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安置補償費是什么,土地征收糾紛應如何解決,一、土地征收糾紛應如何解決對于土地征收過程中所產生的糾紛問題,當事人尊重以下解決方式:首先,可以選擇前往當?shù)氐泥l(xiāng)級政府或者土地管理機構進行請求協(xié)助與解決;其次,若該鄉(xiāng)鎮(zhèn)無法給予合理答復或積極
對于土地征收過程中所產生的糾紛問題,當事人尊重以下解決方式:
首先,可以選擇前往當?shù)氐泥l(xiāng)級政府或者土地管理機構進行請求協(xié)助與解決;
其次,若該鄉(xiāng)鎮(zhèn)無法給予合理答復或積極處理,則當事者有權直接向縣級政府提交申請,而負責受理的行政機關應當優(yōu)先采取調解措施來化解矛盾,如若調解無效,則需依法作出相應的處理決定;
最后,若當事人對處理決定表示不服,可在接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的三十個自然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xié)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
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有關補償協(xié)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1、安置補助費是指國家在征用土地時,為了安置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并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yè)人口的生活,所給予的補助費用。
2、安置補助費是針對享有土地承包權的農民,為保障其被征土地后的生活來源給予的一種生活安置性補償,因此,該項補償歸土地承包權人。
3、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規(guī)定。對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各地一般按該土地年產值乘以略低于鄰近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倍數(shù)計算;對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無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4、按照以上規(guī)定計算支付的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5、凡是被征土地的承包權人如果同意本集體組織確定的統(tǒng)一安置方案,安置補助費由集體組織統(tǒng)一安排失地農民生活。只要被征土地權人明確表示放棄集體統(tǒng)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應直接發(fā)放給被征土地承包權人。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權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法律的力量不僅僅在于它的約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導作用。它教育我們如何正確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權益,如何維護社會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標題所提出的問題,“土地征收糾紛應如何解決”,我們可以從中得到許多有價值的啟示和教訓。我們應該珍視這些教訓,將它們內化為我們的行為準則,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這個法治社會中。
內容審核:郭建煒律師
來源:臨律-土地征收糾紛應如何解決,土地征收安置補償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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