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遷中誰有資格購買社保,征地拆遷款付款時間有規定嗎,一、征地拆遷款付款時間有規定嗎關于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時限,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做出以下要求和指引:首先,自確立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起的六十個工作日內,權利義務雙方應當根據協議規定,全額完成土
關于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時限,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做出以下要求和指引:
首先,自確立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起的六十個工作日內,權利義務雙方應當根據協議規定,全額完成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支付事項;
其次,為確保土地出讓工作的順利推進及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有效保障,市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有權與土地受讓方在土地出讓合同中依法約定分期繳納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具體期限,但該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年。
若遇特殊情況或重大項目,經由當地土地出讓協調決策機構集體審議并確認后,可適當延長至兩年內全部繳清。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條
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標準和辦法,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百分之三十上繳中央財政,百分之七十留給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具體使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報國務院批準。
征地拆遷中符合條的村民有資格購買社保。
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時將被征地農民按照年齡分成了三類:
(1)被征地養老人員。不同的地方規定的年齡不同,有的地方是男滿55歲,女滿45歲,例如,上海市;有的是男滿60歲,女滿50歲,例如杭州市;
(2)被征地勞動力。指年滿16歲以上至養老年齡的被征地農民;
(3)被征地未成年人。指16歲以下的被征地農民。
拆遷單位依照規定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重置成新價也就是重新建設一棟相同的房屋需要的成本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法律的力量不僅僅在于它的約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導作用。它教育我們如何正確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權益,如何維護社會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標題所提出的問題,“征地拆遷款付款時間有規定嗎”,我們可以從中得到許多有價值的啟示和教訓。我們應該珍視這些教訓,將它們內化為我們的行為準則,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這個法治社會中。
內容審核:吳海麗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征地拆遷款付款時間有規定嗎,征地拆遷中誰有資格購買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