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樓房拆遷補償標準,青島市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法律主觀:《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 土地補償費 、 安置補助費 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
《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 土地補償費 、 安置補助費 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 土地被征收 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第四十八條 征地補償安置 方案確定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并聽取被征地的農村 集體經濟組織 和農民的意見。第四十九條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 征地補償費用 和其他有關費用第七十九條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構成犯罪 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一)調整耕地年產值最低標準。對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和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的耕地年產值最低標準進行調整。對上述區、市不再劃分城市規劃區內、區外,其耕地年產值最低標準調整為: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每畝2350元,平度市、萊西市、即墨市、膠州市每畝2150元。其他土地年產值標準參照本地區耕地年產值標準執行;李滄區繼續按《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市區土地征用工作的意見》(青政發〔2004〕25號)規定的征地年產值標準執行。
(二)調整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具體補償標準見附件。
(三)各區、市政府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不低于以上規定補償標準的基礎上,制定具體補償標準。在國家征地拆遷過程中,要嚴格按規定進行補償,切實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四)本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18年2月28日。《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市區土地征用工作的意見》(青政發〔2004〕25號)、《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征地年產值和補償標準的通知》(青政辦發〔2005〕38號)中有關征地年產值和地上附著物青苗補償標準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征地年產值標準、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調整按規定需要審批、備案的,依法依規辦理。
一、征地補償方案必須明確哪些內容
1、發布征收土地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范圍內發布征地公告,將批準征地的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和辦理補償登記的機關等事項公之于眾。并明確公告后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者搶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補償范圍。
2、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公告指定的期限接受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持權屬證書和產權證明等前來辦理相關的征地補償登記。
3、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單位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公告,聽取被征地農民意見(根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應當告知被征地農民有要求聽證的權利,并根據被征地農民的申請舉行聽證會聽取意見)。并對征集到的意見進行處理,采納合理合法的意見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進行修改。
青島征地補償標準
國家建設征用土地,建設單位應支付土地補償費、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如下:
一、土地補償費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據國家規定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六倍計算;
2、征用魚塘、藕塘、養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計算;
3、征用柴山、灘地、水塘、葦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算;
4、征用宅基地按鄰近耕地的補償標準計算;房屋由建設單位另行征地移遷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給予補償;
5、征用無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補償。
二、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
1、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農作物的產值計算;能收獲的不予補償。多年生經濟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設單位付給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單位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
2、房屋拆遷,按房屋結構、面積、新舊程度,給予合理補償;違章建筑物和開始協商征地后突擊搶栽的樹木、突擊搶建的建筑物,不予補償;
3、農田水利工程及機電排灌設施、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著物,按照實際情況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
三、安置補助費
1、征地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在一畝以上的被征地單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畝年產值的三倍;征地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不滿一畝的被征地單位,征用每畝耕地安置
補助費以年產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減少零點一畝,安置補助費相應增加年產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過年產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補助費,按該土地年產值和略低于鄰近耕地的安置補助倍數計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無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四、按照本條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最高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十倍。
五、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項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除應當屬于個人的附屬物和青苗補償費
付給本人外,其他費用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與有關鄉(鎮)村商定處理,用于組織被征地單位發展生
產、安排多余勞動力就業和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六、大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征用土地的補償安置標準和辦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規定另行制定。
法律分析:1、拆遷補償:根據青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123條規定:
(1)就地房屋補償的:被拆遷套內面積(不小于25平方米) 公灘面積 10平方米 公攤面積比例該住宅房屋建設項目的平均公攤面積比例計算(或用于其他工程建設的,按照百分之二十三計算)
(2)實行貨幣的:按上述計算的應補償面積×征收區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結算貨幣補償金。
2、搬遷補助費
(1)選擇貨幣補償的,對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按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標準,一次性計發10個月臨時過渡補助費。
(2)選擇房屋補償的,對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按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和約定的過渡期限,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標準計發臨時過渡補助費,超出協議約定期限的,按每月每平方米60元的標準逐月計發。
(3)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低于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計算。房屋征收部門應在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搬遷騰房時一并支付上述費用。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青島市企業拆遷補償標準:1、貨幣補償。按被征收的房屋面積,每月每平方米補貼30元,一次性發放10個月的臨時過渡補助費;2、房屋補償。按被征收房屋面積和約定的過渡期限,每月每平方米補貼30元,發放臨時過渡補助費,超出約定期限的,每月每平方米補貼60元;3、房屋面積在40平方米以下的,按40平方米算。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即墨拆遷補償政策
●即墨拆遷政策
●即墨區拆遷通告
●即墨2021年拆遷
●即墨2022年拆遷計劃
●即墨拆遷規劃
●青島即墨拆遷補償標準
●2021年青島即墨拆遷計劃
●即墨拆遷多少錢一平
●即墨最新拆遷補償方案
●青島市征地補償標準2021
●青島市征地補償標準2021
●山東省青島市征地補償標準2020
●青島征地公告2020
●青島征收補償方案
●2021青島土地征收
●2021年青島土地征收多少錢一畝地
●青島土地拆遷補償
●青島市2020農村土地征收補償新標準
●青島市征地補償標準2020
●即墨市拆遷房繼承權最新規定公告,即墨市拆遷房繼承權最新規定:今日拆遷說法百科
●即墨市樓房拆遷面積如何補償,幫信罪取保候審大部分的結局:今日樓房拆遷補償更新
●即墨市樓房拆遷補償標準,青島市征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今日樓房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即墨市拆遷官司律師收費標準表,即墨市拆遷官司律師收費標準:今日拆遷說法百科
●即墨市樓房拆遷補償,青島征地賠償標準文件:今日樓房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即墨樓房拆遷貨幣補償標準,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市征地補償標準:今日樓房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即墨市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4最新版,即墨市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4最新:今日拆遷說法百科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即墨市樓房拆遷補償標準,即墨拆遷政策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沈皓
內容審核:王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