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拆遷補償協議是否成立,征地拆遷補償空白協議是否有效,征地拆遷補償空白協議是沒有效的。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征地拆遷補償協議應該包括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等內容。如果是空白的拆遷補
征地拆遷補償空白協議是沒有效的。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征地拆遷補償協議應該包括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等內容。如果是空白的拆遷補償協議,被拆遷人一定不能簽,如果簽了可能造成重大損失。
征地拆遷補償協議是否可以公開
征地補償協議可以公開。國土資源部要求政府征收部門及時、全面、主動公開征地有關信息,包括國務院和省政府批準用地文件、擬征收土地公告、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一書四方案、征收土地公告等內容,以確保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征地補償協議是否有效
征地補償協議滿足以下條件就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征地補償協議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協議,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征地拆遷補償協議是否需要交印花稅
征地拆遷補償協議不用交印花稅。拆遷補償合同拆遷補償協議是否需交印花稅,要根據具體的法律規定來確定,未被列舉的一律不征稅。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只對列舉出來的憑證征稅,即印花稅的征稅對象采取的是正列舉的方式。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2.產權轉移書據;3.營業賬簿;4.權利、許可證照;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印花稅屬于列舉性質的憑證稅,凡列舉的憑證都應當繳納印花稅,未列舉的憑證就不需要繳納印花稅。拆遷補償合同不在列舉范圍內,不應繳納印花稅。
空白拆遷協議是否違法
空白的拆遷協議是違法的。因為法律規定拆遷補償協議應當有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
征地拆遷補償款是否繳稅
征地補償款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我國法律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五)保險賠款;(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征地拆遷補償空白協議是沒有效的。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征地拆遷補償協議應該包括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等內容。如果是空白的拆遷補償協議,被拆遷人一定不能簽,如果簽了可能造成重大損失。
征地拆遷補償協議是否可以公開
征地補償協議可以公開。國土資源部要求政府征收部門及時、全面、主動公開征地有關信息,包括國務院和省政府批準用地文件、擬征收土地公告、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一書四方案、征收土地公告等內容,以確保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征地補償協議是否有效
征地補償協議滿足以下條件就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征地補償協議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協議,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征地拆遷補償協議是否需要交印花稅
征地拆遷補償協議不用交印花稅。拆遷補償合同拆遷補償協議是否需交印花稅,要根據具體的法律規定來確定,未被列舉的一律不征稅。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只對列舉出來的憑證征稅,即印花稅的征稅對象采取的是正列舉的方式。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2.產權轉移書據;3.營業賬簿;4.權利、許可證照;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印花稅屬于列舉性質的憑證稅,凡列舉的憑證都應當繳納印花稅,未列舉的憑證就不需要繳納印花稅。拆遷補償合同不在列舉范圍內,不應繳納印花稅。
空白拆遷協議是否違法
空白的拆遷協議是違法的。因為法律規定拆遷補償協議應當有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
征地拆遷補償款是否繳稅
征地補償款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我國法律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五)保險賠款;(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一、空白的拆遷補償協議可以簽嗎,有效嗎
空白的拆遷補償協議不要簽訂,簽訂空白協議可能造成被征收人利益的損害。在征地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一定要時刻保持清醒,要有證據意識,盡量把跟拆遷方協商的過程以錄音等形式固定證據。萬一雙方簽訂的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出現任何問題,錄音也可以幫助被拆遷人在后續維權過程中掌握主動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意見,將留有空白條款的合同交給合同相對方,相當于對合同相對方的無限授權,合同相對方在合同空白部分可以填寫相應內容。所以,當被拆遷人簽署了拆遷方提供的空白協議時,就給自己埋下了很大的風險。
如果被拆遷人在空白補償協議上簽了字按了手印,而拆遷方按照最低補償標準填寫了補償款數額,即便是起訴到法院,被拆遷人主張拆遷方在補償協議上填寫的和商量的不一致,都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
相對人在空白協議上簽字,但補償協議事后填補的主要條款如果不是雙方協商確定的,因缺乏意思表示一致的要件,補償協議應屬違法且無效。
根據合同法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拆遷方通過作出虛假保證的方式,誘導被拆遷人簽訂空白拆遷補償合同,完全可以視為欺詐情形。
且根據合同法,拆遷方與眾多被拆遷人均通過空白合同方式簽訂補償協議,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之嫌。
《合同法》第52條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詐騙、鉗制的手法締結合同,危害國家利益;
(2)歹意串連、危害國家、團體或許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方式掩蓋不合法意圖;
(4)危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背法令、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則。
二、哪些情況下,簽訂的拆遷協議可以確認無效
(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拆遷人時,沒有辦理有關拆遷手續的,其所實施的拆遷行為應當被確認為無效。
(2)拆遷人與非被拆遷人訂立的房屋拆遷協議無效。
(3)被拆遷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訂立的拆遷協議無效。
(4)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或者無代理權所簽訂的拆遷協議無效。
(5)拆遷協議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無效。
(6)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損害國家利益訂立的拆遷補償協議或拆遷當事人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方式,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下所簽訂的拆遷協議無效。
(7)拆遷人和被拆遷人相互勾結,有意規避有關法律的規定,用合法的形式來掩蓋非法目的而訂立拆遷協議無效。
法律分析:征地拆遷未達成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結果不服的,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五條 征用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將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征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用土地方案的實施。
征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空白的安置補償協議只有被征收人簽字的,如何后面加的條款不是雙方原先協商的,協議不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第五百零三條 無權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經開始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接受相對人履行的,視為對合同的追認。
第五百零四條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外,該代表行為有效,訂立的合同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
第五百零五條 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圍訂立的合同的效力,應當依照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編的有關規定確定,不得僅以超越經營范圍確認合同無效。
第五百零六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百零七條 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空白拆遷補償協議是否成立有效
●空白拆遷協議有效嗎
●拆遷簽空白協議是違法嗎
●空白拆遷協議是不是屬于欺詐審查范圍
●房屋拆遷空白協議能不能簽字
●拆遷辦讓簽空白合同能簽嗎?
●拆遷簽的空白協議都拍照片了
●房屋征收空白協議節貓膩
●簽了空白協議征收可以強拆嗎
●拆遷空補是什么意思
●征地拆遷補償空白協議是否有效呢
●征地拆遷補償空白協議是否有效呢
●拆遷空白協議簽字有效嗎
●拆遷簽空白協議是違法嗎
●房屋拆遷空白協議能不能簽字
●政府征地簽空白協議
●空白拆遷協議是不是屬于欺詐審查范圍
●拆遷辦讓簽空白合同能簽嗎?
●房屋征收空白協議節貓膩
●政府征收房屋讓簽空白協議
●2021咸陽武功拆遷補償,2022年拆遷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奶牛場拆遷補償標準,征地牛場征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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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江征地拆遷補償政策,成都市溫江區搬遷規定: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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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秦汐
內容審核:黃旭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