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石營舊拆遷補償方案,企業拆遷協議不蓋章有效嗎,拆遷安置方案是由征收部門作出的,拆遷安置方案未加蓋征收部門公章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一、農民有沒有權利拒絕征地?農民沒有權拒絕征地的,但對于征地補償方案有權提出異議。土地征收是國家對土地進行整體
拆遷安置方案是由征收部門作出的,拆遷安置方案未加蓋征收部門公章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農民有沒有權利拒絕征地?
農民沒有權拒絕征地的,但對于征地補償方案有權提出異議。土地征收是國家對土地進行整體規劃所必須要實施的政策,被征收人應當積極配合國家的整體規劃。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收土地方案的實施。
二、北京朝陽化石營棚補償改方案
北京市在2011年的時候就關于征收與補償出臺了文件,《北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意見》中第十二條,區縣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按照《征收補償條例》規定對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補償方式包括貨幣補償和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第十三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區縣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三、有戶口沒房子拆遷如何補償
有戶口沒有房子拆遷時沒有補償。
拆遷補償按照土地性質和房屋的使用用途兩種情況來分類。房屋拆遷的補償對象是房屋的所有權人,不是戶口。只要是有合法房屋位于拆遷范圍內,就可以拿到補償。
被拆遷人存在選擇的權利,可以從自身的實際情況出發,合理地選擇貨幣補償或者房屋產權置換。權威律師王有銀認為這樣的制度安排,既兼顧了財產保護與社會穩定,更有利于實現多元價值目標的平衡。因此除了法定的特殊情形之外,任何人無權指定被拆遷人只能接受其中一種安置方式。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律師分析:
拆遷安置方案是由征收部門作出的,拆遷安置方案未加蓋征收部門公章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拆遷補償協議一般由法定代表人簽署。不僅法定代表人可以簽字,而且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簽字。但企業拆遷前,拆遷部門應當與企業簽訂拆遷補償協議。企業屬于法人組織,協議由法定代表人簽署。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1、拆遷協議上一定要有由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的部門蓋章,或者是該房屋征收不么部門的負責人的簽章;
2、需要被拆遷的房屋產權人的簽章;
3、一般還需要用地方、建設方以及當地政府蓋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法律主觀:一、房屋征收補償不合理,不簽協議會被強拆嘛 《國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以下簡稱《征補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 法院 強制執行 。 據此,征收方在實施強拆之前應當先向被 拆遷 人下達 征收補償 決定書,被拆遷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不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下,視為被拆遷人棄權,默認了征收補償決定確定的金額及合法性,征收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即司法強拆。而現行法律規定司法強拆是一種合法的強拆。 正確的維權方式應當是:被拆遷人如認為拆遷方制定的補償標準偏低,補償方案不合理,不認可拆遷方制定的補償方案的情況下,在不簽訂拆遷協議的同時要及時通過法律途徑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在訴訟程序進行中征收方便不得實施強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而不應僅僅是不簽訂拆遷協議。 二、 房屋拆遷 補償低,拆遷維權可以提高補償嗎 1、熟悉法規、了解政策 所有的拆遷工作的執行必須要符合 法律法規 ,如果觸犯一條身為被拆遷人的均有拒絕簽字的權利。要了解,針對本次拆遷,地方拆遷部門的征收文件是否齊全、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其次,要清楚自家房屋的性質和產權,證件手續是否齊全。同時,我們可以在征收工作啟動后,先收集政府發布的相關文件,如:征收公告,征收補償方案等。了解拆遷方的征收程序是否違法。 這些準備工作是非常重要的,被拆遷人要知己知彼,對自己應該獲得多少補償做到心中有數。除此之外,最好能了解整個征地拆遷的流程和相關 法律知識 ,為后期依法維權,爭取合理補償做好準備。 2、善用復議與訴訟維權方法 無論是信息公開、行政復議還是行政訴訟,這都是拆遷中常用的維權手段。被拆遷人完全可以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充分了解政府拆遷進程和拆遷審批文件,判斷拆遷中有可能存在的問題。這樣也有利于與拆遷方的協商談判,為我們爭取合理補償起到積極作用。 3、補償談判,必要時需錄音留作證據 在拆遷公告發布后,如果有拆遷 公司 找到被拆遷人洽談,被拆遷人要索要他們的授權 委托書 ,讓他們出示工作證和拆遷人員的資格上崗證。因為拆遷人很有可能動用社會閑散人員恐嚇威脅被拆遷人。與拆遷辦工作人員溝通時,在必要時做錄音,“這些話可能作為將來協商談判取得重要補償的信息線索,有些被拆遷戶沒有固定證據,很難證明對方的口頭承諾”。 4、房屋評估,報告不符實際要求重評 而在評估公司人員上門時,被拆遷人也要讓他們出示相應評估公司的資質及上崗證件,在評估報告中“與房屋實際面積,裝修情況,層高不符的地方,要提出質疑,要讓評估人員詳細記載,必要時要他重新評估”。 房屋征收補償不合理,不簽協議會被強拆嘛?在房屋征收時遇到特殊情況,房屋可能沒有經過征收戶的同意就會被強拆掉,如果被強拆征收戶也無法維權。具體符合法律規定的強拆特殊情況是什么,不妨通過 找律師 直接咨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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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平志世
內容審核:羅思章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