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一戶拆一戶,房屋竟被拆得只剩主臥?你該怎么辦?,在眾多司法實踐先例的示范和律師的耳提面命下,大家都知道,征收維權中保護好房子乃重中之重。因此在實踐中,即使面對違法強拆,大多數被征收人也知道應該及時錄音、錄像,為后期確認違法強拆的被告留存證
在眾多司法實踐先例的示范和律師的耳提面命下,大家都知道,征收維權中保護好房子乃重中之重。
因此在實踐中,即使面對違法強拆,大多數被征收人也知道應該及時錄音、錄像,為后期確認違法強拆的被告留存證據。
但是,如果房屋是被偷拆的,我們又該如何取證、如何維權呢?被征收人還能贏得勝訴、維護自身的權益嗎?
今天,在明律師的一起勝訴案件將帶給您滿意的答案。
【案情介紹:簽一戶拆一戶之下的偷拆】
房屋位于湖北省某市的陳女士就遭遇了征收方的偷拆。
2016年,該區域實施舊城區改建項目。
因與征收方未就補償安置條件達成一致,陳女士一直拒絕簽補償協議并拒絕交付房屋。
由于項目本身存在諸多違法之處,被征收范圍內有多戶被征收人都提起法律程序維權,項目進度緩慢。
于是,征收方在征收過程中就采取“簽一戶拆一戶”的方式來推動項目。
這就導致未簽約被征收人的居住環境變差,陳女士家就屬于重災區。
周圍鄰居不愿惹事,陳女士家所在單元于項目初期就人去樓空,只剩陳女士一家孤零零地居住在樓內。
雖然陳女士家并未簽約,但架不住征收辦不斷騷擾,以及無故斷水斷電的折騰。
陳女士一家選擇暫時搬離房屋,只是隔一段時間去看一下,沒想到還是被征收方鉆了空子。
2018年1月,陳女士去看房時,赫然發現自己房屋所在樓消失了大半。
因為自己家在一層,征收方將二層以上全部拆除,周圍鄰居的房屋也被拆除。
自家的廁所、廚房也沒了,只剩一間連個屋頂都沒有的主臥佇立在廢墟中。
陳女士有點傻眼,轉念一想,一定是征收方干的!但是,因為自己并未親眼看到,也找不到目擊拆除現場的證人,陳女士感到無能為力。
房屋肯定是不能住人了,但是責任該找誰來負呢?
針對這一情況,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梁紅麗律師指導陳女士以該項目的房屋征收部門為被告,到法院起訴,要求確認其強拆行為違法。
由于沒有直接的證據,果不其然,房屋征收部門在答辯中提出自己并非適格被告,否認對陳女士的房屋實施過強拆行為。
梁紅麗律師對這一局面早已成竹在胸。
法律規定,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也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對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委托范圍內實施的房屋征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督,并對其行為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區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可知,陳女士的房屋明確處在項目征收范圍內。
陳女士起訴房屋征收部門并無不妥。
因為陳女士留有房屋被強制拆除前的照片,也有房屋被強拆后的視頻及照片,足以證明其房屋被強拆的客觀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多份司法判例,只要被征收人能證明其房屋在征收范圍內,且存在房屋被偷拆的事實,就可以推定區縣政府、房屋征收部門為強拆責任主體,對違法強拆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法院最終作出判決,確認房屋征收部門的強拆行為違法。
因為違法事實明確,房屋征收部門在法定期限內并未提起上訴,一審判決生效,陳女士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律師普法:“推定”的技術】
在司法實踐中,賦予弱者能力范圍內可以實現的證明責任,對被告采取“推定”方式,是近年來法治進步的結果。
對于行政訴訟的適格被告應當根據“誰行為,誰被告;行為者,能處分”的原則確定。
通常情況下,行政行為一經作出,該行為的主體就已確定。
所以在發生強拆時,律師往往勸誡當事人不要暴力抗爭,而是有針對性的采取錄音、拍照的方式對強拆行為進行取證,通過拍攝和溝通確定強拆人員的身份,為后期的維權訴訟確定被告。
不過,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比如房屋被不明身份人員偷拆,那么強拆行為的適格主體在起訴時就難以確定,只能通過人民法院審理并運用舉證責任規則作出判斷。
依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具有事實依據是法定的起訴條件之一。
一般而言,該項所規定的具有事實根據,主要是指證明被訴行政行為存在的證據材料。
證明被訴行政行為存在的證據材料,通常還應當包括行為實施主體的證據材料。
但是,如果被征收房屋在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征收決定之后不久即被強制拆除,被征收人在起訴時就難以完成證明強制拆除行為實施主體的舉證責任。
實踐中,房屋征收區域會存在大量的建筑垃圾,出入的人員魚龍混雜,被征收人可能無法實際居住在房屋內。
加之其他客觀條件的限制,被征收人又不可能無時無刻地守在房屋里。
那么,發生強拆時,被征收人往往無能力自行準確識別實施強制拆除的行為主體,只能證明房屋被強制拆除的事實。
在征收程序已啟動的情況下,被征收房屋被強制拆除,則市、縣級人民政府或者房屋征收部門理應知曉相關情況,且在法律上或者事實上具有較大可能作出強制拆除行為。
在行政訴訟時,由市、縣級人民政府或者房屋征收部門提供相關證據,則不難確定行為實施主體。
故對于類似房屋被偷拆等特殊情況,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起訴時已證明被征收房屋被強制拆除,人民法院則應通過對證據材料進行綜合審查、追加被告等方式,經過審理認定或者推定行為實施主體,而非在未確定行為實施主體的情況下,以不具有事實根據為由逕行裁定駁回起訴。
因此,在明律師要提醒廣大被征收人,發生強拆時,若能對強拆現場錄音錄像保留證據最好不過。
如果客觀條件不允許,比如現場禁止拍照,或者如陳女士般房屋被偷拆,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推定”方式確定強拆主體。
