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源市征地補償標準,濟源市征地補償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土地補償費征收耕地補償標準根據土地類型有所不同。旱田平均每畝補償一定金額,水田和菜田則根據各自的平均產值來確定補償金額。征收基本農田的補償標準會略高于普通耕地,同樣根據旱田、水
濟源市征地補償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土地補償費
征收耕地補償標準根據土地類型有所不同。旱田平均每畝補償一定金額,水田和菜田則根據各自的平均產值來確定補償金額。
征收基本農田的補償標準會略高于普通耕地,同樣根據旱田、水田和菜田的類型來細化補償金額。
對于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以及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也有各自明確的平均每畝補償金額。
二、安置補助費
安置補助費是根據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來計算的。這一人口數通過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來得出。
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則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若干倍,具體倍數根據地區和政策而定。但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有最高限制,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
青苗補償根據農作物生長情況而定。對于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會按季產值的一定比例補償工本費;成長期的農作物則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若農作物在征收時能得到收獲,則不予補償。
對于多年生的經濟林木,會盡量移植并支付移植費;若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則根據實際價值進行補償。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
征收土地還涉及其他附著物的補償,如農田水利設施、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這些附著物的補償會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并參照相關標準支付遷移費或補償費。
綜上所述,濟源市征地補償標準是一個復雜而細致的體系,旨在確保被征地農民得到公平合理的補償。具體補償金額會根據土地類型、用途、產值以及附著物情況等多個因素來綜合確定。
拆遷補償標準如下 (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備注: 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 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 (三)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以及建制雖然不撤銷,但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問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它的具體計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第十九條規定,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根據立法精神,對被征收房屋的補償,應參照就近區位新建商品房的價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條件、生活質量不降低為宜。 因此,在政府實施土地征收和拆遷補償安置的過程中,只要違背“給予被征收人公平補償”這一基本原則,即可視為違法,被征收人應該果斷通過法律途徑爭取合理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濟源市農村征地補償標準如下:辦法》第二十二條國家建設征用土地,建設單位應支付土地補償費、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如下:
一、土地補償費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據國家規定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六倍計算;2.征用魚塘、藕塘、養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計算;3.征用柴山、灘地、水塘、葦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算;4.征用宅基地按鄰近耕地的補償標準計算;房屋由建設單位另行征地移遷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給予補償;5.征用無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補償。
二、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1.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農作物的產值計算;能收獲的不予補償。多年生經濟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設單位付給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單位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2.房屋拆遷,按房屋結構、面積、新舊程度,給予合理補償;違章建筑物和開始協商征地后突擊搶栽的樹木、突擊搶建的建筑物,不予補償;3.農田水利工程及機電排灌設施、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著物,按照實際情況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
三、安置補助費1.征地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在一畝以上的被征地單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畝年產值的三倍;征地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不滿一畝的被征地單位,征用每畝耕地安置補助費以年產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減少零點一畝,安置補助費相應增加年產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過年產值的十倍;2.征用非耕地安置補助費,按該土地年產值和略低于鄰近耕地的安置補助倍數計算;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無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四、按照本條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最高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十倍。
五、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項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除應當屬于個人的附屬物和青苗補償費付給本人外,其他費用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與有關鄉(鎮)村商定處理,用于組織被征地單位發展生產、安排多余勞動力就業和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六、大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征用土地的補償安置標準和辦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規定另行制定。
●濟源市征地補償標準文件
●濟源市征地補償標準最新
●濟源市征地補償標準表
●濟源市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濟源市土地征收標準
●濟源國土局征地補償標準
●濟源市耕地征地補償標準
●濟源市征地補償標準最新
●河南濟源拆遷征地計劃
●濟源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濟源拆遷補償標準,濟源市征地補償標準: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原創 項目一線持續發力濟源市濟東西郭路棚戶區改造項目順利開工:今日在線拆遷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劉鵬飛律師
來源:頭條-濟源市征地補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