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文件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由被拆遷人按照房屋所有人,規(guī)定的拆遷標準和標準支付拆遷補償款。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1、房屋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人的損失;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居民因臨時住房,或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由被拆遷人按照房屋所有人,規(guī)定的拆遷標準和標準支付拆遷補償款。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1、房屋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人的損失;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居民因臨時住房,或自謀暫住而造成的不便;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的居民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著放棄自己部分權利,如自愿搬遷到郊區(qū)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的情況等。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wèi)生、體育、環(huán)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yè)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qū)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xiāng)(鎮(zhèn))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guī)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四川省南充市的城市化建設正在進行中,城市建設需要更多的土地,那就需要政府來進行征地,政府的征地必須給予補償,四川省南充市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征地補償標準可以細分為三類,第一種是土地的補償費用,大學月年產值的三到六倍,還有安置補償,地上附著物以及青苗補償。
按照現行的《土地管理法》國家征收農民土地補償款法律上參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有如下規(guī)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有三部分組成:分別為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
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征收耕地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分為青苗補償標準和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準。
①青苗補償標準: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對于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于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
②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準:征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魚塘、養(yǎng)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準,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用地單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它非農業(yè)建設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由被拆遷人按照房屋所有人,規(guī)定的拆遷標準和標準支付拆遷補償款。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1、房屋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人的損失;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居民因臨時住房,或自謀暫住而造成的不便;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的居民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著放棄自己部分權利,如自愿搬遷到郊區(qū)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的情況等。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wèi)生、體育、環(huán)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yè)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qū)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xiāng)(鎮(zhèn))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guī)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四川省南充市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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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羅思章律師
來源:頭條-南充市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