但是,因現實中強拆行為的細節情況有所不同,維權主張能否獲得支持仍然存在變數。
如何讓“推定”更為精準,讓維權更有把握呢?這個問題,就拋給專業的律師來思考吧。
一、如何進行法律的強制拆遷行為
強制拆遷是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過程當中都會存在的情形,因為土地性質的不同,所以兩套流程也是不一樣的。以國有土地為例,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如果被征收人與征收部門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的話,那么由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一個征收補償決定,并在征收范圍內公告。如果被征收人對這個征收補償決定不服,也不復議,也不起訴的話,則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是如果被征收人對這個補償決定不服進行復議或訴訟起訴了,則是走不到強制拆除的這一步的。也就是說,強制拆除之前的前置程序必須走完整,而且必須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其他的征收部門或者是行政機關是沒有權限的。所以,需要告訴大家的是,如何去判斷一個強制拆遷行為是否合法,首先要看程序對不對,第二要看拆除機關的職權有沒有。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如有其它的屬于合法使用的是不會被強拆的,但是如果屬于違法使用是有可能被強拆的。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行政機關確屬非法強拆的,當事人有權申請國家賠償。強拆之后一旦強拆已經發生,就不能挽回,此時只有通過法律手段維權才能盡可能地彌補損失,獲得補償。此時當事人應該立即聯系征地拆遷方面的專業律師,通過律師專業的法律知識和熟練的訴訟、談判技巧,利用前期收集的證據和資料,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
一、強拆房屋怎么辦
除由人民法院裁定的強制拆除外,其它任何形式強制拆除房屋都是非法的,面對非法強拆,建議當事人三步走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及時報警,敦促警察對非法強拆立案調查;
2、攝影攝像,固定現場證據;
3、及時委托律師介入,調查取證,提起訴訟。
若需強制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被拆遷單位負責人到現場作為強制拆遷證明人,并由公證部門對被拆遷房屋及其房屋內物品進行證據保全。實施強制拆遷時,被執行人應當到場,當然,如果其拒不到場,也不影響執行機關的執行。
二、農村房屋強拆應該如何辦
房屋強拆分兩種情況,分別是:1、被合法拆除合法拆除因遵循法定的程序。合法拆除的法律程序具體體現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中。按照該解釋的規定,拆除作為具體行政行為,執行的形態有兩種情形:一種是非訴執行,一種是訴訟執行。被拆遷人的房屋被合法強拆,可以按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程序提出執行異議,法院會就此執行異議進行審查或舉行聽證,并最終作出裁定。非法強拆非法強拆的一般維權方式如下:1.在面臨非法侵害威脅時,正式書面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保護請求,并保留送達回執。2.在遭受侵害時立即報警求助。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偵查,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4.在適當時機向法院出行政不作為的行政復議或刑政訴訟。5.訴訟不是目的是手段,通過訴訟的方式推動糾紛的解決,取得合理補償。
三、我住的房子被強行拆遷,我們該怎么辦
遭到違法強拆時,被拆遷人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1、提起確認違法強拆的訴訟。如果對方沒有履行法定程序,沒有進行事實認定,就進行了肆無忌憚的強拆。那么在這種情況下,強拆行為違法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2、提起國家賠償之訴。當確認了強拆違法以后,被拆遷人可以提起國家賠償行政訴訟,要求行政機關進行賠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三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國家賠償法》第四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
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國家賠償法》第第九條賠償義務機關對依法確認有本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賠償。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
●簽一戶拆一戶的行為合法嗎?
●拆一戶兩宅拆了有補償嗎
●一戶一拆怎么賠償
●一戶拆成兩戶
●有一戶人家拆房子
●有一戶人家在拆房子,房子是老房子,在拆到房頂的時候
●拆遷一戶一房
●拆一戶兩宅拆了有補償嗎
●拆遷只有一戶不同意怎么辦
●一戶一宅 被拆
●土地使用只有50年怎么辦?土地使用權只剩59年的相關法律依據是什么: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只剩17天尹錫悅被逼辭職,韓國重要人物訪華,給中方帶了一句話:今日在線拆遷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羅娟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簽一戶拆一戶,房屋竟被拆得只剩主臥?你該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