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下拆遷補償標準,土地承包經營權退出農民可以補償多少錢一畝,《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意見》,意見明確指出,在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和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在農村改革試驗區穩妥開展農戶承包地有償退出試點,引導有穩定非農就業收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意見》,意見明確指出,在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和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在農村改革試驗區穩妥開展農戶承包地有償退出試點,引導有穩定非農就業收入、長期在城鎮居住生活的農戶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
一、有償退出方式分兩種:
目前在改革試點的農村中,主要有兩種方式
一.永久退出土地承包權,農民自愿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并交還村社集體后,流轉給大戶統一經營。這就是等于徹底放棄土地了,以后土地不會再和你有一點關系。
二.長期退出土地承包權,有的農民采用“折中”辦法,不直接退地,但將土地剩余承包期限內的經營權“一次性”轉讓給農業大戶。這一類不屬于永久退出,和土地流轉差不多,只是一直流轉到土地承包截至的年限,不用流轉一年或者三年。
二、永久退出最需要注意的幾點:
農民自愿。這個是極其重要的,一切都要建立在農民自愿的基礎上,《意見》當中也明確說要農民自愿。所以當出現逼迫農民的現象,咱農民要懂得維護自己的權利,這一點大家一定要記住,是自愿!
三、在城市要有生存的資本:
永久退出眼下來看你是能得到幾萬塊錢,但是現在錢不抗花的,這是我最常說的一句話,你要考慮好今后如何生活,當你進入城市后,我國現在是否有能力完善所有社會保障制度,還是一個未知數,所以你只能靠自己,而你自己是否能在城市體面的生活,將會決定著你的未來。
法律主觀:關于農民 土地承包權 有償退出永久退出土地承包權,農民自愿放棄 土地承包經營權 并交還村社集體后,流轉給大戶統一經營。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 承包期內,承包農戶進城落戶的,引導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償原則依法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也可以鼓勵其流轉土地經營權。 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四川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償退出試點破冰,每畝補償標準多少錢?
不過幾個月工夫,四川省內江市市中區龍門鎮龍門村村委會門前的風景大變樣,原本零碎的農田經過整理改造,變成了數個標準化的魚塘。這片原本由52戶農戶承包經營的土地共55畝,現在承包經營權又回到了村集體。
改變源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償退出試點的落地。2014年底,內江市市中區被確定為全國第二批深化農村改革試點縣區,承擔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償退出等多項改革任務。一年多來,龍門鎮龍門村率先破冰,在退出條件、模式、標準等方面取得突破,共有52戶農戶長期退出(至第二輪承包期限即2029年)55畝土地承包經營權,1戶永久退出5.38畝土地承包經營權。
(1)一退三保政策打動進城村民與其撂荒不如永久退回集體
陳-林是九龍村村民中的佼佼者。上世紀90年代初,他便進城闖蕩,一步一個腳印在城市中扎下根來,如今已經在成都城區購置了多套房產。幾年前,陳-林把年邁的父母親接到了城里享清福,老家的地也就撂荒了。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原則上只有離開土地能很好生活的村民才能永久退出承包權。”九龍鎮副鎮長何-建告訴記者,根據這一標準,試點方案為永久退出設置了前提條件,要求退出人有穩定收入、有固定住所、不再依靠土地為生。
雖然已經不在地里“刨食”,但一開始村里打電話溝通土地經營權退出事宜時,陳-林一家卻都反對。“祖祖輩輩都是農民,對土地有很深的感情,總覺得不舍得。”陳-林說。
不過,在村支書羅*元專門進城登門拜訪后,陳-林改變了主意。“按照村里‘一退三保’的政策,退出土地承包權,并不影響選舉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資產收益分配權。”陳-林表示,雖然有不舍,但羅書記說得對,與其將地撂荒不如退回集體,我們能得到補償,土地也能發揮價值。
去年11月,陳-林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償退出協議上簽下了名字。自此,陳-家把村上那片被撂荒多年的5畝承包地退還給了集體。
(2)52戶村民長期退出集中土地發展產業
在陳-林之后,龍門村11組的52戶村民也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退回了村集體。與前者永久退出不同的是,他們的退出時間以第二輪承包期限(即2029年)為界,被稱作長期退出。
為何會有長期退出的嘗試?羅*元告訴記者,這是受到了村里引進的藤椒種植項目的啟發。原來,由于大量青壯勞動力外出務工,龍門村2800畝耕地撂荒的就有近千畝,留守的老人婦女仍然以種植水稻玉米等傳統作物為主,種地基本不賺錢。為改變村子面貌,2014年底,村兩委班子通過努力引進了800畝藤椒種植項目,大量撂荒的山地種上了藤椒,農民不僅有了土地流轉費,而且還能在地里務工掙錢。
然而,不到兩年時間,業主與村民的矛盾卻時有發生。“一些村民不滿工錢結算從計時改為計件,要求業主把地退回來,村兩委也感到很頭疼。”羅*元認為,如果村民將土地承包權退回集體,就沒有了毀約的根據,村集體與業主之間的土地流轉關系將更加穩定,有利于引進業主發展產業或是發展集體經濟。
經過考察,地勢平緩、緊鄰新村聚集點和村委會的55畝土地被選中。“通過承包經營權退出,可以將這片地變分散為集中,引進業主或是發展村集體經濟。”然而,首次摸底,涉及到的52戶承包農戶中,就有10戶明確表示反對。
