怎么補償,拆遷房裝修有補償嗎: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拆遷補償惠州最新標準,惠州最新房屋征收標準 -法律知識: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閔行區拆遷補償款標準,上海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遷怎么補償?: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東花園房屋拆遷補償,東花園什么時候拆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于延
內容審核:張曙光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