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強拆怎么辦,拆遷強拆怎么辦,一、拆遷強拆怎么辦當您的合法權益在征收過程中遭到強制拆遷時,您有權向上一級政府主管部門提出書面投訴和反映情況,相關政府部門應依法調查并追究違規行為的法律責任,如有必要,可撤銷或部分撤銷該侵犯合法權益的行為。此
當您的合法權益在征收過程中遭到強制拆遷時,您有權向上一級政府主管部門提出書面投訴和反映情況,相關政府部門應依法調查并追究違規行為的法律責任,如有必要,可撤銷或部分撤銷該侵犯合法權益的行為。此外,您還可以選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對違法的具體行政行為所導致的經濟損失,依法要求賠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
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第三十一條
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涉及到的被征收戶如受到了不法分子的強制性拆遷,其擁有權利向當地公安部門提出申訴報告,此外他們還可以選擇像通過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等途徑來進行維權。
翻閱《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我們發現,其中第十四條明確規定,若被征收人對于市、縣級人民政府所做出的房屋征收決定存在異議,該類人群有權向相關機構進行行政復議,同時也有權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再者,根據第二十七條的闡述,在展開各項房屋征收行動時應遵循先行補償、后續搬遷這一原則。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四條
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法律是一種強大的工具,它可以保護弱者,制約強者,維護社會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僅僅在于它的規定和懲罰,更在于我們每個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標題所提出的問題,“拆遷強拆怎么辦”,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去學習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實現法治社會的理想,才能真正實現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