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趙先生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平頂山市某街道辦事處、平頂山市國土資源局某分局、平頂山
河南的趙先生在河南省平頂山市擁有一處房屋,因商貿中心建設項目,趙先生的房屋被納入征收范圍內。在洽談補償的過程中,在存在異議的情況下,平頂山市某街道辦事處、平頂山市國土資源局某分局、平頂山市某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出了《限期拆除通知書》,企圖以拆違名義來代替征收。隨后,案涉房屋遭遇了區政府組織相關單位實施的沒有合法手續拆除。趙先生認為此時必須通過法律途徑保護自己,因此來到了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迅速啟動了辦案程序。圣運律師協助趙先生理清案情經過,通過信息公開、復議等程序掌握了案件的關鍵性證據,隨后協助趙先生提起了行政訴訟。在訴訟的過程中,街道辦、國土資源局某分局、城鄉建設局認為趙先生不是案件適格被告。
圣運律師認為,本案中的涉案房屋是趙先生通過贈予的方式所得,作為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按照法律規定趙先生自然有權利提起行政訴訟。再有,在三行政機關實施拆除行為時,并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實施沒有合法手續拆除程序,即便是以認定案涉房屋為違章建筑拆除,其提供的認定違章建筑的依據也不充分。因此,其實施的沒有合法手續拆除行為明顯不符合法律規定。
訴訟結果
法院經審理后,認可圣運律師的意見,判決確認平頂山市某區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趙先生實施沒有合法手續拆除的行為違法。該結果奠定了趙先生下階段的維權基礎,在此基礎上圣運律師將協助趙先生盡快取得維權成功。