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江房屋拆遷補償標準2019,2023成都錦江區申請低保標準是如何規定的,一、成都申請低保標準成都中心城區居民低保標準由家庭月人均收入500元提高至550元;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縣、郫縣和龍泉驛區500元;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
一、成都申請低保標準
成都中心城區居民低保標準由家庭月人均收入500元提高至550元;
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縣、郫縣和龍泉驛區500元;
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新津縣、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和崇州市450元。
二、分類保障標準
城市低保按照重點傾斜一類、強化三類管理的原則推進分類保障:
1.一類保障對象
(1)“三無人員”在全額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二級以上(含二級)殘疾人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其本人在享受全額保障的基礎上再增加20%的補助。
(3)大病患者家庭,患者本人全額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4)子女未成年或子女正在接受義務教育的單親家庭,其子女享受全額保障。
2.二類保障對象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中65周歲以上的老人,在差額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基礎上再增加20%的補助。
(2)重點優撫對象、勞動模范,其本人在差額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基礎上再增加20%的補助。
3.三類保障對象
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應積極為在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提供就業崗位,鼓勵他們轉變就業觀念,積極開展勞動自救。對無正當理由在一年內兩次拒絕就業介紹的,取消其低保待遇。
三、成都低保申請條件/材料
1、辦理條件
1).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農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當地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辦理材料
相關材料:
1.)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的家庭成員收入及贍養、撫(扶)養義務人收入證明;
3).已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的,應出具相應的原件和復印件。
一、2019成都市低保標準
(一)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和郫都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月人均700元。
(二)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新津縣、大邑縣和蒲江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月人均650元。
二、成都低保申請所需要材料
(一)農村居民
1、書面申請書;
2、家庭成員的戶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證明;
5、外出務工人員收入證明;
6、離異家庭涉及有贍、扶、撫養關系的應提供離婚證明;
7、非農戶人員的家庭,應提供非農戶口人員的收入證明;
8、對勞動能力有爭議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證明;
9、殘疾人提供殘疾證;
10、審批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二)城鎮居民
1、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的家庭成員收入及贍養、撫(扶)養義務人收入證明;
3、屬租房居住的,應提供租房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4、屬借住親友房屋的,應提供產權證復印件和產權人證明;
5、家庭成員有離異的,應提供《離婚證》或《離婚判決(調解)書》;
6、人戶分離的申請人,應提交其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不符合戶口遷移規定的相關證明;
7、在法定勞動年齡段有勞動能力尚未就業的家庭成員,應提供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勞動和社會保障所出具的《就業失業登記證》。
三、成都市低保條件有什么要求
(一)成都農村居民低保申請條件
1、持有本區縣農業居民戶口。
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于當地農村低保標準。
(二)成都城鎮居民低保申請條件
1、必須是持有本地非農業常住戶口的居民。
2、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人、撫養、撫養義務人的。
3、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雖有但法定贍養人、撫養人、撫養義務人,但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撫養義務無贍養、扶養、撫養能力的。
4、在職、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及其他收入,離、退休領取離、退休金(養老保險金)或基本生活費,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5、其他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一、成都低保申請條件
1).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農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當地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二、成都低保辦理流程
1、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應當以戶為單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2、提交申請材料,等待審核批準。
3、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日內,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群眾評議、信息核查等方式,對申請人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核實,提出初審意見,并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示5日。
三、成都低保辦理材料
1、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的家庭成員收入及贍養、撫(扶)養義務人收入證明;農業戶口的,應提供家庭承包土地畝數(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復印件)和種植、養殖等情況。在外務工的,應提供由用工單位或雇主出具的收入證明;
3、已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的,應出具相應的繳費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屬自有產權的,應提供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有房屋使用權而無產權的,應提供由居住地村(居)民委員會(社區公共服務站)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屬租房居住的,應提供租房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屬借住親友房屋的,應提供產權證復印件和產權人證明;
5、因征地及房屋拆遷安置等領取一次性安置費的,應提供安置協議和補償費使用情況(含買房、裝修、償還債務、大病支出等情況)等相關證明材料;
6、家庭成員有離異的,應提供《離婚證》或《離婚判決(調解)書》以及《離婚協議書》;
7、在法定勞動年齡段有勞動能力尚未就業的家庭成員,應提供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勞動和社會保障所出具的《就業失業登記證》;
8、因患嚴重疾病喪失(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的,應提供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病情診斷報告;殘疾申請人,應提供縣級殘疾人聯合會出具的殘疾證明;勞動年齡段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應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證明;
9、有在校學生的家庭,應提供子女就讀學校證明;
10、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一、成都市低保標準
(一)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和郫都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月人均700元。
(二)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新津縣、大邑縣和蒲江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月人均650元。
二、成都低保申請所需要材料
(一)農村居民
1、書面申請書;
2、家庭成員的戶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證明;
5、外出務工人員收入證明;
6、離異家庭涉及有贍、扶、撫養關系的應提供離婚證明;
7、非農戶人員的家庭,應提供非農戶口人員的收入證明;
8、對勞動能力有爭議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證明;
9、殘疾人提供殘疾證;
10、審批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二)城鎮居民
1、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的家庭成員收入及贍養、撫(扶)養義務人收入證明;
3、屬租房居住的,應提供租房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4、屬借住親友房屋的,應提供產權證復印件和產權人證明;
5、家庭成員有離異的,應提供《離婚證》或《離婚判決(調解)書》;
6、人戶分離的申請人,應提交其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不符合戶口遷移規定的相關證明;
7、在法定勞動年齡段有勞動能力尚未就業的家庭成員,應提供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勞動和社會保障所出具的《就業失業登記證》。
三、成都市低保條件有什么要求
(一)成都農村居民低保申請條件
1、持有本區縣農業居民戶口。
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于當地農村低保標準。
(二)成都城鎮居民低保申請條件
1、必須是持有本地非農業常住戶口的居民。
2、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人、撫養、撫養義務人的。
3、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雖有但法定贍養人、撫養人、撫養義務人,但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撫養義務無贍養、扶養、撫養能力的。
4、在職、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及其他收入,離、退休領取離、退休金(養老保險金)或基本生活費,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5、其他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一、成都申請低保標準
成都中心城區居民低保標準由家庭月人均收入500元提高至550元;
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縣、郫縣和龍泉驛區500元;
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新津縣、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和崇州市450元。
二、分類保障標準
城市低保按照重點傾斜一類、強化三類管理的原則推進分類保障:
1.一類保障對象
(1)“三無人員”在全額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二級以上(含二級)殘疾人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其本人在享受全額保障的基礎上再增加20%的補助。
(3)大病患者家庭,患者本人全額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4)子女未成年或子女正在接受義務教育的單親家庭,其子女享受全額保障。
2.二類保障對象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中65周歲以上的老人,在差額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基礎上再增加20%的補助。
(2)重點優撫對象、勞動模范,其本人在差額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基礎上再增加20%的補助。
3.三類保障對象
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應積極為在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提供就業崗位,鼓勵他們轉變就業觀念,積極開展勞動自救。對無正當理由在一年內兩次拒絕就業介紹的,取消其低保待遇。
三、成都低保申請條件/材料
1、辦理條件
1).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農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當地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辦理材料
相關材料:
1.)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的家庭成員收入及贍養、撫(扶)養義務人收入證明;
3).已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的,應出具相應的原件和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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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溫江房屋拆遷補償標準2019,溫江區最新拆補償標準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余煜君
內容審核:劉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