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是什么樣的,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的主體是什么人,一、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的主體是什么人1、現行集體土地征收制度的本質是國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實施征收,并由國家依法給予公平合理補償的制度;市、縣人民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門是代表國家負責具
1、現行集體土地征收制度的本質是國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實施征收,并由國家依法給予公平合理補償的制度;市、縣人民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門是代表國家負責具體征收與補償的法定主體。
2、市、縣人民政府代表國家組織實施征收被征收人合法房屋,也有確保被征收人通過簽訂協議或者以補償決定等方式取得公平合理補償的義務。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形式雖然多樣,參與主體雖然多元,但如果補償安置問題無法通過協商或簽訂協議方式解決,且無法定主體作出補償決定,又無生效裁判對補償安置問題進行過裁判,則合法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請求市、縣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土地管理部門依法履行補償安置職責,要求依法作出包含補償安置內容的補償安置等決定。人民法院亦不能以市、縣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土地管理部門并非補償安置義務主體甚至并非征收主體為由而裁定不予立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國家征用土地的補償標準是: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2、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3、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4、同時土地補償費必須嚴格執行區片綜合地價。
國家征用土地的程序有:
1、取得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2、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
4、擬定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5、開設拆遷資金專用賬戶。
6、申領拆遷許可證。
7、發布拆遷公告
8、拆遷凍結
9、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10、發放、領取補償款;
11、拆除房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三、集體土地轉國有土地如何補償
1、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
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征收耕地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分為青苗補償標準和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準。
青苗補償標準: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
對于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于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從上面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知道,如果遇到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的主體是什么人的問題我們應該知道怎樣去處理了。實際生活中我們可能會面對很多法律方面的問題,因此我們更應該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才能夠在面臨這些問題的時候更好的通過法律去解決。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識內容僅供參考,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按鈕”咨詢專業律師的幫助。
●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的主體是什么人員
●集體土地征收補償類型
●集體土地征地補償款怎么分配?
●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費用分配
●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決定主體
●集體土地征收的補償包含
●集體土地征收和補償
●集體土地征收補償類型
●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款怎么分
●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款如何分
●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是什么樣的呢
●土地征收補償的標準有哪些
●土地征收補償政策
●土地征收補償新標準
●土地征收補償辦法
●土地征收補償項目標準整理
●2021土地征收補償費標準
●土地征收補償一般多少錢
●土地征地補償標準
●土地征收補償相關政策2020
●土地確權后子女是否還能繼承父母的宅基地?子女出全資在父母的宅基地上建房產權是什么人的: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土地確權后父母過世土地是什么人?土地確權后土地被征用補償款歸什么人: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是什么樣的?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的主體是什么人:今日在線補償標準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趙明媛律師
來源:臨律-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的主體是什么人,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是什么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