“一開始,村民存在誤解,認為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就是退還土地。因此即使撂荒,也不愿意退給村集體。”羅*元說,了解情況后,村里便組織專門的工作小組挨家挨戶宣傳政策,告訴村民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僅有補償款,還能幫助村里發展集體經濟。
漸漸地,村民疑慮少了,最終取得了共識。如今,退回集體的55畝土地已經大變樣,經過項目改造,原來分散零碎的農地變成了標準化魚塘,不少意向業主正與村里接洽磋商。
(3)充分協商確保農民權益補償資金來源成最大難題
有償退出的補償標準究竟應該是多少?首吃螃蟹的龍門村沒有可借鑒的經驗,只能摸著石頭過河。村兩委提出按照大春兩季糧食生產利潤和現有土地流轉價格為參考價格,經過多次協商,最終確定“永久退出按每畝每年1000元,補償30年計算;長期退出按每畝每年850元,補償14年計算”,一次性付清。
11組村民郭*光這次退回了3分地,拿到了近4000元補償款。“目前周邊水田的地租價格約為600~700元/畝,850元已經考慮到了未來可能的溢價。補償款雖然不算多,但業主來發展產業,我們的日子才好過。“郭*光說,去年夫妻倆就在藤椒基地務工,兩口子掙了近1萬元,比起以前強多了。此外,根據協商,在土地長期退出期內,國家糧食補貼等惠農政策繼續由退出農戶享受。
按照補償標準,龍門村共需兌付土地承包經營權退出補償資金80余萬元。“村集體無力支付,這筆錢大部分來自區里財政的改革專項經費,以籌借的形式支付給龍門村,借款到期后還得返還,如果退出規模繼續擴大,補償資金來源是現實問題。”內江市市中區統籌城鄉工作委員會負責人表示,在當前集體經濟力量薄弱的情況下深入推進改革,還需要金融機構的配套支持。
考慮到現實資金壓力,何-建表示,為更好的推進試點工作,龍門鎮正在思考改一次付清為分期支付方式,或是先引進實力業主落實資金主要來源再組織有意愿村民退出承包經營權。
法律主觀:一、承包土地國家補貼多少錢一畝堅持政策開放、全面覆蓋、直接補貼到戶的原則。農村土地承包國家補貼標準為水稻每畝15元,小麥、玉米、花生每畝10元。補貼范圍覆蓋全縣水稻、玉米、小麥、花生農民。具體由村民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對補貼情況進行匯報。對公示有異議的,應當及時核實更正,重新公示。公示完成后,由鄉人民政府匯總審核,報縣農業、財政部門,報縣人民政府審批。資金的分配由縣財政部門組織。二、個人承包土地的程序(一)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二)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四)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五)簽訂承包合同。三、戶口遷出可繼承土地承包權嗎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農業生產經營者,依照法律和土地承包經營合同,以承包的方式對農村集體所有的或國家所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等生產并進行收益的權利。《民法典》第3371條規定:“承包期內發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6條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承包期內,承包農戶進城落戶的,引導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償原則依法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也可以鼓勵其流轉土地經營權。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根據土地的不同性質補償標準也不同,一般集中在每畝2-3萬元;每畝4-5萬元;每畝8-10萬元這幾個補償標準之間,發展好的地區補償也會高一些,具體的補償金額各地方會依據當地政府政策標準來制定。目前農村土地有償退出還只是在部分地區試點,比如上海、山東、寧夏、湖北、湖南、內蒙古等6個省份的7個縣(市、區)開展了農村承包地退出試點工作。一、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條件如下: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土地承包合同目的;3、在土地承包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二、土地承包應當遵循以下原則:1、按照規定統一組織承包時,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權利,也可以自愿放棄承包土地的權利;2、民主協商,公平合理;3、承包方案應當按照本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二條 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發包方、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扎下鎮拆遷
●下村拆遷
●扎下空降拆遷
●下莊村拆遷補償
●下浙村拆遷補償
●下淀拆遷補償
●下應拆遷辦
●軋村拆遷
●下角拆遷
●下邊社拆遷
●土地承包 退出
●土地承包 退出
●土地承包經營權退出機制
●農村土地承包退出機制
●土地退出承包 補償
●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償退出試點辦法
●農村承包土地退出政策
●農村承包土地有償退出
●農民承包地有償退出
●承包地退出有無補償規定
●扎下拆遷補償標準,公司倒閉了要不到工資怎么辦: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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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安浩
內容審核:黃旭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