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判決賠禮道歉,法律分析:當事人雙方之間調解后,可以向受害人公開承認錯誤、表示歉意,希望求得受害人諒解。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條 行為人因侵害人格權承擔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的,應當與行為的具體方
法律分析:當事人雙方之間調解后,可以向受害人公開承認錯誤、表示歉意,希望求得受害人諒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條 行為人因侵害人格權承擔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的,應當與行為的具體方式和造成的影響范圍相當。
行為人拒不承擔前款規定的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報刊、網絡等媒體上發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書等方式執行,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負擔。
法律分析:需要準備的東西有: 1、起訴狀 2、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3、以及其他的證據材料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一、法院判賠禮道歉怎么執行
目前沒有明文法律規定和統一的標準。賠禮道歉責任主要適用于人身權受侵害的情形。當事人雙方可私下請求賠禮道歉,也可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但只有自然人才可以請求賠禮道歉。加害人的過錯是一個適用條件,但是并非必須達到嚴重的程度。
在實踐中執行法官對拒不履行賠禮道歉的義務的強制執行方式主要有三種:
一是法院以侵權人名義擬定道歉內容予以公布;
二是法院將生效法律文書全文予以公布;
三是法院將生效法律文書主要內容予以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中規定:“侵權人拒不執行生效判決,不為對方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報等方式,將判決的主要內容和有關情況公布于眾,費用由被執行人負擔,并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第六項的規定處理。”
二、名譽侵權構成要件是什么
1、行為人對于特定人名譽僅受侵害的事實主觀上存在過錯,并通過不正當的違法行為表現出來。
2、行為人的行為違反了法律對特定人權利的保護性規定,且不具有免責事由。
3、行為人針對特定人實施了侮辱、誹謗等行為,且該行為須為社會公眾所知悉,并影響到社會公眾對該特定人的評價。
4、行為人的違法行為直接給特定人帶來了名譽方面的損害后果。
三、個人欠款法院判決后怎么執行
個人欠款法院判決后的執行: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四、手機短信辱罵債務人法院判決賠禮道歉
近日,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因債務人欠付勞務費,雇工利用手機短信息進行辱罵而引發的名譽權糾紛。法院認為,信息只有其本人知曉,并未在一定范圍內造成影響,故原告要求消除影響沒有事實依據,不予支持。
原告馬某春與被告李某智于1990年因同事關系相識。2006年被告為原告提供勞務,2006年9月原告欠被告勞務費11500元。2008年12月原告支付了該筆勞務費,被告為原告出具了收條。2007年12月至2008年9月期間,原告手機中短信息的收件箱內有的大量辱罵性信息,信息來源號碼為被告的手機號碼,原告為上述信息作了公證,花費公證費1040元。原告認為被告經常給原告打電話、發短信辱罵,給原告的正常生活造成嚴重侵擾,精神上受到刺激很大,導致原告無法正常工作,經常夜不能寐,精神壓力較大,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原告精神撫慰金1萬元,手機短信公證費和誤工費5000元。
被告認可曾向原告催要勞務費的事實,亦認可上述信息的來源號碼為其本人的手機號碼,但否認曾發過上述信息,稱上述信息可能是別人用他的手機所發,但未提供相應證據。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手機收件夾內有大量來自被告手機號碼的辱罵信息,被告雖否認曾發出過上述信息,稱該信息可能是別人用他的手機所發,但被告未能就此舉證,故可以認定被告存在發送辱罵信息的侵權行為,應當承擔侵權的責任。被告向原告長期發送辱罵信息的行為侵害了原告的人格尊嚴,現原告要求被告書面停止侵害、賠禮道歉,理由正當,予以支持。原告因保全證據而進行公證,該行為系其維護權利的正當行為,對此所產生的合理費用,被告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原告所收信息只有其本人知曉,并未在一定范圍內造成影響,故原告要求消除影響沒有事實依據,不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給付精神損害撫慰金,法院認為被告向原告賠禮道歉,可以消弭給原告所造成的不愉快,并未嚴重到須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程度,故不予支持。
綜上,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以書面形式向原告賠禮道歉,書面道歉內容須經法院審核,并賠償原告手機短信公證費一千零四十元,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判決發出后,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法官告誡被告要通過合法的途徑主張債權,被告虛心接受,提交了書面的道歉信,并主動交納了賠償款。原告欣然接受被告的道歉,雙方冰釋前嫌,握手言和。
五、法院判處強拆違建后怎么執行
(一)依據《行政強制法》第三十五條“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下列事項:
1、履行義務的期限;
2、履行義務的方式;
3、涉及金錢給付的,應當有明確的金額和給付方式;
4、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第三十六條“當事人收到催告書后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應當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記錄、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采納。”第三十七條“經催告,當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決定,且無正當理由的,行政機關可以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強制執行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2)強制執行的理由和依據;
(3)強制執行的方式和時間;
(4)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5)行政機關的名稱、印章和日期。在催告期間,對有證據證明有轉移或者隱匿財物跡象的,行政機關可以作出立即強制執行決定。”和第三十八條“催告書、行政強制執行決定書應當直接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拒絕接收或者無法直接送達當事人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送達。”
(二)依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和“第六十八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三)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人民法院裁定準予執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補償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執行。”
(四)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和第八十三條“依照本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一般來說,相關人員應與房屋的業主或單位協商,就相關拆遷的補償和處理達成協議后,按規定情況處理。如對相關情況未達成一致意見不成,則應通過法律程序執行強制拆除程序,以免發生糾紛。
●什么情況給判決書
●什么情況下用判決
●什么情況下判決書不生效
●什么情況下才書面道歉
●什么情況下判決書收回
●什么情況下會當庭判決
●什么樣的判決是生效的
●什么情況下用判決
●什么情況可以要求賠禮道歉
●什么情況當庭判決
內容審核:王有銀律師
來源:臨律-什么情況下判決賠禮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