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協議的基本內容有哪些?,拆遷協議在拆遷辦能拿出來嗎,一、拆遷協議在拆遷辦能拿出來嗎?可以,拆遷辦需要和被拆人簽訂拆遷協議,拆遷協議是一式兩份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
可以,拆遷辦需要和被拆人簽訂拆遷協議,拆遷協議是一式兩份的。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1、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金額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積、標準和地點;
3、產權調換房屋的差價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5、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費發放標準和支付方式;
6、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的方式;
7、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三、拆遷協議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四、不執行拆遷協議應該怎么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遞交上訴狀。
五、不執行拆遷協議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綜上,正常情況下拆遷協議在拆遷辦能拿出來,拆遷辦把兩份拆遷協議都收走的這種行為也不合理,而且在正式簽訂拆遷協議之前拆遷辦的準備工作也非常多,比如提前公布拆遷補償方案,按照被拆遷人提供的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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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馮立影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拆遷協議在拆遷辦能拿出來嗎,拆遷協議的基本內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